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林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招标采购公告(2024)


丽水市遂昌县何某德未经审批砍伐林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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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名称
丽水市遂昌县何某德未经审批砍伐林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二、基本案情
1.案件查处经过。2022年6月7日,何某德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遂昌县北界镇大谷岭村土名“大毛湾”山场(森林类别为公益林,属于重点生态功能区)采伐权属为其本人的林木,经鉴定:树种为马尾松,数量为5株,立木材积2.431立方米,折材积1.448立方米。
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定为何某德对本次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负主要责任,是本案件的赔偿义务人,需承担生态环境侵权损害责任并赔偿生态损害费用。
2.赔偿处理情况。2022年7月1日,委托丽水市小康农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了碳汇损失价值评估,根据2022年7月2日该公司出具了《遂昌县北界镇大谷岭村土名“大毛湾”山场滥伐林木碳汇损失和价值鉴定意见书》。何某德应支付人民币壹仟陆佰贰拾陆元整(¥1126元),其中生态环境(碳汇)损害费用壹佰贰拾陆元整(¥126元),鉴定评估费用: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000元)。赔偿金已于2022年7月26日缴纳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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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砍伐林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