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4)
近日,我局受理了安徽龙波电气有限公司《淮北市龙波(艺术)高级中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请相关公众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单位: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淮北市高新区管委会内)
联系地址:淮北市梧桐中路20号
联系电话:0561-3197807
附件:淮北市龙波艺术学校项目报告表.pdf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淮北市龙波(艺术)高级中学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安徽龙波电气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淮北市龙波(艺术)高级中学项目淮北市龙波(艺术)高级中学项目淮北市龙波(艺术)高级中学项目项目代码2306-340661-04-01-2142612306-340661-04-01-2142612306-340661-04-01-214261建设单位联系人林飞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省淮北市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省淮北市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理坐标东经:116度53分33.232秒,北纬:33度58分22.273秒东经:116度53分33.232秒,北纬:33度58分22.273秒东经:116度53分33.232秒,北纬:33度58分22.27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P8334]普通高中教育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10.学校、福利院、养老院(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有化学、生物实验室的学校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淮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7000环保投资(万元)38环保投资占比(%)0.55%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3714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拟建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不为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污染物,也不排放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因此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注: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边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拟建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不为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污染物,也不排放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因此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注: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边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拟建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不为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污染物,也不排放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因此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注: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边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规划情况名称:《安徽淮北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审批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皖政秘[2013]28号文名称:《安徽淮北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审批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皖政秘[2013]28号文名称:《安徽淮北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审批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皖政秘[2013]28号文规划环境影响1.《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情况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详见附件4);2.《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淮环函〔2020〕173号)《关于印发《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详见附件5)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详见附件4);2.《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淮环函〔2020〕173号)《关于印发《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详见附件5)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详见附件4);2.《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淮环函〔2020〕173号)《关于印发《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详见附件5)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详见附件4);2.《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淮环函〔2020〕173号)《关于印发《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详见附件5)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详见附件4);2.《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淮环函〔2020〕173号)《关于印发《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详见附件5)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详见附件4);2.《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淮环函〔2020〕173号)《关于印发《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详见附件5)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园区主导产业规划符合性分析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6年2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由淮北经济开发区老区、淮北经济开发区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和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龙湖高新区”)组成。2004年9月设立龙湖工业开发区,作为淮北经济开发区的补充用地。根据《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安徽淮北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734km2,主导产业为电工电器业、机械装备业、战略新兴产业。拟建项目属于普通高中教育,不是园区限制类、禁止类项目,因此本拟建项目与园区主导产业不违背。2、与《关于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为电工电器、机械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加工制造、电工电气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表1-1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规划及环相关要求项目内容及其符合性相符性淮北市龙拟建项目属于普通高中教湖高新技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加工制造、符合术产业开类项目发区总体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1.与园区主导产业规划符合性分析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6年2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由淮北经济开发区老区、淮北经济开发区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和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龙湖高新区”)组成。2004年9月设立龙湖工业开发区,作为淮北经济开发区的补充用地。根据《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安徽淮北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734km2,主导产业为电工电器业、机械装备业、战略新兴产业。拟建项目属于普通高中教育,不是园区限制类、禁止类项目,因此本拟建项目与园区主导产业不违背。2、与《关于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为电工电器、机械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加工制造、电工电气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表1-1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规划及环相关要求项目内容及其符合性相符性淮北市龙拟建项目属于普通高中教湖高新技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加工制造、符合术产业开类项目发区总体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1.与园区主导产业规划符合性分析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6年2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由淮北经济开发区老区、淮北经济开发区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和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龙湖高新区”)组成。2004年9月设立龙湖工业开发区,作为淮北经济开发区的补充用地。根据《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安徽淮北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734km2,主导产业为电工电器业、机械装备业、战略新兴产业。拟建项目属于普通高中教育,不是园区限制类、禁止类项目,因此本拟建项目与园区主导产业不违背。2、与《关于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为电工电器、机械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加工制造、电工电气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表1-1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规划及环相关要求项目内容及其符合性相符性淮北市龙拟建项目属于普通高中教湖高新技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加工制造、符合术产业开类项目发区总体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1.