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 水污染物招标采购公告(2024)
瑞金市大昌食品公司农产品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26日(10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联系电话 :0797-2516650
通讯地址:瑞金市行政审批局1号楼4楼投资项目审批股
邮编:342500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
大昌食品公司农产品加工厂项目
建设地点:
瑞金市云石山乡
建设单位:
瑞金市大昌食品有限公司
拟受理日期:
2024年8月13日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电子版(全文链接):
附件1:大昌食品公司农产品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附件1:大昌食品公司农产品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pdf
大昌食品公司农产品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瑞金市大昌食品有限公司编制单位:赣州九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零二四年八月目录1概述1.1项目由来1.2项目的特点1.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1.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1.5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6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2总则2.1评价目的及评价原则2.2编制依据2.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选择2.4评价标准2.5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2.6评价内容、评价重点和评价时段2.7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2.8环境功能区划一览表3工程分析3.1项目概况3.2生产工艺流程污染分析3.3物料平衡、水平衡3.4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及污染源分析3.5营运期污染源分布及其污染源强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1自然环境概况4.2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5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5.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5.4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5.6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7生态环境要影响预测与评价6环境风险评价6.1评价工作等级6.2环境敏感目标6.3环境风险识别6.4环境风险分析6.5环境风险管理6.6风险应急预案6.7评价结论与建议7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7.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7.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7.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7.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7.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7.6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8.1环保措施投资估算8.2社会效益分析8.3环境效益8.4小结9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9.1环境管理计划9.2环境监测计划9.3环保设施竣工内容及要求9.4排污口规范化9.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9.6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10结论及建议10.1项目建设概况10.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结论10.3选址可行性分析结论10.4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0.5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10.6总量控制结论10.7污染防治措施结论10.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9公众参与10.10总结论10.11建议附图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项目评价范围及保护目标图附图三: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四(1):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地表水)附图四(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地下水)附图四(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声环境)附图四(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大气)附图五: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图附图六:项目分区防渗图附图七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八瑞金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图附图九赣州市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分布图附图十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位图附图十一厂区雨污水管网图附图十二项目周边植被类型图附图十三项目周边土地利用现状图附件附件一:环评委托合同附件二:营业执照附件三: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四:关于项目建设的请示及回函附件五:项目用地文件附件六:引用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七:补充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八: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附件九:测绘报告附表附表一:大气环境影响自查表附表二:地表水环境影响自查表附表三:风险环境影响自查表附表四:声环境影响自查表附表五: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概述1.1项目由来牛、羊肉是我国的主要肉类消费之一,是关系到人民基本生活的菜篮子重要商品。牛、羊屠宰行业作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对促进农牧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城乡市场有着重大作用;瑞金市以良杂牛、羊为主要品种,主要销售到广东、上海等市场,近年来由于受到市场行情低迷,牛、羊调运难度加大等因素的影响,牛、羊变得越来越难卖,许多养殖场的效益一直提高不上去,致使养殖户积极性受挫,对瑞金市牛、羊产业发展极为不利。为逐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推动当地牛、羊产业和肉食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瑞金市大昌食品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建设单位”)决定投资4000万实施“大昌食品公司农产品加工厂项目”(下文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位于江西省瑞金市云石山乡梅坑村小石下小组68号,占地面积10.19亩,厂区内建筑物主要包括屠宰车间、待宰间、污水处理站、销售大厅、锅炉房及办公楼,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屠宰肉牛11000头、肉羊11000头的生产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的有关规定要求,本项目属于“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8、屠宰-年屠宰生猪10万头、肉牛1万头、肉羊15万只、禽类1000万只及以上”类别,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瑞金市大昌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委托赣州九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企业“大昌食品公司农产品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于2024年1月组织人员到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其周围进行了实地调查和现场踏勘,详细了解并收集了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1.2项目的特点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运营期废水经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赖田坑水系,最终进入九堡河。2、项目选址不在瑞金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居民居住,环境敏感程度一般。1.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具体如下:(1)废水污染源:项目运营期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含屠宰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喷淋装置废水、初期雨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氨氮、SS、总磷、总氮、动植物油、大肠菌群数等。(2)废气污染源: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待宰间、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锅炉烟气和食堂油烟。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等。(3)噪声源:项目生产过程中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输送机、麻电机、提升机、清洗机、劈半机、各类泵、风机等等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以及牲畜嘶叫;(4)固体废物类: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栅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粪便、不可食用内脏、病死牲畜、肠胃内容物、不合格酮体、碎肉渣、灰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本项目位于江西省瑞金市云石山乡梅坑村小石下小组68号,建设项目不在瑞金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环境敏感程度一般。