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采购公告(2024)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宁市吴圩镇友谊南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南宁市吴圩镇友谊南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公示。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三)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四)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永安路、友谊路、机场高速、23号路、光明路、机场大道、明阳大道围合范围内符合城镇开发边界方案的用地。
三、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9月8日。
四、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设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正门右侧)。
(三)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四)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五)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公示栏(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
五、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自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9月8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4517345),邮寄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B4号楼622室,邮编:530031。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