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最高人民法院2024)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4年8月29日10:00至2024年8月30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3/17,户名: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北海市贵州路53号****金融公寓1单元1906号房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北海市贵州路53号****金融公寓1单元1906号房产。
标的物详情:
1.标的物产权证号:桂(2020)北海市不动产权第0094076号,建筑面积:178.84㎡;套内面积:142.41㎡;规划用途:住宅;所在层数:19-20/20;户型:19层2房2厅1厨1卫1阳台,20层2房1厅2卫1阳台(阳光房);土地使用期限:至2061年8月22日;建成年份:2012年。
2.该标的物尚欠缴物业费19399.9元。
注:标的物内的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拍品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展通知为准。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8月29日10:00至2024年8月30日10:00(延时的除外)。
第二次拍卖起拍价:573600元,保证金114000元,增价幅度2800元及其整数倍。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法院不提供增值税票据)。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的帐户,未有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授权委托书,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买开始5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302办公室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果是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的,须在竞价开始2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因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拍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须委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具体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具体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广西国槌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咨询电话:13707738857李经理。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或是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对于本公告载明的辅拍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该标的物按实物现状拍卖,对本标的物有意者务必亲自到法院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因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收到法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拍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10内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税费缴纳手续,并持相关凭证到法院申请办理相关退税费手续,水、电、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拖欠费用由各方自行协商解决。拍卖成交后,拍品交付,以法院工作进展通知为准。恶意竞拍,制造流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价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穿山支行,户名:(2024)桂03执136号,账号:3636012040002309-10536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八、因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收到法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拍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10日内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缴纳税费手续,并持相关凭证到法院申请办理相关退税费手续,逾期本院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税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当在拍卖竞价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本次拍卖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已经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司法拍卖辅助公司:广西国槌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李经理13707738857、唐经理19378338040(具体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举报监督电话:0773-5856029
法院电话:0773-8993913 张法官
联系地址:桂林市秀峰区榕荫路5号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执行局三楼302办公室

附:1.竞买须知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