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关于福贡县县城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关于
福贡县县城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审批福贡县县城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福住建函〔2024〕56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福贡县县城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为完善福贡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让福贡“城市血管”更加健康。经研究,原则同意福贡县县城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
二、项目名称
福贡县县城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
三、项目代码
2408-533323-04-01-712861。
四、项目建设地点
福贡县上帕镇。
五、项目建设性质
改建
六、项目建设内容
①排水管网部分:更新改造县城排水主干管DN500—DN800共计6.233km。并配套相应附属设施②水厂部分:厂区老旧设施设备更新部分:更换老旧的进水粗细格栅1套、砂水分离器2套、更换无油螺杆风机3台、更换MBBR填料2套、更换过滤系统2套、更换污泥设施1套,全自动PAM智能(粉末)投加装置2套、全自动PAC智能(粉末)投加装置加药装置2套,更换厂区监测仪器仪表10套、改造厂区中水回用系统1套等。③改造厂区数字化生产系统1套。④对厂区池体加固1项。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5805.55万元。资金来源为:向上争取资金。
八、建设年限
2024年10月—2025年12月。
九、节能和环保
原则同意提出的节能和环保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以确保节能和环保措施与能效指标的落实,并实现节能、环保效果。
十、招投标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等,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严格按照标准的招投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投标方式等内容组织招投标活动。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好项目各项工作,确保项目落地实施。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此件公开发布)
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4日
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项目名称:福贡县县城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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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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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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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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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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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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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勘察、监理、设计投资单项合同估算金额未超过100万元,不采用招标方式。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投资估算金额超过400万元,采用招标方式。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超过200万元,不采用招标方式。审批部门盖章2024年8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