与园区主导产业规划符合性分析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6年2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由淮北经济开发区老区、淮北经济开发区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和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龙湖高新区”)组成。2004年9月设立龙湖工业开发区,作为淮北经济开发区的补充用地。根据《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安徽淮北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734km2,主导产业为电工电器业、机械装备业、战略新兴产业。拟建项目属于普通高中教育,不是园区限制类、禁止类项目,因此本拟建项目与园区主导产业不违背。2、与《关于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为电工电器、机械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加工制造、电工电气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表1-1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规划及环相关要求项目内容及其符合性相符性淮北市龙拟建项目属于普通高中教湖高新技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加工制造、符合术产业开类项目发区总体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1.与园区主导产业规划符合性分析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6年2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由淮北经济开发区老区、淮北经济开发区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和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龙湖高新区”)组成。2004年9月设立龙湖工业开发区,作为淮北经济开发区的补充用地。根据《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安徽淮北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734km2,主导产业为电工电器业、机械装备业、战略新兴产业。拟建项目属于普通高中教育,不是园区限制类、禁止类项目,因此本拟建项目与园区主导产业不违背。2、与《关于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为电工电器、机械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加工制造、电工电气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表1-1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规划及环相关要求项目内容及其符合性相符性淮北市龙拟建项目属于普通高中教湖高新技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加工制造、符合术产业开类项目发区总体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1.与园区主导产业规划符合性分析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6年2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由淮北经济开发区老区、淮北经济开发区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和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龙湖高新区”)组成。2004年9月设立龙湖工业开发区,作为淮北经济开发区的补充用地。根据《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安徽淮北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734km2,主导产业为电工电器业、机械装备业、战略新兴产业。拟建项目属于普通高中教育,不是园区限制类、禁止类项目,因此本拟建项目与园区主导产业不违背。2、与《关于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为电工电器、机械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加工制造、电工电气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表1-1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规划及环相关要求项目内容及其符合性相符性淮北市龙拟建项目属于普通高中教湖高新技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加工制造、符合术产业开类项目发区总体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园区主导产业规划符合性分析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6年2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由淮北经济开发区老区、淮北经济开发区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和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龙湖高新区”)组成。2004年9月设立龙湖工业开发区,作为淮北经济开发区的补充用地。根据《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安徽淮北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734km2,主导产业为电工电器业、机械装备业、战略新兴产业。拟建项目属于普通高中教育,不是园区限制类、禁止类项目,因此本拟建项目与园区主导产业不违背。2、与《关于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为电工电器、机械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加工制造、电工电气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表1-1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规划及环相关要求项目内容及其符合性相符性淮北市龙拟建项目属于普通高中教湖高新技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加工制造、符合术产业开类项目发区总体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评1.与园区主导产业规划符合性分析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6年2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由淮北经济开发区老区、淮北经济开发区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和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龙湖高新区”)组成。2004年9月设立龙湖工业开发区,作为淮北经济开发区的补充用地。根据《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安徽淮北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734km2,主导产业为电工电器业、机械装备业、战略新兴产业。拟建项目属于普通高中教育,不是园区限制类、禁止类项目,因此本拟建项目与园区主导产业不违背。2、与《关于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为电工电器、机械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加工制造、电工电气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表1-1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规划及环相关要求项目内容及其符合性相符性淮北市龙拟建项目属于普通高中教湖高新技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加工制造、符合术产业开类项目发区总体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园区主导产业规划符合性分析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6年2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由淮北经济开发区老区、淮北经济开发区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和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龙湖高新区”)组成。2004年9月设立龙湖工业开发区,作为淮北经济开发区的补充用地。根据《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安徽淮北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734km2,主导产业为电工电器业、机械装备业、战略新兴产业。拟建项目属于普通高中教育,不是园区限制类、禁止类项目,因此本拟建项目与园区主导产业不违背。2、与《关于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为电工电器、机械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加工制造、电工电气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表1-1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规划及环相关要求项目内容及其符合性相符性淮北市龙拟建项目属于普通高中教湖高新技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加工制造、符合术产业开类项目发区总体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主导产业为电工电器、机械装备、战略电工电气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育,不是园区限制类、禁止1.与园区主导产业规划符合性分析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6年2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由淮北经济开发区老区、淮北经济开发区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和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龙湖高新区”)组成。2004年9月设立龙湖工业开发区,作为淮北经济开发区的补充用地。根据《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安徽淮北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734km2,主导产业为电工电器业、机械装备业、战略新兴产业。拟建项目属于普通高中教育,不是园区限制类、禁止类项目,因此本拟建项目与园区主导产业不违背。2、与《关于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1459号),淮北市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为电工电器、机械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加工制造、电工电气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表1-1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规划及环相关要求项目内容及其符合性相符性淮北市龙拟建项目属于普通高中教湖高新技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加工制造、符合术产业开类项目发区总体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充分考虑高新区产业与区域产业的定位互补,在规划的产业定位总体框架下,进一步论证和优化发展重点,严格拟建项目属于普通高中教育,不属于高新区严格控制、严禁建设的项目,拟建符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充分考虑高新区产业与区域产业的定位互补,在规划的产业定位总体框架下,进一步论证和优化发展重点,严格控制非主导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入区建设。