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表 特种功能电子材料 家具招标采购公告(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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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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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浙江同正管道技术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0 吨新型数字化市政用 PE/PVC/PP 塑料管道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柯审〔2024〕31号
2024年8月7日
见附件
2
关于绍兴星丰玻璃有限公司迁建年产4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柯审〔2024〕32号
2024年8月7日
见附件
3
关于绍兴知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特种功能电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柯审〔2024〕33号
2024年8月7日
见附件
4
关于浙江盛隆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2.05 万件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柯审〔2024〕34号
2024年8月7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绍市环柯审〔 2024〕 31 号.pdf绍市环柯审〔 2024〕 32 号.pdf绍市环柯审〔 2024〕 33 号.pdf绍市环柯审〔 2024〕 34 号.pdf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文件绍市环柯审〔2024〕31号关于浙江同正管道技术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0吨新型数字化市政用PE/PVC/PP塑料管道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浙江同正管道技术有限公司:你公司上报的《关于要求对浙江同正管道技术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0吨新型数字化市政用PE/PVC/PP塑料管道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函》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审查意见:一、根据你公司委托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同正管道技术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0吨新型数字化市政用PE/PVC/PP塑料管道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落实环保措施的企业承诺、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等,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等要求,并依法取得相关许可的前提下,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企业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二、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企业利用位于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昌峰工业园西昌路1号的土地,新建厂房,并购置智能自动化挤出生产线1条、钢丝网复合挤出生产线2条、A型缠绕管挤出生产线2条、聚乙烯缠绕结构B型管挤出生产线2条、双壁波纹管挤出生产线2条、PVC挤出生产线2条、注塑机30台、造粒机2台等设备,实施新建年产30000吨新型数字化市政用PE/PVC/PP塑料管道生产基地项目。项目相关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环评报告提出的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接,并经科学论证,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以新带老,加强原有项目的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认真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努力减少废气、废水、噪声、振动、粉尘、固废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噪声限值标准。─2─(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项目冷却水经收集冷却后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汇集纳管,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后出水排入环境的标准按照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中规定要求执行。(三)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注塑、挤出、缠绕废气收集后采用“静电+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废气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造粒原料投料、混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造粒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静电+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废气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改善车间空气环境。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标准。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规范化设置废气排放口。(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厂区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落实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地厂界外排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五)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和《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3─要求,建立台账制度。严格规范危废和固废、原料暂存场所,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严防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催化剂、废原料包装桶、DOP废油等危废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布袋、一般废包装材料、造粒原料投料及混料粉尘收尘、废丝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统一处置。一般固废在厂区内暂存、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四、严格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值为:生活废水量15980吨/年(53.27吨/日)、CODCr量排环境为0.619吨/年(纳管为4.794吨/年)、氨氮量排环境为0.045吨/年(纳管为0.559吨/年)、VOCs为13.879吨/年、烟(粉)尘1.945吨/年。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企业承诺书落实项目污染物总量排放来源,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承诺,在未落实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前,项目不得投产。五、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你公司应制订环境风险─4─防范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备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习。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和控制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七、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纳入本项目安全预评价,督促有资质单位开展环保设施设计,并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维护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八、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本环评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或审核。九、以上意见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治措施,你公司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确保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依法落实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5─收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项目建设期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同时你公司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十、你公司对本批复意见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批复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绍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7日抄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柯桥区应急管理局、兰亭度假区管委会、柯桥区平水镇人民政府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7日印发─6─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文件绍市环柯审〔2024〕32号关于绍兴星丰玻璃有限公司迁建年产4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绍兴星丰玻璃有限公司:你公司上报的《关于要求对绍兴星丰玻璃有限公司迁建年产4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函》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审查意见:一、根据你公司委托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绍兴星丰玻璃有限公司迁建年产4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1─告表》)及落实环保措施的企业承诺、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等,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等要求,并依法取得相关许可的前提下,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企业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二、本项目从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工业园区兴园路2号(原绍兴天成印染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搬迁至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阮一村3幢,租赁绍兴鹰翔染整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搬迁原有设备,同时淘汰4台磨边机、1台总空机、1台夹胶机(炉),新增1台双边机,实施迁建年产4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深加工生产线项目。搬迁项目实施后,全厂产能不变。项目相关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环评报告提出的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接,并经科学论证,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项目玻璃清洗废水经沉淀过滤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中的打磨、打孔冷却水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汇集纳管,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后出水排入环境的标准按照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中规定要求执行。─2─(二)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夹胶废气、涂胶废气收集后经一套高效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相关标准。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规范化设置废气排放口。(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厂区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落实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地厂界外排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四)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和《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台账制度。严格规范危废和固废、原料暂存场所,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严防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等危废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玻璃废料、废铝条、废PVB膜、玻璃沉渣、一般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统一处置。一般固废在厂区内暂存、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四、严格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3─结论,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值为:生活废水量573.75吨/年(1.91吨/日)、CODCr量排环境为0.023吨/年(纳管为0.172吨/年)、氨氮量排环境为0.001吨/年(纳管为0.02吨/年)、VOCs为0.138吨/年。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企业承诺书落实项目污染物总量排放来源,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承诺,在未落实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前,项目不得投产。五、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你公司应制订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备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习。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和控制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七、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纳入本项目安全预评价,督促有资质单位开展环保设施设计,并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4─质的单位定期维护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八、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本环评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或审核。