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物业市场租赁招标采购公告(2024)
惠阳区淡水街道乐华楼二期第一层B号商场建筑面积399.9平方米的商业物业市场租赁(第二次挂牌)结果公告
交易信息 (流拍)
标的名称:
惠阳区淡水街道乐华楼二期第一层B号商场建筑面积399.9平方米的商业物业市场租赁(第二次挂牌)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阳[2024]069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4-141
报价结束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10时00分
底价(万元):
0.83
竞买保证金(万元):
2.49
报价幅度(万元):
0.005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09时00分
交易条件说明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租赁标的位于
惠阳区淡水街道乐华楼二期第一层
B
号商场
,租赁面积
399.9
m2,
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仅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粤房字第
2931613号、粤房字第2931614号
),本次租赁标的目前空置状态
。
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
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
、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
一
)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
2.49
万元。
(
二
)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
三
)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须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竞得人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未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的;或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竞得资格并罚没其交易保证金。
(
四
)
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
委托方
签订《
房屋
租赁合同》
,
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最后一年的
3
个月租金)后
,
持《
房屋
租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
委托方
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
五
)租赁期限及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
约定
之日起计,
共
5
年
。
第一年至第二年的每月租金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确认的价格计收,第三年至第四年的每月租金按第二年的月租金价格
×(1+10%)计收,第五年的每月租金按第四年的月租金价格×(1+10%)计收;竞得人须在每月10号前缴清租金。
(六)免租期:
1
个月。
(
七
)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
八
)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
物
装修,先向
委托方
申报调整方案,经
委托
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
九
)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
,经
委托
方
同意后可以
转租。
(
十
)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
物
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
十一
)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
一)
竞价成交后,请
成交候选人
先等待
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
成交候选人
公示日(以网上成交
次日
起计)。若
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联系
委托方
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
二)
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
https://cqjy.huizhou.gov.cn/
),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
2022〕3号)
。
(三)
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
及本租赁条件及说明的要求
,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
联系方式
如须
查看标的
物,
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何文波
,联系电话:
158 1640 2995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物业市场租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