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 房产招标采购公告(2024)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4年8月19日10:00至2024年8月20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2/02)对被执行人彭延超所有的位于柳州市东环大道230号之一居上·东旺阁2栋2单元15-1号不动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柳州市东环大道230号之一居上·东旺阁2栋2单元15-1号不动产一套。
标的物详情:详见网络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注:房产由承租人承租使用中,租金已支付至2024年8月份。拍卖成交后,在承租人承租期间,法院不予强制清退,按现状向买受人交付,买受人可向承租人按原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如原租赁到期后,买受人不同意或承租人不在续租的,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商清空房屋交付买受人。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8月19日10:00至2024年8月20日10:00(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698050.80元,保证金:130000元,加价幅度:34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三日向本院执行法官(联系电话:0772-4855601金融执行大队)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
附相关税率如下:
1.法拍住宅:卖方:①房屋取得时间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免征增值税,免征个人所得税。②房屋取得时间满2年以上,免征增值税,征收个人所得税全额1%或差额20%。③房屋取得时间未满2年,增值税及附加全额5.6%,征收个人所得税全额1%或差额20%;0.05%印花税。
买方:①第一套90㎡以下1%契税,90㎡以上1.5%契税。②第二套90㎡以下1%契税,90㎡以上2%契税。③第三套及第三套以上3%契税;0.05%印花税。
2.法拍商铺、写字楼、车位、杂物房等,被买卖方为个人:①增值税及附加全额5.6%,个人所得税全额3%,土地增值税全额8%,印花税0.05%,共16.65%;②差额增值税及附加5.6%,个人所得税全额3%,土地增值税全额8%,印花税0.05%;③差额增值税及附加5.6%,差额个人所得税20%,清算土地增值税,印花税0.005%。
买方:契税3%,0.05%印花税。
(因各地税率、税费问题可能存在差异,该公告税率、税费仅做参考,具体税率、税费请到税务部门询问,最终以办理过户时税务部门答复为准。)
六、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标的物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办理产权证照时(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3)桂1302执6060号,开户银行:广西来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168012040000668-13112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八、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的支付期限:拍卖成交后的7天内(在本标的拍卖结束后7日内须缴纳清拍卖成交余款,买受人如未缴清,本院将视其为悔拍,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如需贷款请自行和广西来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相关事宜。(联系电话李经理:1827824171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的工作日接受咨询及看样。
本院已委托广西舜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代为进行拍品推介及展示,竞买人需要咨询、实地勘查标的物的,请与该公司进行联系(上班时间:正常工作日09:00-12:00 15:00-18:00)。联系电话:广西舜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1877729741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投诉电话:0772-4855656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 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