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连城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连城县入河排污口

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8-13 09:3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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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
  贵单位呈报《连城县政府投资市政(房建)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附件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连城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连城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408-350825-04-01-706332)
  二、建设地点:连城县,具体以有权部门出具的“一书两证”为准。
  三、建设单位: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1.新建270个入河排污口标牌;2.新建9套入河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微型站点及9套流量监测设备;3.新建33套入河排污口视频监控设备;4.新建1套入河排口综合管理平台。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66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不得违规举债,不能新增地**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十二个月。
  七、请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23年第2号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根据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连城县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连发改综〔2018〕111号)的通知,对建设内容简单且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影响周边环境的县级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和城建项目取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节。请项目业主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作出客观预测、综合评判,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风险的应对预案。
  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报建手续。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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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