严禁建设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命令禁止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入高新区。入区项目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建设完善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系统,强化节能、节水等各项环保措施。机械制造业不得有电镀工艺。清洁生产水平现阶段要按照国内先进水平要求,并逐步提高,最大限度控制高新区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强度项目不是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项目建设完善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系统,强化节能、节水等各项环保措施。项目最大限度控制高新区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强度。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充分考虑高新区产业与区域产业的定位互补,在规划的产业定位总体框架下,进一步论证和优化发展重点,严格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妥善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对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高新区应确定专人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高新区和入区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范,建设完善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系统,并与各级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确保项目固废合理处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及制定完整的危废运行台账。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充分考虑高新区产业与区域产业的定位互补,在规划的产业定位总体框架下,进一步论证和优化发展重点,严格强化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2013年底前形成处理能力,高新区生产和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在此之前,现有入区企业的生产污水必须按要求实行处理达标排放。结合区域水环境整治,减少对地表水龙河、岱河、龙岱河的影响,确保高新区纳污水体龙河水环境质量达标。进一步论证集中供热方案,加快天然气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度,2013年底前高新区实现天然气全覆盖,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彻底淘汰现有的燃煤锅炉。环境保护规划中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做好高新区建设中水土保持工作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淮北龙湖污水处理厂已投运运营,拟建项目可以满足淮北龙湖污水处理厂的接管限值,拟建项目水质简单,水量小,不会对淮北龙湖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拟建项目不涉及锅炉建设符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鼓励入园项目:1、龙湖高新区,(1)与规划主导产业结构相符合的工业项目。按照《规划》确定的主导产业为宗旨,以电工电器、机械装备和战略新兴产业为三大主导产业。(2)与高新区现有产业链相配套的企业。①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高新区基础设施项拟建项目不属于高新区严格控制、严禁建设的项目;拟建项目不是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项目建设完善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系统,强化节能、节水等各项环保符合目建设,如: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也应积极招商引资,大力改善高新区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②规模效益好、能源资源消耗少、排污小的企业。鼓励发展其它规模效益好、能源资源消耗少、排污小的企业。包括清洁生产型企业、高新技术型企业和节水节能型企业。限制发展项目:(1)与规划区主导产业和优先进入行业不符合,低污染、低能耗、低水耗、对周边企业影响、环境质量影响不大的建设项目控制进入。(2)与规划区主导产业和优先进入行业相配套,但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控制进入。禁止发展项目:1、龙湖高新区,(1)国家明令禁止建设或投资的、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列入国家经贸委发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关于公布第一批严重污染环境(大气)的淘汰工艺与设备名录的通知》、《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及《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的建设项目禁止进入高新区;(2)与规划区主导产业不符,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对规划区环境质量、周边企业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禁止进入。措施。项目最大限度控制高新区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强度。龙湖高新区应积极开发机械装备专业园,积极引进机械装备行业和新能源行业企业,园区内企业尽量按照主导产业风向进行引进;加大污染防控力度拟建项目属于普通高中教育,不是园区限制类、禁止类项目。符合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尽快落实园区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环境风险管理要求拟建项目建成后按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与园区内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联动符合加大污染防控力度,入驻企业应加强并落实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拟建项目污染物均配套污染物治理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建成后加强并落实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为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安徽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拟建项目不在现行国家及安徽省产业政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安徽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拟建项目不在现行国家及安徽省产业政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安徽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拟建项目不在现行国家及安徽省产业政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安徽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拟建项目不在现行国家及安徽省产业政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安徽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拟建项目不在现行国家及安徽省产业政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安徽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拟建项目不在现行国家及安徽省产业政策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之列,可视为允许类项目。同时,该项目已于2023年6月13日经淮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306-340661-04-01-214261;备案表详见附件2),2023年9月22日,拟建项目获得淮北市教育局淮教﹝2023﹞57号批复(详见附件3)同意筹设。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二、与“三线一单”对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关于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2016年10月26日)要求: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拟建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安徽省人民政府,2018年06月,皖政秘【2018】120号)指出:“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1233.32km2,约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5.15%,包含3大类16个片区,主要分布在皖西山地和皖南山地丘陵区等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及生物多样性维护重要区域,长江干流及沿江湿地、淮河干流及沿淮湿地等生物多样性维护重要区域。”根据2020年10月淮北市“三线一单”文件内容,淮北市内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区规定内容有“淮北市东北部烈山区及濉溪县分布有安徽大方寺省级自然保护区(五柳风景名胜区)及相山区安徽相山国家森林公园,是淮北市生态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是需要优先保护的区域”。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皖环发〔2022〕5号发布了《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淮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拟建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北市高新区龙湖园区。对照《淮北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布图》及《淮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可知,拟建项目不属于淮北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详见附图4)。2、环境质量底线依据《2022年度淮北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项目区域内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状况如下:全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要求;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达到二级标准要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均超过二级标准要求。