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4)
商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分割商南县烈士陵园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商南县民政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原民政局(陵园管理处)名下部分土地划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报告》(商南民发〔2024〕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环城东路北侧,县民政局(陵园管理处)商国用(1994)字第11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北侧4407.7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县商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土地用途设定为殡葬用地;南侧1488.37平方米土地继续由县民政局使用,土地用途设定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福利用地)。以上两单位使用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仍保留划拨。
批复后的土地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接此批复后,请及时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应严格遵守规划,不得超占超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复
2024年8月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