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招标采购公告(成都杰晟蜀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



(2024)川0182破1号成都杰晟蜀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延期公告

成都杰晟蜀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延期公告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根据赵全用等人的申请于2024年4月18日裁定受理成都杰晟蜀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晟蜀邦)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4月28日指定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担任杰晟蜀邦管理人。

杰晟蜀邦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原定于2024年8月12日14时00分在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四楼视频会议室(地址:四川省彭州市回龙东路85号)召开,现变更至2024年9月10日15时00分召开,地点仍为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四楼视频会议室(地址:四川省彭州市回龙东路85号),具体参会方式将由管理人后续通知。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如后续管理人通知以线下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则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系自然人参加会议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系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应列席会议。

特此公告

成都杰晟蜀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债权人会议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