根据安徽阿文美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钢结构及机械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中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22年5月5日~5月7日,评价区域总悬浮颗粒物TSP日均值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该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2022年,淮北市4个国家考核监测断面根据年均值分析,Ⅳ类水质断面占50%,Ⅲ类水质断面占50%,完成“十四五”规划2022年既定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要求,较上一年优良水体比例无明显变化。项目区地表水水体为龙河,根据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11日《安徽省淮北市中清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地表水监测数据,龙河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体功能,项目区地表水水质状况良好。区域地下水各项指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土壤各项指标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3、资源利用上线拟建项目所用原辅材料均不属于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三致物质”和《剧毒化学品名录》中规定的剧毒物质,国内有专业供应厂商,且运输方便,质量稳定,来源可靠,供应有保障;自建化粪池对污水进行预处理,外排废水接管淮北市龙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运营期间水、电等用量,不会超过划定的资源利用上线。4.管控单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皖环发〔2022〕5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淮北市“三线一单”文本》及淮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外各类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敏感脆弱区域、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和土壤保护区,按照保护对象不同属性和功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限制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根据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查询,拟建项目所在区域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拟建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树木砍伐,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详见附图5)。(1)大气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淮北市“三线一单”编制文本》及大气环境分区管控图,拟建项目位于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中的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详见附图6,与分区管控协调性分析见表1-2。表1-2项目与大气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协调性分析管控单元分类环境管控要求协调性分析重点管控区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要求,严格目标实施计划,加强环境监管,促进生态环境质量好转。上年度PM2.5不达标城市新建、新建和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实施“倍量替代”,执行特别排放标准的行业实施提标升级改造。拟建项目已对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大气污染防治文件进行分析,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相关要求。(2)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淮北市“三线一单”编制文本》及淮北市水环境分区管控图,拟建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区中的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详见附图7,与水环境分区管控协调性分析见表1-3。(2)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淮北市“三线一单”编制文本》及淮北市水环境分区管控图,拟建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区中的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详见附图7,与水环境分区管控协调性分析见表1-3。(2)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淮北市“三线一单”编制文本》及淮北市水环境分区管控图,拟建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区中的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详见附图7,与水环境分区管控协调性分析见表1-3。表1-3项目与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协调性分析表1-3项目与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协调性分析表1-3项目与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协调性分析表1-3项目与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协调性分析表1-3项目与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协调性分析表1-3项目与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协调性分析表1-3项目与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协调性分析表1-3项目与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协调性分析表1-3项目与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协调性分析表1-3项目与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协调性分析管控单元分类环境管控要求环境管控要求环境管控要求环境管控要求协调性分析协调性分析协调性分析重点管控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各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对淮河流域实施管控;依据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实施管控;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等要求,新建、新建和扩建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替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各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对淮河流域实施管控;依据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实施管控;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等要求,新建、新建和扩建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替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各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对淮河流域实施管控;依据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实施管控;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等要求,新建、新建和扩建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替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各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对淮河流域实施管控;依据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实施管控;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等要求,新建、新建和扩建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替代”。①拟建项目已对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和《安徽省准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水污染防治文件进行分析,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相关要求;②拟建项目位于淮北市高新区龙湖园区;③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进入龙湖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①拟建项目已对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和《安徽省准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水污染防治文件进行分析,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相关要求;②拟建项目位于淮北市高新区龙湖园区;③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进入龙湖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①拟建项目已对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和《安徽省准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水污染防治文件进行分析,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相关要求;②拟建项目位于淮北市高新区龙湖园区;③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进入龙湖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3)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淮北市“三线一单”编制文本》及淮北市土壤污染分区管控图,拟建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区,详见附图8,与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要求协调性见表1-4。表1-4与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协调性分析(3)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淮北市“三线一单”编制文本》及淮北市土壤污染分区管控图,拟建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区,详见附图8,与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要求协调性见表1-4。表1-4与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协调性分析(3)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淮北市“三线一单”编制文本》及淮北市土壤污染分区管控图,拟建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区,详见附图8,与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要求协调性见表1-4。表1-4与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协调性分析(3)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淮北市“三线一单”编制文本》及淮北市土壤污染分区管控图,拟建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区,详见附图8,与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要求协调性见表1-4。