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招标采购公告(2024)



索引号
014000060/2024-04520
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8-12

标题
常州市武进区2024年度第2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文号
苏政地D〔2024〕84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时效

常州市武进区2024年度第2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苏政地D〔2024〕8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常州市武进区2024年度第2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武进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办理常州市武进区2024年度第2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请示》(武政发〔2024〕8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将位于嘉泽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2.3539公顷(其中耕地0.004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意你区将位于嘉泽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0.6248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978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3539公顷,征收土地2.9787公顷,由你区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区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和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8月8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2024年8月12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镇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