1.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具体工作程序见下图。9.4排污口规范化根据《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24号)和《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技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24号文)文件的要求,一切新建、改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因此,建设单位在投产时,各类排污口必须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而且规范化工作应于污染治理同步实施,即治理设施完工时,规范化工作必须同时完成,并列入污染物治理设施的验收内容。拟建项目应在气、水、声、固排污口(源)挂牌标识。规范化整治具体如下:1、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排放口附近醒目处应树立一个环保图形标志牌。在项目设计时应预设采样口或采样阀,采样口或采样阀的设置要有利于废水的流量测量,并制定采样监测计划。2、项目建成后,废气排气筒附近醒目处均应树立一个环保图形标志牌。3、项目建成后,废渣处置前应当有防扬散、防流失等措施,贮存处进出口醒目处应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4、项目建成后,在噪声较大的车间外或噪声源较大的地方醒目处应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标志牌的设置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的规定执行。标志牌必须保持清晰、完整,当发现有损坏或颜色有变化,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检查时间一年两次。具体见表9.4-1和9.4-2。表9.4-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形状及颜色表标准名称形状背景颜色图形颜色警告标志三角形边框黄色黑色提示标志正方形边框绿色白色表9.4-2环境保护图形符号一览表序号提示图形符号警告图形符号名称功能1废水排放口表示废水向水体排放2废气排放口表示废气向大气环境排放3一般固体废物表示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4噪声排放源表示噪声向外环境排放5/危险废物表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9.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9.5.1总量控制的目的为有效地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逐步实现由浓度控制向污染物总量控制转变;对污染物本身则由污染源的末端控制向对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建设项目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必须确保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减少。因此本次评价总量控制分析旨在确保技改项目污染物排放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满足生态环境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9.5.2总量控制的原则1)项目建成投产后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的要求。2)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当地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或区域总量控制的要求。3)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措施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以大昌食品公司农产品加工厂项目最终排入环境的废气、废水和固废污染物种类与数量为基础,以排污可能影响的大气、水等环境要素为主要对象,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确定实施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进而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有关规定的标准要求,力求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的总量控制目标。9.5.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根据本项目工程分析结果可知,本项目总量控制的项目为COD、氨氮、氮氧化物。本项目总量指标统计分析见下表。表9.4-1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种类指标理论排放量(t/a)总量控制值(t/a)水污染物CODcr2.1362.136水污染物氨氮0.2850.285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0.2610.2619.6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第31号)等规定,结合当地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提出如下环境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1)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2)项目建设单位应公示如下信息:①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经营内容和生产规模等;②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③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⑥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监测等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3)公示方式可同时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式予以公开:①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②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③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④本单位的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场所或者设施;⑤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10结论及建议10.1项目建设概况大昌食品公司农产品加工厂项目位于富田工业区江西省瑞金市云石山乡梅坑村小石下小组68号(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5°55'07.996",N25°51'22.866"),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投资额度的4%。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新建屠宰车间、待宰间、污水处理站、销售大厅、锅炉房及办公楼,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屠宰肉牛11000头,肉羊11000只的生产规模。10.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结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在“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范围内,属于允许类项目。同时,项目已取得瑞金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通知《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211-360781-04-01-832884)。由上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10.3选址可行性分析结论本项目位于江西省瑞金市云石山乡梅坑村小石下小组68号,项目所在区域不处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范围内,评价范围内无珍稀动植物资源;项目建设与环境质量要求相容,与周边环境的相适应性较好,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不会造成明显不良影响,基本可维持现状功能不变。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项目的选址是可行的。10.4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0.4.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瑞金市2023年六项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评价区域内监测点位氨气、硫化氢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相关要求,表明项目评价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10.4.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23年赣州市环境质量年报》中瑞金下坝组断面、于都黄龙河河口断面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状况可知,2022年及2023年瑞金下坝组断面、于都黄龙河河口现状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根据补充监测数据可知,赖田坑水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区域地表水水质良好。10.4.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值昼间、夜间均低于所执行的环境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10.4.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对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监测点中各项监测因子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地下水水质良好。10.5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10.5.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厂界外任何一点的贡献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估算模型计算污染物最大浓度占标率Pmax可以接受。10.5.2地表水环境预测评价结论(1)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A,废水主要污染物均为常规污染物,项目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赖田坑水系,最终排入九堡河。(2)根据《赣州市环境质量年报》,瑞金下坝组断面、于都黄龙河河口断面地表水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值,水质类别为Ⅱ类,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根据赖田坑水系补充监测,赖田坑水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区域地表水质量达标。