表1-4与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协调性分析(3)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淮北市“三线一单”编制文本》及淮北市土壤污染分区管控图,拟建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区,详见附图8,与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要求协调性见表1-4。表1-4与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协调性分析(3)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淮北市“三线一单”编制文本》及淮北市土壤污染分区管控图,拟建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区,详见附图8,与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要求协调性见表1-4。表1-4与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协调性分析(3)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淮北市“三线一单”编制文本》及淮北市土壤污染分区管控图,拟建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区,详见附图8,与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要求协调性见表1-4。表1-4与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协调性分析(3)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淮北市“三线一单”编制文本》及淮北市土壤污染分区管控图,拟建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区,详见附图8,与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要求协调性见表1-4。表1-4与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协调性分析(3)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淮北市“三线一单”编制文本》及淮北市土壤污染分区管控图,拟建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区,详见附图8,与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要求协调性见表1-4。表1-4与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协调性分析(3)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淮北市“三线一单”编制文本》及淮北市土壤污染分区管控图,拟建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区,详见附图8,与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要求协调性见表1-4。表1-4与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协调性分析管控单元分类环境管控要求环境管控要求环境管控要求环境管控要求协调性分析协调性分析协调性分析一般管控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及各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一般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及各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一般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及各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一般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及各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一般管控区实施管控企业固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按照要求采取重点防渗,企业将进一步加强对土壤的跟踪管理和监控。项目符合管控要求。企业固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按照要求采取重点防渗,企业将进一步加强对土壤的跟踪管理和监控。项目符合管控要求。企业固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按照要求采取重点防渗,企业将进一步加强对土壤的跟踪管理和监控。项目符合管控要求。拟建项目所在地位于淮北市环境管控单元中的重点管控单元。对于重点管控单元,着重从现有源排放削减、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排放标准加严、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或污染物允许排放量等方面提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具体要求见下表1-5。表1-5淮北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拟建项目所在地位于淮北市环境管控单元中的重点管控单元。对于重点管控单元,着重从现有源排放削减、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排放标准加严、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或污染物允许排放量等方面提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具体要求见下表1-5。表1-5淮北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拟建项目所在地位于淮北市环境管控单元中的重点管控单元。对于重点管控单元,着重从现有源排放削减、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排放标准加严、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或污染物允许排放量等方面提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具体要求见下表1-5。表1-5淮北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拟建项目所在地位于淮北市环境管控单元中的重点管控单元。对于重点管控单元,着重从现有源排放削减、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排放标准加严、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或污染物允许排放量等方面提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具体要求见下表1-5。表1-5淮北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拟建项目所在地位于淮北市环境管控单元中的重点管控单元。对于重点管控单元,着重从现有源排放削减、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排放标准加严、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或污染物允许排放量等方面提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具体要求见下表1-5。表1-5淮北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拟建项目所在地位于淮北市环境管控单元中的重点管控单元。对于重点管控单元,着重从现有源排放削减、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排放标准加严、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或污染物允许排放量等方面提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具体要求见下表1-5。表1-5淮北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拟建项目所在地位于淮北市环境管控单元中的重点管控单元。对于重点管控单元,着重从现有源排放削减、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排放标准加严、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或污染物允许排放量等方面提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具体要求见下表1-5。表1-5淮北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拟建项目所在地位于淮北市环境管控单元中的重点管控单元。对于重点管控单元,着重从现有源排放削减、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排放标准加严、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或污染物允许排放量等方面提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具体要求见下表1-5。表1-5淮北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拟建项目所在地位于淮北市环境管控单元中的重点管控单元。对于重点管控单元,着重从现有源排放削减、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排放标准加严、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或污染物允许排放量等方面提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具体要求见下表1-5。表1-5淮北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拟建项目所在地位于淮北市环境管控单元中的重点管控单元。对于重点管控单元,着重从现有源排放削减、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排放标准加严、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或污染物允许排放量等方面提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具体要求见下表1-5。表1-5淮北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维度清单编制要求词条名称准入要求准入要求拟建项目特点是否符合重点管控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淮北-重点-空间布局-禁止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拟建项目不涉及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符合单元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淮北-重点-空间布局-限制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强化节能、环保、土地等指标约束。强化节能、环保、土地等指标约束。拟建项目能源消耗量较小,且污染物排放量比较低,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的项目符合单元求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淮北-重点-空间布局-其他对不能自行利用或处置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由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运输和处置,不得擅自倾倒、转移和处理处置。