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湿地招标采购公告(2024)
长沙县春华镇留芳岭人工湿地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8-05
项目名称
长沙县春华镇留芳岭人工湿地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春华镇金鼎山社区
占地面积(平方米)
391
建设单位
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屈小青
联系人
王晟
联系电话
137****8395
项目投资(万元)
99
环保投资(万元)
9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12-27
建设性质
新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套300吨/日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占地面积391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承诺: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 屈小青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 屈小青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44301210000009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工湿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