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保山中心城市象山路(青华路至景区大道段)道路工程(含跨东河桥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8-16

项目名称
保山中心城市象山路(青华路至景区大道段)道路工程(含跨东河桥梁)

建设地点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
占地面积(平方米)
53600

建设单位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黄晓东

联系人
杜亚龙
联系电话
139****7520

项目投资(万元)
7200
环保投资(万元)
7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6-30

建设性质
新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保山中心城市象山路道路工程,西起青华路,东止景区大道,道路全长1384米,宽40米,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道。建设内容为道路、人行道,缆线沟、给排水、燃气、绿化、照明、桥梁、交通设施及附属工程。其中,跨东河桥梁全长约48米,桥面标准宽40米;桥梁设计荷载为汽车荷载:城-A级,设计车速40千米/小时,设计洪水频率1/100,设计使用年限100年,包括桥基、桥台、墩柱、梁体、桥面、装饰、亮化及附属等。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承诺: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黄晓东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黄晓东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45305020000006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