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改气技术改造招标采购公告(2024)
2024年8月1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吴江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9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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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吴江市八都新联染厂煤改气技术改造项目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
苏环建[2024]09第0045号
2024-8-19
八都新联苏环建[2024]09第0045号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苏环建[2024]09第0045号关于对吴江市八都新联染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吴江市八都新联染厂:你公司报送的《煤改气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属未批先建,项目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桃花庄村,建设内容为煤改气技术改造项目。二、根据你公司委托苏州致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机构名称)(编制主持人:黄莉平,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4035320350000003509320436)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以新带老”、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1-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厂区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须收集处理后排放,按环评要求设置排气筒高度;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3.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其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2-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5.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19971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7.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四、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大气污染物:有组织二氧化硫排放量≤0.72吨、有组织氮氧化物排放量≤1.8吨、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1.44吨。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六、你公司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3-七、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该工程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苏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局负责不定期抽查。八、建设单位是该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须自收到我局批复后及时将该项目报告表的最终版本予以公开。同时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建设项目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九、如该项目所涉及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应执行最新的排放标准。十、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苏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19日项目代码:2020-320509-17-03-674875抄送: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苏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苏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4年8月19日印发-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煤改气技术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