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等技术规范,2024年7月30日,由子长市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并邀请相关专家、施工单位、环评单位及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组成验收组对“子长市大理河柏树沟(高柏山段)生态环境 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会专家与相关单位代表在经过现场踏勘,资料审查,经认真讨论后一致认为“子长市大理河柏树沟(高柏山段)生态环境 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基本满足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20个工作日。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子长市大理河柏树沟(高柏山段)生态环境 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子长市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市大理河柏树沟(高柏山段),南起石家湾村,北至石咀(自然村)
建设性质:新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3日-8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911-7112801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贵州梵净山金顶水泥有限公司土地塘水泥灰岩矿山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系方式(团体需加盖公章)。收到验收公示意见后,我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意见要求对项目现场设施及验收报告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