(3)根据调查,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下游最近的控制断面为于都黄龙河河口控制断面(位于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下游69.8km),本项目各项污染物指标浓度增量到达下游控制断面水域时已经可以忽略不计,完全不会影响到下游于都黄龙河河口控制断面水质。(4)项目地表水论证范围内不涉及不涉及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及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重要生境,尾水排放不会对水环境质量造成冲击,对区域水资源利用无影响,满足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采用的水污染措施可行,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10.5.3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通过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正式运行后,如建设单位对各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措施,本项目厂界及周边敏感点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在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的情况。10.5.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按照国家及江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中对固体废物管理的规定,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全过程严格管理和安全处置。只要严格管理,并进行安全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将不会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10.5.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发生泄漏后,对地下水影响最大的污染因子为氨氮,其他污染因子为氨氮超标范围缩小一定比例的椭圆。调节池污染物持续泄漏60d后切断污染源,由于污染源浓度极高,其超标范围可持续至厂外,最长持续时间为909d,最远距离为98.21m。总之,污染物发生泄漏后,污染物在短时间内只对厂区及厂界周边很小范围内的地下含水层有一定的影响。实际情况由于地形的变化,项目区下游的水力坡度更小,实际流速更小,污染物的运移速度更慢,对敏感点基本无影响。因此在非正常状况发生后,在设定的检漏周期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对污染源防渗进行修复截断污染源,并设置有效的地下水监控措施,能使此状况下项目对周边地下水的影响降至最小,项目污染物对周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可接受。10.5.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的选址于江西省瑞金市云石山乡梅坑村小石下小组68号,属于建设用地。根据现场勘查,项目所在地已进行平整。项目区生态系统多样性并不高,生态系统功能也较低,项目范围内原有物种多为人工种植或较易繁殖和传播的物种,不存在国家保护的珍稀陆生动植物、水生生物,整体生态环境良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对周边植被、野生动物等的影响较小。10.5.7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在选址、平面布局、防火间距、工艺及设备安全和消防设施等方面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手段,本报告也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在落实一系列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结构,保证事故防范措施等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10.6总量控制结论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指标为2.136t/a、氨氮总量控制指标为0.285t/a、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为0.261t/a,满足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下达的总量控制要求。10.7污染防治措施结论10.7.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待宰间、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锅炉烟气和食堂油烟。(3)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4)待宰间、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恶臭:待宰间恶臭收集、屠宰车间恶臭收集,污水处理站恶臭区域加盖或加罩收集废气,三股废气合并处理,采用“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进一步降低无组织排放措施:冲洗地面、及时清运粪便,喷洒天然植物除臭液除臭。(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约为75%)净化后经专用烟道在食堂所在楼栋楼顶排放。10.7.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有屠宰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喷淋装置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生产废水(屠宰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喷淋装置废水、初期雨水)一并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工艺为粗格栅+集水池+细格栅+调节池+气浮+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中沉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过滤消毒池+污泥池+污泥压缩)处理,通过自建管道排入赖田坑水系,最终进入九堡河。10.7.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输送机、麻电机、提升机、清洗机、劈半机、各类泵、风机等等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以及牲畜嘶叫。其噪声控制对策主要考虑制定噪声控制规划、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并以搞好控制规划和声源降噪为主,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10.7.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物中栅渣外售用于生产饲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灰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外运至填埋场填埋,粪便、肠胃内容物交由当地有机肥料厂回收处置,病死牲畜、不可食用内脏、不合格酮体、碎肉渣委托外单位无害化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要求,危险废物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设单位新建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屠宰车间西侧,占地面积50m2,有效堆高1.25m,暂存面积利用系数以0.8计,则有效库容为50m3;新建粪便暂存间,占地面积5m2,有效堆高1.25m,暂存面积利用系数以0.8计,则有效库容为5m3,固废仓库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建设单位拟在屠宰车间西侧建设1处危险废物暂存处,占地面积5m2,有效容积4m3,最大贮存量为4t,危险废物贮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10.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的实施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切实落实了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后将会产生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本项目建成投产可以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10.9公众参与本项目于2024年1月22日在瑞金市人民政府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了网络第一次公示,于2024年4月9日在瑞金市人民政府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在此期间在项目周边进行了张贴公示,2024年4月10日及4月15日在信息日报上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本项目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10.10总结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全面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等的原则,在项目建设的同时,采用了成熟和较为先进的污染治理措施对本项目的污染进行治理,使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控制指标之内。因此本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国家“三同时”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切实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下,项目的建设从环保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10.11建议1、项目基础资料均由建设单位提供,并对其准确性负责。建设单位未来如需增加本报告书所涉及之外的污染源或对其功能进行调整,则应按要求向有关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申报,并按污染控制目标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2、厂区应设雨污分流系统。3、加强清洁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4、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5、加强厂区的绿化美化工作,特别是厂界四周的绿化工作,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6、如原料成分发生变化或工艺发生变化,必须停止生产,重新向当地主管生态环境部门报告。7、落实本项目无组织面源边界外延50m的厂界外区域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住楼、学校、医院等对环境要求较高的环境敏感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报告 水污染物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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