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调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土地用途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机关团体用地(0801),因此应当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吉林省通和环保管家有限公司对四平市东南生态新城C-01地块(C-01-1、C-01-2)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公示其相关调查内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434-36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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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意见提交具体形式: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四平市东南生态新城C-01地块(C-01-1、C-01-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售价: 5 个金币 []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调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