拟建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符合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的准入要求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淮北-重点-排污-提标升级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总之,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营运期废气经过相应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固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无影响,不会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拟建项目不违背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拟建项目已经经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306-340661-04-01-214261),拟建项目建设不属于鼓励、限制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要求,未被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5)判定结果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与安徽省产业政策,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不会触碰区域环境质量底线,且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范等要求。拟建项目不在主导生总之,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营运期废气经过相应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固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无影响,不会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拟建项目不违背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拟建项目已经经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306-340661-04-01-214261),拟建项目建设不属于鼓励、限制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要求,未被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5)判定结果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与安徽省产业政策,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不会触碰区域环境质量底线,且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范等要求。拟建项目不在主导生总之,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营运期废气经过相应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固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无影响,不会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拟建项目不违背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拟建项目已经经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306-340661-04-01-214261),拟建项目建设不属于鼓励、限制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要求,未被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5)判定结果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与安徽省产业政策,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不会触碰区域环境质量底线,且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范等要求。拟建项目不在主导生总之,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营运期废气经过相应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固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无影响,不会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拟建项目不违背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拟建项目已经经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306-340661-04-01-214261),拟建项目建设不属于鼓励、限制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要求,未被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5)判定结果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与安徽省产业政策,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不会触碰区域环境质量底线,且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范等要求。拟建项目不在主导生总之,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营运期废气经过相应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固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无影响,不会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拟建项目不违背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拟建项目已经经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306-340661-04-01-214261),拟建项目建设不属于鼓励、限制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要求,未被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5)判定结果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与安徽省产业政策,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不会触碰区域环境质量底线,且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范等要求。拟建项目不在主导生总之,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营运期废气经过相应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固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无影响,不会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拟建项目不违背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拟建项目已经经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306-340661-04-01-214261),拟建项目建设不属于鼓励、限制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要求,未被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5)判定结果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与安徽省产业政策,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不会触碰区域环境质量底线,且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范等要求。拟建项目不在主导生总之,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营运期废气经过相应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固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无影响,不会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拟建项目不违背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拟建项目已经经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306-340661-04-01-214261),拟建项目建设不属于鼓励、限制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要求,未被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5)判定结果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与安徽省产业政策,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不会触碰区域环境质量底线,且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范等要求。拟建项目不在主导生总之,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营运期废气经过相应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固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无影响,不会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拟建项目不违背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拟建项目已经经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306-340661-04-01-214261),拟建项目建设不属于鼓励、限制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要求,未被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5)判定结果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与安徽省产业政策,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不会触碰区域环境质量底线,且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范等要求。拟建项目不在主导生b.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排除火灾隐患;加强实验室消防检查和管理,在实验室按照消防要求设置灭火器材。c.要加强对各岗位人员进行风险意识、风险知识、安全技能、规章制度、应变能力等素质等各方面的培训和教育。d.学校应配备应急器材,在发生泄漏、火灾和爆炸等事故时控制泄漏物和消防废水进入下水道。企业应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措施。e.做好总图布置。f.试剂存放间的化学试剂柜,能阻挡小部分液体化学试剂在柜内,具有一定的防泄露功能,因部分化学试剂易燃,应禁止吸烟,远离火源、热源、电源,无产生火花的条件,禁止明火作业;设置醒目易燃品标志。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周周围村庄和居民较少,环境敏感性一般,单项目储存自身可能引发的风险源物质数量远远小于临界值,即便在极端情况下,也难以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影响较小,表明本项目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4)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①危险化学试剂的使用要备案登记,明确试剂使用量、使用时间、使用人、用途等②废弃实验废液应集中收集,禁止随手丢弃。③溶剂中毒的急救方法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用清水洗胃,就医。④溶剂如发生容器破裂、泄漏等小量事故时,应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处理人员戴穿防静电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用水稀释后,废液收集送至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不得随意倾倒。