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整治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吉安县登龙乡朗石村提升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D2111-9203-2024-2586
分 类:
公告公示

责任部门: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08-16 15:05:06

标 题:
关于吉安县登龙乡朗石村提升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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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县登龙乡朗石村提升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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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发改审字〔2024〕250号

关于吉安县登龙乡朗石村提升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安县登龙乡朗石村村民委员会: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吉安县登龙乡朗石村提升整治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中共吉安县委办公室和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关于印发

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全面提升敦永线乡村面貌,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县登龙乡朗石村提升整治项目(项目代码:2408-360821-04-01-375187)
二、项目性质:改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吉安县登龙乡朗石村村民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县登龙乡朗石村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朗石村省道沿线整治提升;省元坊民主法治示范村氛围营造;村内破损路面改造6500平方米,入户巷道硬化4000平方米,新修排水沟2000米及水沟盖板配套设施;破损围挡改造1200米,场地平整及村庄环境整治8000余平方米,改厕52户。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440万元(以县财政投资项目服务中心确定的规模为准),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积极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2024年8月12日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8月12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提升整治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