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凉水井矿地销煤 混煤招标采购公告(陕西能源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2024)



陕西能源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凉水井矿地销煤网上竞价销售公告第(20240802)期

一、交易商品信息:

品种
发热量Qnet,ar
全水分Mt
产品规格(mm)
起拍价 (元/吨)
标的 个数
交易量 (万吨)

混煤
约5300大卡左右
/
≤30
530.00
15
6

合计

二、标的量及交易时间:

煤炭品种
标的
标的数量(吨)
竞拍时间

混煤
标的1
5000
10:00-10:01

标的2
5000
10:02-10:03

标的3
5000
10:04-10:05

标的4
5000
10:06-10:07

标的5
5000
10:08-10:09

标的6
3500
10:10-10:11

标的7
3500
10:12-10:13

标的8
3500
10:14-10:15

标的9
3500
10:16-10:17

标的10
3500
10:18-10:19

标的11
3500
10:20-10:21

标的12
3500
10:22-10:23

标的13
3500
10:24-10:25

标的14
3500
10:26-10:27

标的15
3500
10:28-10:29

三、交货地点: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凉水井矿)
四、交易日期:2024年8月08日10:00-10:29
五、交易平台:)
六、交易模式:竞价交易
七、交货周期:2024年8月09日0时至2024年8月15日24时(7天)
八、上述竞拍量仅为计划供应量,发运优先保障保供量供应,竞拍量不做兑现保证。
九、每家客户中标总数最多不得高于2个标的,如若超出规定数量,该客户成交标的全部作废。
十、附加说明:
1.交易前客户应对凉水井矿拉运环境、道路通行状况、地矿关系、境内短途拉运等提前进行调研。
2.客户应于交易开始前将足额履约保证金打入陕西能源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能运销)指定账户。如保证金不足或未打入指定账户,将不能参与交易。
3.客户在竞拍前应充分了解凉水井矿业公司装车环节,因混煤装车现场条件制约,目前不具备“子母车”及“花栏车”等特殊车辆的装车条件,由此带来的不能装车等后果,请客户自行承担。
4.成交规则:采用网上公开竞价的方式,按照“价格高的优先,同等价格报价时间早的优先”的原则进行交易,每次竞价幅度不得低于1元/吨,最低报价不得小于起拍价。
5.成交价格:本次交易所有价格均为含税价,结算价格在榆林煤炭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成交价格基础上加3元/吨,最终结算价格以陕能运销出具的结算单为准。
6.煤质指标:所有品种当期公告煤质指标仅供参考,实际以凉水井矿当天煤质化验技术检查日报表为准,不接受异议。
7.交易结束后,由陕能运销确认成交结果生效或作废,并在榆林煤炭交易市场官网进行竞价交易结果公示。
8.中标客户必须在中标当日将各煤种总煤款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陕能运销公司指定账户上,未按要求预付煤款的客户,陕能运销公司将不予以安排计划发运量,并作废该中标标的。如因预付款不足导致当期标的无法兑现完成,造成违约(一次)的客户,陕能运销公司将关闭违约品种竞拍权限,且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9.各中标客户必须自行组织车辆均衡拉运,如恶意扰乱拉运秩序或对凉水井矿因不及时拉运造成停产或其他事件,陕能运销按照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中标客户履约兑现率不能低于90%,若兑现率低于90%(含预付款不足导致兑现率不达标的),将按照《陕西能源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凉水井矿地销煤网上交易违约处置办法》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10.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陕能运销所有,客户参与交易,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

