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房地产招标采购公告(最高人民法院2024)


 
竞买公告
诸暨力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8月29日10时至2024年8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破产强清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诸暨力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诸暨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不予退还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文字情况说明、照片、视频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按照成交价总额的0.5%支付软件服务费给破产强清平台(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
买受人需按照成交价总额的0.8 %向绍兴中晟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拍卖辅助服务佣金。由拍卖辅助机构负责标的展示、接待咨询、现场看样、参拍指导、税务咨询、及协助管理人办理财产交割等资产处置的相关事宜。拍卖辅助单位,联系地址:诸暨市东旺路208号奇爱联合大厦十楼;预约电话:18957576235;联系人:毛先生。
上述费用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之日起的7日内,由买受人除支付成交款之外,另行足额支付。未成交者,不产生任何费用。
5、竞买人自行联系的第三方银行金融机构,预申请按揭贷款的,管理人可以根据竞买人的申请在拍卖开始前提供相关标的资料,但管理人并不保证该资料完整或符合银行按揭的要求,且不保证标的必然具备按揭贷款的可行性。因管理人不能保证标的权证的具体办理时间,故请竞买人审慎考虑申请按揭贷款,由此造成的各种违约责任损失自负。
6.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请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考虑本次拍卖标的可能隐含的瑕疵风险,并经认真调查了解且在确定能够承受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是否竞买的决定,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拍卖标的物
诸暨力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诸暨市大唐街道新力帝泊湾6幢000201商业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178.10㎡(包含分摊面积),其余相关权属登记事项自行向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关了解。注:上述房地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权证登记信息今后以不动产登记机关发证为准。
评估价:676780元;起拍价:487282元;保证金:9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5000元的整倍数。
五、特别提醒:
1.纳入本次拍卖标的资产为开发商的一手房,现状:毛坯现房。
诸暨市大唐街道新力帝泊湾6幢000201商业用房目前已办理独立不动产权登记,编号:浙(2021)诸暨市不动产权第0049485号,但管理人未收到《不动产权证》原件。拍卖成交且法院出具确权裁定等法律文书后,买受人自行办理买方的完税及权属过户办证手续。注:由于因诸暨力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进入企业破产程序,拍卖成交后且买受人付清拍卖应付款后,须按照破产企业财产处置程序,待管理人申请法院出具成交裁定及办理解封、注销抵押等手续后,买受人方可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委托人不作产权登记过户的任何承诺,亦不保证产权登记过户的具体时间。
本次买受人自管理人移交法院出具的成交裁定书(即生效法律文书)之日起即享有标的所有权。拍卖成交,买受人按约定付清拍卖应付款后,管理人申请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文书,该法律文书将统一移交至拍卖辅助机构(诸暨市东旺路208号奇爱联合大厦十楼),随后拍卖辅助机构通知买受人领取相关拍卖成交裁定书等;买受人在取得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视为已受领相应标的物。
本次处置的商业房不保证现状空置,如遇第三方占用等情况,买受人凭本次拍卖成交取得手续自行排除或解决占用情况;管理人不负责标的的腾退。   
2.本次拍卖是依法经公告程序,拍卖前已经过公告及现场展示,标的的新旧程度、结构状况、环境位置、品质状况、缺陷情况、面积数据、配套设施等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为带瑕疵的拍卖。管理人对标的在权属过户或买受人接收标的时,对房地产成新率、品质问题、建筑结构、室内固定设施陈旧、有关部门测绘或测量原因引起的不动产权登记错误或实际面积差异,拍卖文本资料中涉及与房地产相关事项的介绍与今后不动产权证登记内容存在差异(包括并不限于坐落、门牌号、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数据、使用年限、权利其他状况、附记内容<建筑面积、专有建筑物面积、分摊建筑面积>、宗地图等登记内容)等不作保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及责任。管理人移交不动产前后不负责房屋建筑物的质量维修,由买受人自行按相关规定解决处理或自行维修。以上事项所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及成交关系,成交款不作补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作为解除拍卖成交关系,迟延或者拒绝支付拍卖成交款之理由。
3.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双方按照税法等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交易税费。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管理人无涉。买受人应当及时按照税务机关有关规定缴清交易税费(逾期缴纳的或将产生滞纳金)。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是否符合过户条件以及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的时间,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询问确认,与管理人无涉,管理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同时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和标的物自身可能隐含存在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
4.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开通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5.竞买人参拍前请自行向当前小区物业公司咨询有关本标的物业费的具体情况,及负责缴纳、处理物业费事宜(包括本次交房前的历史欠费)。请竞买人咨询确认后,再参与竞拍。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政府有关规定交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收取标准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如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同时,向管理人账户按照:房屋建筑面积*100元/㎡预交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由管理人代收(多退少补)。买受人未全额交付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人有权拒绝交付拍卖标的。
7.本房屋仅作商业房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8.买受人应当在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所有权之日起七日内与管理人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管理人将标的房产按现状交付买受人,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但如遇到下列特殊原因,管理人可据实予以延期:①遭遇不可抗力,且管理人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买受人的。②为配合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县级以上各类主管部门采取的行政措施而导致延期交付的,管理人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买受人,管理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买受人未在管理人规定的交付日期内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则自规定的交付日期之次日起,买受人应承担因延期收房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房屋及室内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和责任,且买受人应承担该房屋自规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起应缴纳相关税费及延期纳税产生的滞纳金以及自规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次日起的物业服务费、能耗费。经管理人通知后,买受人逾期未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则自行承担标的物灭失、损毁等一切风险责任。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三日前与管理人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二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联系人:毛先生,联系方式:18957576235。各位竞买人需看样的,请提前预约,拍卖辅助机构工作人员将统一安排竞买人进行看样。
八、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本次拍卖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有权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确定最高价竞买人(具体详见竞价系统显示的倒计时)。
十、成交后,余款支付、软件服务费及拍卖佣金。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本标的物竞得者(又称“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规定时间(起拍价200万以内为10天,200万-500万为20天,500万以上为30天,拍卖结束当天开始计算)内缴入以下账户(户名:诸暨力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诸暨新世纪支行;账号:1211024839200137026 )。
3、成交后,破产强清平台软件使用费为0.5% (详见拍卖平台首页收费标准);辅助拍卖机构佣金为0.8 %,上述参拍费用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之日起7日内由买受人除支付成交款之外,另行足额支付,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则买受人无权要求签订承担成交确认书,并须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成交后淘宝通知的支付链接缴纳;拍卖辅助机构佣金支付至(户名:绍兴中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绍兴解北支行,账号:19500601040006199)。
4.本次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规定时间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视为悔拍,以及买受人明示其悔拍等情形)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原参拍费用及因买受人违约而重新拍卖导致拍卖款利息损失(本次拍卖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拍卖付款期限截止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上述费用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本次拍卖系管理人对破产企业财产进行处置而使用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不同于司法拍卖,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相关司法解释,鉴于网拍平台系统原因,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竞价结果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竞买人在竞买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同时发布的竞买须知。
拍卖辅助机构联系方式:18957576235;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奇爱联合大厦十楼。
诸暨力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18367523589;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东二路107号万达财富大厦16楼。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575-8900916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诸暨力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辅助拍卖机构:绍兴中晟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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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房地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