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设施 水土保持设施建设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招标采购公告(2024)
项目
绥化市弘坤壹号项目
项目类型
城市建设类
房地产工程
建设单位
绥化弘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
黑龙江长金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黑龙江嵩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绥化弘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绥化市弘坤壹号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于2024年8月1日在绥化市北林区主持召开了绥化市弘坤壹号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同意绥化市弘坤壹号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有关要求,将绥化市弘坤壹号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28日,共计2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归于公众反应的问题和意见,我公司将及时给予解答和处理。
附件
附件1:
5. 验收鉴定书.pdf
2024-0809绥化市弘坤壹号项目监测总结报告.pdf
1-验收报告.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设施 水土保持设施建设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