⑤溶剂消防措施: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防火预防措施:易燃物和强氧化剂分开放置;进行加热或燃烧实验时,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易挥发的可燃物质,实验装置要严密不漏气,严禁在燃烧的火焰附近转移或添加易燃溶剂;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实验结束离开实验室前,仔细检查酒精灯是否熄灭,电源是否关闭。火灾处理方法:迅速移走一切可燃物,切断电源,关闭通风器,防止火势蔓延。如果是酒精等有机溶剂泼洒在桌面上着火燃烧,用湿抹布、砂子盖灭或用灭火器扑灭。如果衣服着火,立即用湿布蒙盖,使之与空气隔绝而熄灭。防中毒预防措施:一切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必要时戴上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有毒药品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规定的限量使用。使用气体吸收剂来防止有毒气体污染空气。实验室经常注意通风,即使在冬季,也适时通风。实验室里需备有救护药箱,在实验室的固定处放置。箱内贮放下列用品:消毒纱布、消毒绷带、消毒药棉、胶布、剪刀、量杯、洗眼杯等;碘酒(5~10%的碘片加入少量碘化钾的酒精溶液)、红汞水(2%)或龙胆紫药水(供外伤用)。注意:红汞与碘酒不能合用。治烫伤的软膏、消炎粉、甘油、医用酒精、凡士林等。硼酸(2%的水溶液)、醋酸(2%的水溶液)、高锰酸钾晶体(用时溶于水制成溶液)。(5)结论综上所述,项目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其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表4-1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表4-1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表4-1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表4-1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表4-1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表4-1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表4-1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建设项目名称淮北市龙波艺术高级中学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高新区龙湖园区梧桐路东侧地理坐标经度116.892671纬度33.972888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危险化学品泄露后在环境中扩散或引发火灾,会污染大气、土壤和地下水。此外,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事故废水,如果未经有效拦截、收集而进入外部地表水体,将有可能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风险防范措施要求①规范设置专用化学品库房,化学品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防止日晒,隔绝火种及热源,配备必须的灭火防火器具等等。②项目化学库房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范项目各种化学试剂及化学品的储存,设置化学药剂柜存储化学试剂,并安装空调保持室内通风恒温,化学品库房应当通风、防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根据风险识别结果,风险事故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其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六、地下水、土壤影响分析拟建项目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龙湖园区下水管网继而进入龙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为避免对地下水体、土壤造成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主动控制(源头控制措施)及被动控制(末端控制措施)相结合的措施。①主动控制(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设备、污水输送管线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风险事故降到最低。建设单位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设专人定时对厂区内管道进行巡检,要求巡检人员对发现的跑冒滴漏现象要及时上报,对出现的问题要求及时妥善处置。同时也要加强对管道、阀门采购的质量管理,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②被动控制(末端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的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撒落在地面上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上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处理。防渗区分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详见附图11)。A、一般防渗区: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和部位。—般为装置区内除重点防渗区外的部分及装置区外管廊区;污染物防治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性能应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1.0×10-7cm/s的天然材料防渗结构或厚度不低于1.5mm厚的土工膜。B、重点防渗区: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不易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和部位。重点防渗区参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23)。重点防治区防渗层的性能应不低于2m厚渗透系数≤1.0×10-10cm/s的天然材料防渗结构或厚度不低于1.5mm的土工膜+厚度不低于100mm的抗渗混凝土(渗透系数≤1.0×10-6cm/s)。C、简单防渗区:采取非铺砌地坪或普通混凝土地坪,不设防渗层。环评要求厂内做以下设计:(1)重点防渗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使用C30抗渗砼浇注(20cm厚),抗渗等级为S6,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防水等级为二级,水池内壁用20mm厚水玻璃砂浆粉刷,并使用K11防水涂料罩面,全池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防渗材料采用环氧树脂(渗透系数≤10-10cm/s﹚。粘土材料的渗透系数≤10-7cm/s,在无法满足100cm厚粘土基础垫层的情况下,可采用30cm厚普通粘土垫层,并加铺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重点防渗区除对地坪地基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外,进一步采取如下的措施:采用防渗混凝土+HDPE膜(1.5mm厚、渗透系数不高于1.0x10-11cm/s的HDPE膜作为防渗层)。(2)一般防渗一般污染区域主要是除重点防渗区外的其余部分地面,包括原料库、成品库、一般固废暂存间等,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P1级的抗渗混凝土(渗透系数约0.4×10-7cm/s,厚度不低于20cm硬化地面。通过上述措施可使一般污染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3)简单防渗采取非铺砌地坪或普通混凝土地坪。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有效避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根据工程分析提供的厂内可能泄漏物质种类,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的规定,确定项目完成后污染防治分区情况详见下表:表4-15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情况表名称范围防渗结构要求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试剂存放间、生化实验室、隔油池、化粪池使用C30抗渗砼浇注(20cm厚),抗渗等级为S6,防水等级为二级,内壁用20mm厚水玻璃砂浆粉刷,并使用K11防水涂料罩面,全池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防渗材料采用环氧树脂渗透系数≤1.0×10-10cm/s一般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原料库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渗透系数≤1.0×10-7cm/s简单防渗区综合办公区、教育学、运动场地等采取非铺砌地坪或普通混凝土地坪除此之外,建议项目运营后还应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现场巡查,特别是在卫生清理、下雨地面水量较大时,重点检查有无渗漏情况。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找到泄漏点制定整改措施,尽快修补,确保防腐防渗层的完整性。七、外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建成后以教学、办公、住宿为主要功能,为了解保证项目内部有一个良好的教学、办公及住宿环境,必须分析外部环境污染因素对拟建项目的影响。拟建项目位于淮北市高新区龙湖园区梧桐路与淮海东路交接处东北侧。从项目所处区域现状来看,外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为梧桐路与淮海东路中的交通噪声和机动车尾气的影响。除此之外,建议项目运营后还应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现场巡查,特别是在卫生清理、下雨地面水量较大时,重点检查有无渗漏情况。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找到泄漏点制定整改措施,尽快修补,确保防腐防渗层的完整性。七、外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建成后以教学、办公、住宿为主要功能,为了解保证项目内部有一个良好的教学、办公及住宿环境,必须分析外部环境污染因素对拟建项目的影响。拟建项目位于淮北市高新区龙湖园区梧桐路与淮海东路交接处东北侧。从项目所处区域现状来看,外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为梧桐路与淮海东路中的交通噪声和机动车尾气的影响。除此之外,建议项目运营后还应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现场巡查,特别是在卫生清理、下雨地面水量较大时,重点检查有无渗漏情况。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找到泄漏点制定整改措施,尽快修补,确保防腐防渗层的完整性。七、外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建成后以教学、办公、住宿为主要功能,为了解保证项目内部有一个良好的教学、办公及住宿环境,必须分析外部环境污染因素对拟建项目的影响。拟建项目位于淮北市高新区龙湖园区梧桐路与淮海东路交接处东北侧。从项目所处区域现状来看,外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为梧桐路与淮海东路中的交通噪声和机动车尾气的影响。除此之外,建议项目运营后还应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现场巡查,特别是在卫生清理、下雨地面水量较大时,重点检查有无渗漏情况。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找到泄漏点制定整改措施,尽快修补,确保防腐防渗层的完整性。七、外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建成后以教学、办公、住宿为主要功能,为了解保证项目内部有一个良好的教学、办公及住宿环境,必须分析外部环境污染因素对拟建项目的影响。拟建项目位于淮北市高新区龙湖园区梧桐路与淮海东路交接处东北侧。从项目所处区域现状来看,外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为梧桐路与淮海东路中的交通噪声和机动车尾气的影响。