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大村集体经济 桶装水 红梅杏营销招标采购公告(2024)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海原县2024年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索引号
640522010/2024-0037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13 09:1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为客观公正地反映农业农村局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落实情况,对海原县2024年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8月22日,共10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8月22日18:30时前,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5-4011201、12345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地 址: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邮 编:755299
附件:海原县2024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3日
附件:
海原县2024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pdf
海原县2024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的部署要求,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按照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党农办发[2024]11号)文件要求,结合海原县2024年自治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动力,以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核心,强化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创新发展模式,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多渠道增加村级集体经营收入,使全县148个村级集体经济实力逐步增强,资产积累逐年增加,形成较强的经济发展后劲和较稳定的村集体经营收益保障,不断满足农村基层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求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二、扶持对象及实施项目(一)扶持对象条件。按照“提升富裕村、壮大一般村、扶持薄弱村、消除空壳村”的发展思路,确定扶持项目。2024年扶-2-持项目向2018年以来中央和自治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覆盖面较小的乡(镇)倾斜;向行政村基数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较重的乡(镇)倾斜;向集体经济年收入低于20万元的村倾斜;向地方党委和政府重视村级集体经济、近年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机制好、示范带动效应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乡(镇)倾斜。(二)实施项目。1.红羊乡张元村桶装水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征用旧村部西边安思忠宅基地(30m×30m)作为建设设备厂房用,预计征地费5万元(具体依据相关法规和本人意愿而定)、建设投资为22万元(新建车间1000平米),购置设备及安装36万元,人工工资12万,流动资金25万元。2.甘城乡甘城村红梅杏营销项目。投入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100万元,每年在全乡范围收购红梅杏预计100吨,按照市场行情1公斤10元收购,发给收购客商按照1公斤10.6元销售,其中按每公斤0.4元作为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收入,0.2元作为人工及其他费用。3.关桥乡罗山村蔬菜基地及冷库建设项目。拱棚建设:村集体集中流转50亩土地,一是将原有拆除的设施拱棚材料进行重新搭建,计划搭建35座;二是新建5座设施拱棚。共建的40座设施拱棚计划种植小番茄;三是建设冷藏库一座;四是将原有的西甜瓜市场交易钢构棚(20×40米)改造成蔬菜分拣车间1座。-3-4.关桥乡冯湾村育苗棚建设项目。冯湾村将村集体资金用于本村育苗棚基地发展,育苗棚运营包括犁地、旋地、育苗、化肥、施肥、水费、除草、病虫害防治、人工、技术员等,预计产生费用5.699万元,3座育苗拱棚种子费用6.6万元(平均2.2万元1棚),预计花费5万元用于3座育苗棚基地及周围基础设施维修,购买农业机械(犁耕机、旋耕机各一台),预计共需15万元。5.李旺镇李果园村红葱种植项目。为进一步夯实李果园村红葱产业发展,引导农户红葱种植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李果园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决定在本村流转土地200亩(水地)种植红葱。三、资金安排及管理使用(一)资金安排。2024年中央、自治区安排我县5个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总资金500万元,每村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50万元,自治区资金150万元。(二)管理使用。按照《宁夏扶持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办法》《宁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海原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严格项目实施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项目资金效益。四、项目实施(一)扶持对象村集体经济现状。红羊乡张元村2023年经营收益为19.7万元,特色产业为马铃薯种植,具有充沛的地下水资源,生产桶装饮用水具有资源禀赋;甘城乡甘城村2023年-4-经营收益为10.2万元,红梅杏产业为区域特色经济产业,发展基础良好;关桥乡罗山村、冯湾村2023年经营收益分别为28.8万元和61.8万元,地处我县瓜菜主产区,瓜菜产业是当地支柱性产业;李旺镇李果园村2023年经营收益为17.4万元,红葱种植为当地特色产业,该区域红葱品质良好,在区内外享有盛名。(二)实施内容及发展模式。1.红羊乡张元村桶装水项目。该项目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施,能够填补我县境内无桶装水生产的空白。项目建成后,采取“支部+村集体+农户”的模式,能稳定解决务工人数6人,年收入12万元,短期务工人数15人,预计年收入5万元,生产尾水可以浇灌农田300亩,受益群众15户78人,预计总收入50万元。2.甘城乡甘城村红梅杏营销项目。该项目实施后,采取“支部+村集体+农户”的线上、线下的营销模式,可带动当地红梅杏种植户153户快速销售红梅杏,户均收入达0.65万元以上;可解决当地就近短期务工10人,人均收入达0.2万元以上。通过合作社收购运营提高农户种植红梅杏等产业的积极性为农户增加产业收入。3.关桥乡罗山村蔬菜基地及冷库建设项目。主要采取“村党支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联结带动农户发展生产,通过“订单生产、托管代种、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等方式,建立土地有收益、入股有分红、务工有薪金的联农带农新机制。冷库、分拣车间、拱棚经营管理由罗山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负责,-5-根据盈利情况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4.