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生产线招标采购公告(2024)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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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金焕管业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诸环建[2024]113号
2024年8月8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2024-113浙江金焕管业有限公司-timevale-convert.pdf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文件诸环建〔2024〕113号关于浙江金焕管业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浙江金焕管业有限公司:你单位委托杭州顶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金焕管业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审查意见如下:1、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建议,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生态环境角度出发,同意该项目(项目代码:2406-330681-07-02-646403)在浬浦镇外浦村实施。项目实施内容为:总投资4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万元,形成年产1200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经科学论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报告表。2、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外排浓水作危废处置。生活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农村污水终端。-1-3、按要求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气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4、合理布局,并切实落实好设备的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确保东、南、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西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5、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按要求处置。6、根据环评内容,核定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生活废水排放总量0.012万吨/年,化学需氧量0.007吨/年,氨氮0.001吨/年,VOCs0.284吨/年。7、若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变动时,企业须按相关要求执行;若规模、地址、工艺、性质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超五年未实施等情况,需报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或审查。8、本项目在投产排污之前需依法开展排污许可申报工作。9、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产业政策等依法需批准的事项,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10、你公司对本审批决定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审查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绍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8日抄送:诸暨市浬浦镇人民政府,诸暨市应急管理局。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4年8月8日印发-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料制品生产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