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土地经营权招标采购公告(天津市宝坻区牛道口镇郑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4)



宝坻区牛道口镇郑各庄村54.8亩土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郑各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牛道口镇郑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牛道口镇郑各庄村54.8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10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所承包土地用于种植符合政策的农作物。 2、不得随意修建任何设施,若确需修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3、水源和电源问题由承包方须自行解决。 4、严禁承包方挖坑取土,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承包合同。 5、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地内如发生人身事故等各项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由于承包方作业造成的土地损坏,由承包方承担责任。 7、承包期内,土地因国家需要等被依法征收、征用时,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造成的损失村委会不负责赔偿。若国家赔偿,土地补偿款归村委会,地上种植农作物补偿款归承包方。 8、承包期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利益归承包方所有。 9、竞价后,每年7月30日之前不缴纳下一年承包费,视为放弃承包权,合同终止。一切损失承包方自行承担,村委会将有权另行发包。 10、竞价前自行确认土地现状。土地亩数以发包数量为准,不再实际测量,参与竞价即认可土地现状及亩数。 11、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土地平整项目施工,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土地平整项目施工方施工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和阻碍施工,如:节水工程,扬水站工程等,否则合同自动终止,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在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延长土地承包年限。 1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保证禁止农作物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4、承包到期时,承包方应恢复土地原状,及时向发包方交还承包的土地。 15、合同期满,承包方应及时拆除通过审批后,临时使用的设施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受让方条件
只限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转出用途
种植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5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5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1866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经营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