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平舆县人民法院2024)



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平舆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12日10时至2024年9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平舆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位于湖北省丹江口市沿江大道东侧12幢2单元1603号。不动产权证号:C20163747,现有被执行人保管,有银行抵押。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有意竞买者请现场查看拍品,竞拍成功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起拍价:541873.8元,保证金:55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四、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如果拍卖成交,本标的物将有买受人自行接收。六、标的物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前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成交后相关纳税标准。因本次司法变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1,本次拍卖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税费,被执行人拒不缴纳或下落不明的,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该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经审查从执行款扣除退还买受人;2,买受人(承受人)应当承担的税费,由其向税务管理部门自行申报缴纳;3,税费金额以变卖成交(以物抵债)后税务管理部门最终计算金额为准;4,本案拍卖款分配顺序为:(1)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公告费等拍卖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执行费;(2)本次拍卖被执行人应交税费;(3)本次拍卖标的物上的担保物权;(4)其他无担保债权。除本次司法变卖形成的税、费以外的其他税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5,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八、本次司法拍卖的事项已通知当事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550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平舆县支行,账号622840204710664966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特别声明:拍卖结束5个工作日内请务必按公告交款日将剩余尾款交纳到我院指定账户,如无法按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咨询电话:0396-2168578 手机:18838530818监督电话:0396-5005220。联系地址:河南省平舆县东皇大道193号                                    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图片展示:

12#请勿高空湖物喜象雪工吉世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