关桥乡冯湾村育苗棚建设项目。采取合作经营模式,村集体与同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按照“村党支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致富带头人”合作模式,共同进行育苗。合作社提供育苗棚及种子,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专业技术负责育苗期间管理。村集体对接农资营销商,通过社会化服务,节本增效5.李旺镇李果园村红葱种植项目。采取“村党支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致富带头人”模式,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带动短期务工人数200人次,预计每人增收1330元,同时能带动周边群众种植红葱3500亩,受益群众260户,预计总收入350万元。(三)预期收益及联农带农机制。1.预期收益:经各项目村初步测算,各村预期收益分别为:李果园村30.67万元,冯湾村6.901万元,罗山村32万元,甘城村4万元,张元村29万元。2.联农带农:一是带动农户现代农业发展。积极推行“龙头企业+村党组织+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模式,联结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引导支持经营主体与农户以“企业+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形式,通过“订单生产、托管代养(种)、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形成经营主体与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把有发展意愿和能力的农户纳入发展清单中,使广大小农户嵌入到现代农业生产、加工、营销等产业链条发展的各环节中,-6-切实增加农户经营性收入。二是吸纳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积极推动经营主体拓宽用工渠道,扩大用工数量,规范用工方式。通过“土地入股+优先雇用+社会保障、设立乡村公益性岗位帮助弱劳力实现就业增收、订单式培训或以工代赈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成立村级劳务公司有序组织农民就业”等方式,与农村劳动力建立利益联结,吸纳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切实稳定增加农村劳动力工资性收入。(四)项目资产管护。严格执行《宁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项目形成的资产,及时登记入账,计入“三资”管理平台管理。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联席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职责,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建设、招商引资、规划指导、人员培训、审计监督等工作。项目乡镇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主体,乡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推动、调研指导,项目村具体落实,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土地流转协调、村民组织动员、引资合作服务等工作,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创造条件。(二)加强全程监管。完善监管运行保障机制,强化项目事前审核、事中跟踪、事后监管。各乡镇要把加强督促检查指导贯穿工作始终,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情况通报等措施,稳步有序推进。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适时开展抽查,.-并通报结果。对工作推进滞后、履职不力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三)严肃工作纪律。选点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要实事求是,稳步有序推进。要坚守底线,不改变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和农民利益,不破坏生态环境;集中投资入股的项目,严格风险审查和风险防控措施,严防集体资产流失。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或监督小组的作用;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实行村委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推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和会计中介机构代理服务两种模式,加强审计监督,对项目实施中发现违纪违法现象将严肃追责。-8-附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台账.时间:2024年7月29日序号申报项目县(市、区)申报项目乡镇申报项目所在村项目建设主体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经营方式资金投入(万元)资金投入(万元)资金投入(万元)资金投入(万元)资金投入(万元)序号申报项目县(市、区)申报项目乡镇申报项目所在村项目建设主体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经营方式中央自治区投入市县投入村集体投入其他合计1海原县红羊乡张元村海原县红羊村乡张元村经济合作社红羊乡张元村桶装水项目1.租用宅基地(30mH30m)预计租金5万元;2.新建车间1000平米;3.购置设备及安装36万元;4.人工工资12万;5.流动资金25万元。自主经营1001002海原县甘城乡甘城村海原县甘城乡甘城村经济合作社甘城乡甘城村红梅杏营销项目在全乡范围收购红梅杏预计100吨,按照市场行情1公斤10元收购,发给收购客商按照1公斤10.6元销售,其中按每公斤0.4元作为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收入,0.2元作为人工及其他费用。自主经营1001003海原县关桥乡罗山村海原县关桥乡罗山村经济合作社关桥乡罗山村蔬菜基地及冷库建设项目(一)蔬菜冷库建设:1.制冷设备;电气设备;2..库体保温工程;3..钢结构工程。(二)设施拱棚搭建: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集中流转50亩土地,新建、翻建公棚40座。(三)分拣车间改造:改造钢构棚蔬菜分拣车间1座(20*40米)。自主经营1001004海原县关桥乡冯湾村海原县关桥乡冯湾村经济合作社关桥乡冯湾村育苗棚建设项目村集体资金用于本村育苗棚基地发展,包括犁地、旋地、育苗、化肥、施肥、水费、除草、病虫害防治、人工、技术员等,改造本村育苗棚,发展瓜菜产业。自主经营1001005海原县李旺镇李果园村海原县李旺镇李果园村经济合作社李旺镇李果园村红葱种植项目李果园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决定在本村流转土地200亩(水地)种植红葱。带动该产业健康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自主经营10010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500500-10-#idc error#中共海原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8月1日印发-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壮大村集体经济 桶装水 红梅杏营销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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