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招标采购公告(最高人民法院2024)



拍卖公告

特别提醒: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非本小区业主购买,请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是否具有购买资质,一切后果自负。物业、车位管理费等欠费情况以实际为准,由买受人开拍前自行前往物业核查,参拍视为知悉并接受。展示图片等影像资料仅供参考,竞拍需实地看房,请提前预约028-85511018。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18日10时至2024年9月1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8/07,户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308号车位【所有权人:XX公司;不动产权证书号:监证0816244;不动产单元号:510114008017GB00017F00070174;规划用途:车位;建筑面积:21.94㎡;结构:框架;权利限制:有查封、有抵押;使用情况:本院负责腾退;欠费情况:评估公司现场查勘时,物业服务公司告知其公司为2024年初新入驻物业,现行车位管理费收费方式为登记需停放车辆车牌号,按车牌号收取,未按实际车位数收取,未说明估价对象是否存在物业管理费拖欠。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其他情况详见后附清单及附件评估报告】。
起拍价:3.682万元 保证金:0.3万元 增价幅度:0.03万元(及其整倍数)
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拍卖是以本院(2024)川0107执恢762号执行案件的名义所启动。
二、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节假日休息,占线时请换时段拨打)
看样的意向竞买人请提前预约,以便于组织看样,联系电话:028-85511018、400-0678050。因当事人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等原因,带看可取消。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可以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各意向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开拍前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开拍前自行前往核实。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缴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5日前(节假日除外)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15日内付清【户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建行成都锦城支行,账号:(6232813800021811461),转账请备注完整案号。】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并在交纳尾款3日后携带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到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需向本院提供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及A4纸打印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后等待法院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咨询看样电话:028-85511018、400-0678050
本院监督电话:028-85118138
本院监督邮箱:1064713703@qq.com
本院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机投镇潮音路6号

附,评估报告显示:
估价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

估价对象序号
权利人
房地坐落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1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273号
车位
22.44

2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274号
车位
22.44

3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277号
车位
23.51

4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281号
车位
21.94

5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287号
车位
23.51

6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291号
车位
21.94

7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292号
车位
21.94

8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293号
车位
21.94

9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294号
车位
21.94

10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295号
车位
21.94

11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296号
车位
21.94

12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297号
车位
21.94

13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298号
车位
21.94

14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299号
车位
21.94

15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300号
车位
21.94

16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301号
车位
21.94

17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302号
车位
21.94

18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303号
车位
21.94

19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304号
车位
21.94

20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305号
车位
21.94

21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306号
车位
21.94

22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307号
车位
21.94

23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308号
车位
21.94

24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311号
车位
22.44

25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312号
车位
22.44

26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316号
车位
22.44

27
XX公司
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7栋-1楼317号
车位
22.44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位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