HVAF热喷涂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2024年8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6660082
通讯地址:庆丰南街6号桃城区行政审批局
邮 编:053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榕湖科技(河北)有限公司HVAF热喷涂项目
衡水市桃城区发电厂西邻
榕湖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衡水江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用地(用海)面积(m2):6666.67m2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衡水市桃城区发电厂西邻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5%。
废气:本项目废气为喷砂、热喷涂、抛光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和燃料燃烧废气。有组织废气:喷砂、热喷涂、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标准;热喷涂丙烷燃烧废气中的NOX参照执行河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新建炉窑标准,同时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要求。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本项目热喷涂工序用热采用清洁能源丙烷,采用氮气作为载粉气体,丙烷燃烧过程中氮在高温下氧化生产NOX。项目丙烷年消耗量约4500m3,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涂装-液化石油气的产污系数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本项目无生产工序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值:COD:0t/a、NH3-N:0t/a。固废:本项目企业产生的固废包括热喷涂废渣、涂层废屑、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滤芯、废砂等,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喷砂机中的金刚砂在使用中会磨损,每年需更换部分砂尘分离出的废砂,废砂产生量约0.6t/a,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热喷涂过程中未附着涂料中较轻的颗粒被集气系统收集,剩余部分直接落在喷涂房地面,定期清扫地面收集的涂料废渣约0.58t/a,定期外售;抛光工序对工件表面进行抛光处理产生涂层废屑约0.01t/a,收集后定期外售;滤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约2.43t/a,主要成分是涂层材料和工件氧化皮,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滤芯除尘器定期更换的滤芯约0.05t/a,由专门厂商回收利用。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噪声:本项目噪声设备主要为空气动力性噪声和机械噪声,主要来自喷砂机、热喷涂机、抛光机、空压机、风机等,产噪声级值为85~130dB(A)。本项目各设备经采取基础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有效降低。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同时,类比《大连精科表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热喷涂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江苏唯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平方米热喷涂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与其类似,喷涂工序均设置在专门静音房内,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项目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及4类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HVAF热喷涂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