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水土保持设施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报告编制 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 水土保持工作和招标采购公告(2024)



项目

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类型

城市建设类

其他城建工程

建设单位

浦北县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监测单位

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地理位置

说明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浦北县深能环保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钦州市浦北县主持召开了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建设单位浦北县深能环保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成员及与会代表踏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和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红线面积为3.90hm2,为永久占地,临时用地位于项目红线内,占地面积0.20hm2。本项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9903.97m2,总建筑面积15079.26m2,总计容建筑面积20328.77m2,道路面积8000m2。本项目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为500吨/日,年处理市政生活垃圾18.25万吨,配置1×5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及辅助系统等)。配置1×12MW纯凝式汽轮机+1×12MW发电机。
项目分为主体工程区、边坡工程区。
本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为28.70万m3,填方总量为28.70万m3,无弃方及借方。
项目总投资2701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253万元。
工程工期从2023年3月至2024年7月,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时间为2023年3月至2024年7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22年5月,钦州市行政审批局以《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钦审批投资〔2022〕31号文)予以批复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情况
2023年10月,本项目取得《广西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23年3月-2024年8月,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按季度编制季度监测报告,施工结束后编制了《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测报告主要结论为:落实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9.63%;土壤流失控制比控制在1.0;项目所在地开工建设前已无可剥离表土,表土保护率不做计算;渣土防护率99.45%;林草植被恢复率98.80%,林草覆盖率63.08%,各项指标均达到方案制定的防治目标。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24年8月,建设单位委托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2024年8月提交了《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技术评估报告主要结论为:建设单位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基本完整;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措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
(六)验收结论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后,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营和管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附件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浦北垃圾发电.pdf
浦北垃圾焚烧发电水保验收报告.pdf
浦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测总结报告.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水土保持设施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报告编制 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 水土保持工作和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