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纳米过滤材料 光电工艺设备制造招标采购公告(2024)
一、2024年8月5日-8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盐城信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5000吨新型纳米过滤材料项目
盐环建表复〔2024〕40号
2024/8/6
2
建湖县星宇科技有限公司
年新增6万块橡胶减震垫及年产300万双 鞋底技改项目
盐环建表复〔2024〕41号
2024/8/6
3
江苏泛楒立光电设备有限公司
光电工艺设备制造项目
盐环建表复〔2024〕42号
2024/8/8
附件:2024年8月5日-8月9日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建设项目.rar
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单位: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服务科
四、联系电话:0515-86153339 传真:0515-86153339
五、电子信箱:jhhbxmk@163.com 六、行政复议与行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盐环建表复〔2024〕41号关于建湖县星宇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6万块橡胶减震垫及年产300万双鞋底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建湖县星宇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委托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编制的《建湖县星宇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6万块橡胶减震垫及年产300万双鞋底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一、你公司拟在建阳镇民营科技创业园6号实施年新增6万块橡胶减震垫及年产300万双鞋底技改项目。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在拟建地实施具有环境可行性。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执行标准。废气:本项目清洁、照射、涂胶、贴合、压合、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浇注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经管道收集、危废贮存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收集后,共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其余未有效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限值,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废水: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根据评价结论,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建湖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降噪隔振措施,优先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设备采用隔震、减震措施,合理布局,规范操作,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一般固废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做好排污口的设置及规范化整治工作。3、按《江苏省城市居住和单位绿化标准》(DB32/139—95)的要求设计项目所在区域绿化方案以减轻噪声、废气对环境的影响。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及时排查隐患,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三、项目实施后新增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0.2512t/a,硫化氢≤0.000003t/a。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不外排。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于2024年7月15日在县总量储备库内完成平衡(编号:32092520240043),如后期国家、省市政策发生变化,排污许可格次提升至重点管理,公司需开展排污权有偿交易,取得排污权。四、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部令第32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在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五、按《报告表》意见,加强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形成企业环境监测等环境监控能力,并按《报告表》所列环境监测方案实施日常监测。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内容和结论负责。七、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实施。八、项目的环境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配套的环境治理设施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应健全内部环境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九、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6日盐环建表复〔2024〕40号关于盐城信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新型纳米过滤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盐城信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委托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编制的《盐城信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新型纳米过滤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一、你公司拟在建湖县近湖工业园锦湖大道88-1号(建湖经济开发区)实施年产5000吨新型纳米过滤材料项目。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在拟建地实施具有环境可行性。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执行标准。废气:本项目加热成丝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烘干打包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危废贮存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收集后共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其余未有效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废水: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根据评价结论,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噪声: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降噪隔振措施,优先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设备采用隔震、减震措施,合理布局,规范操作,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一般固废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做好排污口的设置及规范化整治工作。3、按《江苏省城市居住和单位绿化标准》(DB32/139—95)的要求设计项目所在区域绿化方案以减轻噪声、废气对环境的影响。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及时排查隐患,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三、项目实施后新增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0.0743t/a。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不外排。新增总量指标于2024年7月15日在县总量储备库内完成平衡(编号:32092520240044),如后期国家、省市政策发生变化,排污许可格次提升至重点管理,公司需开展排污权有偿交易,取得排污权。四、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部令第32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在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五、按《报告表》意见,加强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形成企业环境监测等环境监控能力,并按《报告表》所列环境监测方案实施日常监测。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内容和结论负责。七、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实施。八、项目的环境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配套的环境治理设施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应健全内部环境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九、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6日盐环建表复〔2024〕42号关于江苏泛楒立光电设备有限公司光电工艺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江苏泛楒立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你公司委托江苏绿艾普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江苏泛楒立光电设备有限公司光电工艺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一、你公司拟在建湖县经济开发区北京路北、经三路东侧实施光电工艺设备制造项目。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在拟建地实施具有环境可行性。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执行标准。废气:本项目擦拭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未有效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标准。废水: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根据评价结论,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开投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降噪隔振措施,优先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设备采用隔震、减震措施,合理布局,规范操作,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一般固废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做好排污口的设置及规范化整治工作。3、按《江苏省城市居住和单位绿化标准》(DB32/139—95)的要求设计项目所在区域绿化方案以减轻噪声、废气对环境的影响。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及时排查隐患,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三、项目实施后新增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0.0291t/a。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不外排。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于2024年7月31日在县总量储备库内完成平衡(编号:32092520240047),如后期国家、省市政策发生变化,排污许可格次提升至重点管理,公司需开展排污权有偿交易,取得排污权。四、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部令第32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在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五、按《报告表》意见,加强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形成企业环境监测等环境监控能力,并按《报告表》所列环境监测方案实施日常监测。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内容和结论负责。七、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实施。八、项目的环境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配套的环境治理设施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应健全内部环境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九、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型纳米过滤材料 光电工艺设备制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