九、以上意见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治措施,你公司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确保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依法落实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项目建设期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同时你公司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十、你公司对本批复意见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批复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绍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7日抄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柯桥区应急管理局、兰亭度假区管委会、柯桥区兰亭街道办事处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7日印发─5─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文件绍市环柯审〔2024〕33号关于绍兴知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特种功能电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绍兴知泰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上报的《关于要求对绍兴知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特种功能电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函》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审查意见:一、根据你公司委托浙江工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绍兴知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特种功能电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落实环保措施的企业承诺、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等,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等要求,并依法取得相关许可的前提下,原则─1─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企业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二、绍兴知泰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浙江朗莎尔维迪制衣有限公司(即壹迦科技产业园)闲置厂房,拟采用混炼、挤出压延、检测或搅拌、分散等工艺,购置切胶机、密炼机、开炼机、挤出机、双行星搅拌机、研磨机、捏练机、压料机及灌胶系统、高低温试验箱等生产、研发及检测设备,实施年产1400吨特种功能电子材料项目。本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1000吨清润模功能电子橡胶、200吨环氧电子灌封胶和200吨有机硅电子灌封胶的生产能力,同时设有产品研发/质检测试间。项目相关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环评报告提出的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接,并经科学论证,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所在园区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达纳管标准后纳管,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后出水排入环境的标准按照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中规定要求执行。(二)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工艺废气及研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滤筒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高─2─空达标排放。按要求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废气污染物吸附效率。废气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标准。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规范化设置废气排放口。(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厂区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落实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地厂界外排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四)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和《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台账制度。严格规范危废和固废、原料暂存场所,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严防二次污染。废危险包装材料、废样品(电子灌封胶)、不合格产品(电子灌封胶)、清洗废液、清洗耗材、废活性炭、收尘等危废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一般包装材料、废样品(功能电子橡胶)、不合格产品(功能电子橡胶)、清理边角料、废空气滤芯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统一处置。一般固废在厂区内暂存、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3─四、严格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值为:生活废水量576吨/年(1.92吨/日)、CODCr量排环境为0.046吨/年(纳管为0.288吨/年)、氨氮量排环境为0.006吨/年(纳管为0.02吨/年)、VOCs为0.086吨/年、烟(粉)尘为0.102吨/年。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企业承诺书落实项目污染物总量排放来源,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承诺,在未落实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前,项目不得投产。五、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你公司应制订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备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习。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和控制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七、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纳入本项目安全预评价,督促有资─4─质单位开展环保设施设计,并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维护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八、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本环评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或审核。九、以上意见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治措施,你公司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确保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依法落实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项目建设期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同时你公司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十、你公司对本批复意见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批复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绍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7日抄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柯桥区应急管理局、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7日印发─5─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文件绍市环柯审〔2024〕34号关于浙江盛隆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5万件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浙江盛隆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你公司上报的《关于要求对浙江盛隆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5万件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函》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审查意见:一、根据你公司委托浙江中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盛隆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5万件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落实环保措施的企业承诺、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等,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1─更新方案》等要求,并依法取得相关许可的前提下,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企业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二、浙江盛隆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租用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山春村绍兴市柯桥区达生家具厂2幢的闲置厂房,购置开料机、冷压机、封边机、打孔机、砂光机和喷枪等设备,通过开料、冷压、贴皮封边、打孔、打磨、喷漆等技术或工艺,形成年产2.05万件家具的生产能力。项目相关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环评报告提出的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接,并经科学论证,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废水主要是喷枪洗枪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水性漆喷枪洗枪废水收集后作为危废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后出水排入环境的标准按照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中规定要求执行。(二)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喷漆采用水性漆,废气主要是木工粉尘、砂光粉尘、漆膜抛光粉尘、胶水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木工粉尘、砂光粉尘、漆膜抛光粉尘分别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胶水废气、喷漆废气和晾干废气收集后经三级干式过滤+二级活性─2─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按要求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吸附效率;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引至屋顶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标准。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规范化设置废气排放口。(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厂区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落实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地厂界外排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四)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和《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台账制度。严格规范危废和固废、原料暂存场所,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严防二次污染。水性漆喷枪洗枪废水、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润滑液、废润滑液桶、收集的漆膜抛光粉尘、废过滤棉(漆渣)等危废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木材边角料、收集的木工粉尘、废砂纸和砂带、废布袋、一般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统一处置。一般固废在厂区内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四、严格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3─结论,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值为:生活废水量714吨/年(2.38吨/日)、CODCr量排环境为0.029吨/年(纳管为0.357吨/年)、氨氮量排环境为0.001吨/年(纳管为0.025吨/年)、VOCs为0.643吨/年、烟(粉)尘为0.855吨/年。五、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你公司应制订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备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习。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和控制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七、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纳入本项目安全预评价,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环保设施设计,并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维护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4─八、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本环评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或审核。九、以上意见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治措施,你公司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确保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依法落实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项目建设期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同时你公司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十、你公司对本批复意见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批复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绍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7日抄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柯桥区应急管理局、兰亭度假区管委会、柯桥区平水镇人民政府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7日印发─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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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特种功能电子材料 家具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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