附件 陕西能源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凉水井矿地销煤网上交易违约处置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买卖方双方的契约精神,确保客户能够线上合理竞拍,线下积极履约,营造健康有序、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充分保障陕西能源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公司凉水井矿地销煤网上交易客户(含直供派单客户)。
二、履约拉运要求
(一)为了保证本条例的顺利进行,在履约期内公司对中标客户的履约保证金予以冻结。
(二)客户中标后的1个工作日内按当期竞价公告要求预付货款、办理拉运手续,对因不按照当期竞价公告要求预付煤款或预付款不足无法完成当期兑现率的客户,公司将按照本办法进行处置。
(三)客户在拉运过程中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煤炭管理部门要求、运销公司及凉水井矿有关制度、规定、办法等,对于违法、违规或不听从公司合理安排的客户将与其解除合同,涉及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
(四)客户中标后在拉运期间须按照公司发运计划均衡拉运,对因未按照公司发运计划均衡拉运无法完成当期兑现率的客户,公司将按照本办法进行处置。
三、违约考核内容
所有中标客户各煤种当期兑现率不得低于榆林煤炭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市场)出具的《成交结果告知函》各煤种成交数量的90%。具体方案如下:
1.对于中标客户单品种兑现率为20%以下者(含弃标者),将该客户竞拍权限暂停三至六个月(视兑现率情况而定),实际拉运量按中标成交价结算,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0万元整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由公司代扣并支付给凉水井矿。
2.当中标客户单品种兑现率在20%-90%之间(含20%)时,执行标准如下:客户违约后按照加价方式进行结算,加价标准根据兑现率执行,三个月内违约两次,根据兑现率情况停止竞拍权限一至六个月;兑现率区间(含直供客户)以及违约责任如下表:

兑现率(%)
违约单价(元/吨)
违约后结算单价(元/吨)
备注

90%以上(含90%)
0
/

80%-90%(含80%)
1
违约单价+中标成交吨煤单价

70%-80%(含70%)
3

60%-70%(含60%)
5

50%-60%(含50%)
10

40%-50%(含40%)
20

30%-40%(含30%)
30

20%-30%(含20%)
50

0%-20%(不含0%)
扣除履约保证金10万元+停止竞拍权限三至六个月(视兑现率情况而定)

0%
扣除履约保证金10万元+停止竞拍权限六个月

(二)违约处理结果在交易市场予以公示单位名称。
四、免于处置的条件
(一)凉水井矿原因:因停产、减产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按当期中标告知数量函兑现,致使客户无法完成兑现率时,由凉水井矿出具相应的书面说明并由公司确认,公司及凉水井矿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客户原因: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环保、政府相关部门安全检查、公路维修、桥面坍塌、雨雪天气影响等)造成当期无法完成兑现的,由客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形成书面报告。若情况属实,按照所受影响天数计算兑现率。实际兑现率按照本办法中“第三条”进行考核。
如:本周期(7天)中标数量为3500吨;
影响天数为2天,即考核天数为5天;
本周期内实际发运量为2000吨;
本期的实际兑现率:2000÷(3500÷7*5)*100%=80%。
五、结算数量及单价
(一)结算数量为实际拉运数量,以凉水井矿出矿计量磅单为准。
(二)结算价格(含全额增值税)以交易市场出具的《成交结果告知函》为依据,最终以公司出具的结算单为准:
1.客户同一煤种中标价格为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结算价格按照由高到低依次执行;
2.中标客户计划外采购价格(续量部分)为当期相同煤种网上竞价加权平均价;
3.煤炭质量以当期凉水井矿化验结果作为参考,实际以现货为准,质量不考核,装车视为合格。若按热值计价时,结算单价按照拉运当天凉水井矿煤质化验室化验热值进行考核(其他指标不考核),具体考核标准以当期地销商品煤网上竞价销售信息为准。
4.如有违约的煤种按照本办法中“第三条”进行考核后吨煤单价进行结算。
六、其它
(一)所有竞拍客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与竞拍。
1.对恶意竞拍者、故意扰乱竞拍秩序、故意哄抬价格等不良竞拍行为的客户,产生的标的物作废,并暂停该客户竞拍权限三个月。
2.若客户出现网上竞拍操作失误时,由公司和凉水井矿共同认定后,该标的物作废;三个月内出现第二次操作失误时,作废该标的物,同时暂停该客户三个月竞拍权限。
(二)对缴纳保证金后连续三个月从未中标的新进客户,公司将通知交易市场关闭竞拍权限并进行劝告退户,客户可申请无息退回“保证金”;已签订年度购煤合同的客户,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未中标的,公司将通知交易市场关闭竞拍权限并进行劝告退户,客户可持交易中心出具的“会员单位交易服务费结清证明”申请无息退款,退款后三个月内不得重新参加竞拍。
(三)交易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交易市场申请调解,经调解后达成协议的,由交易市场监督协议的履行;在争议发生后30日内,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或交易市场调解无效的,可走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四)本办法与其它相关规定相冲突的按本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凉水井矿地销煤 混煤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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