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综合市场魏春平 韭菜 氯氟氰菊酯招标采购公告(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6期)
近期,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抽检发现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核查处置,其中涉及我县生产经营单位
2家,现将相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吉县灵峰街道城南社区农贸综合市场魏春平
销售不合格
韭菜
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对
安吉县灵峰街道城南社区农贸综合市场魏春平
销售的
韭菜
进行监督抽检,发现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以及处罚情况
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检测报告,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行为,并如实提供有关单据和其他资料,陈述事实,态度良好,符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可以减轻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及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减轻行政处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行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0元,2.罚款1000元,罚没款总计1010元,上缴国库。
二、
安吉县灵峰街道城南社区农贸综合市场袁武
销售不合格
黄鱼
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对
安吉县灵峰街道城南社区农贸综合市场袁武
销售的
黄鱼
进行监督抽检,发现
恩诺沙星
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以及处罚情况
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检测报告,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行为免于处罚。
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贸综合市场魏春平 韭菜 氯氟氰菊酯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