(1)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分析拟建项目西侧沿红线外是梧桐路,与校区最近距离为30m,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为附近工厂的工作人员,大中车型车辆极少。除开上下班和周末一些时段车流量相对较大,平常车流量小,对建设项目影响较小。为减少梧桐路的交通噪声对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的影响,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1、种植绿化带对噪声进行阻隔降噪。2、在学校平面设计与构造设计中提高防噪能力。在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等平面设计中,设置隔音门、窗进行降噪。八、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排水体制的规定要求。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正确设置废水、废气等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以便于监管。(1)废水排放口:实行雨污分流制,全厂厂区设置雨水、污水排放口各一个,并在该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2)废气排放口:拟建项目设置一处实验室废气排气口,在废气排气口上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3)边界噪声:参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规定,每季度监测1天(昼夜各一次),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并在该处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4)固废暂存规范化: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应按照固废处理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应加强暂存期间的管理,存放场应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流失措施,并在存放场边界和进出口位置设置环保标志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设置位置应距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较近且醒目处,并能长久保留。危险废物贮存(堆放)场应设置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八、环保投资概算拟建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表4-16。拟建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环保投资38万元,占总投资的0.54%。表4-16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表4-16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表4-16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表4-16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表4-16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表4-16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表4-16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序号名称名称环境保护设施或措施投资金额1废气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31废气实验室废气通风装置11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通风装置12废水生活废水、食堂废水隔油池、化粪池52废水实验废水中和沉淀容器43噪声汽车行驶及师生活动噪声隔声、减振、绿化等5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存放场所、垃圾箱等34固废危险废物塑料桶密封,委托处置75地下水地下水分区防渗,一般防渗:一般固废暂存间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1.5m,K≤10-7cm/s。;重点防渗:化粪池、隔油池、中和沉淀容器等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6.0m,K≤10-7cm/s。96合计合计-38九、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动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文件2021年1月30号《关于统筹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7号)文件内容:二、主要任务——第(七)条积极探索排污许可与环评制度的联动试点中——属于现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内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行业,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可结合相应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在环评文件中一并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联动内容”(附件1)和《建设项目排污许可申请与填报信息表》(附件2),生态环境部门在环评文件受理和审批过程中同步审核。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拟建项目属于其中的“其他行业”,但不涉及“通用工序”,因此无需办理排污许可。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食堂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大气环境天然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风装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环境实验室废气通风装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地表水环境食堂废水、生活污水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淮北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地表水环境实验废水CODBOD5SSNH3-N中和沉淀后进入龙湖污水处理厂达淮北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声环境车辆、师生活动噪声,采取隔声、减震、绿化等降噪措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和4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区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危废等污染项目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项目厂区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危废等污染项目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项目厂区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危废等污染项目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项目厂区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危废等污染项目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生态保护措施拟建项目周边无生态环境敏感点和景观,项目运营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但建议项目区内加强绿化建设,多种植灌木、花草,减少裸露地面,能起到降低扬尘、净化空气、减小噪声、改善环境的作用。拟建项目周边无生态环境敏感点和景观,项目运营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但建议项目区内加强绿化建设,多种植灌木、花草,减少裸露地面,能起到降低扬尘、净化空气、减小噪声、改善环境的作用。拟建项目周边无生态环境敏感点和景观,项目运营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但建议项目区内加强绿化建设,多种植灌木、花草,减少裸露地面,能起到降低扬尘、净化空气、减小噪声、改善环境的作用。拟建项目周边无生态环境敏感点和景观,项目运营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但建议项目区内加强绿化建设,多种植灌木、花草,减少裸露地面,能起到降低扬尘、净化空气、减小噪声、改善环境的作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厂区危废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火;防渗漏项目厂区危废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火;防渗漏项目厂区危废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火;防渗漏项目厂区危废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火;防渗漏其他环境管理要求规范排污口、定期监测、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排污口、定期监测、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排污口、定期监测、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排污口、定期监测、加强厂区管理。六、结论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选址为建设业用地,符合安徽淮北高新区龙湖园区总体发展规划。拟建项目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风险防范措施技术可行,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选址与周边用地功能相容性较好,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只要严格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从环境影响的角度,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上述结论是在项目提供的规模及相应的排污情况基础上作出的评价结论,如果建设单位的规模及相应排污情况有所变化,建设单位应按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另行申报审批。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拟建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拟建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VOCs——————————————废气颗粒物——————————————废气二氧化硫——————————————废气氮氧化物——————————————废水COD——————0.85t/a——0.85t/a+0.85t/a废水氨氮——————0.085t/a——0.085t/a+0.085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餐饮垃圾——————112.5t/a——112.5t/a+112.5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油脂——————0.388t/a——0.388t/a+0.388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验室一般废物——————0.15t/a——0.15t/a+0.15t/a生活垃圾生活垃圾——————159.375t/a——159.375t/a+159.375t/a危险废物废实验器具——————0.1t/a——0.1t/a+0.1t/a危险废物实验废液——————0.018t/a——0.018t/a+0.018t/a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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