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剂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8月9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22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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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633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大庆凤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引发剂项目
大庆高新区兴化园区
大庆凤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和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大庆凤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引发剂项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引发剂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