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项目
永靖县刘家峡镇大庄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项目类型
其他类
其他
建设单位
永靖县教育局
编制单位
甘肃银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无
地理位置
说明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 号)的规定,永靖县教育局于2024年8月15日在永靖县组织召开了永靖县刘家峡镇大庄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甘肃北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甘肃鹏悦宏鹏建筑有限公司,主体监理单位兰州诚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银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永靖县教育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要求,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开展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均达到方案报告确定目标值,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永靖县刘家峡镇大庄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20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9日-2024年9月13日
联系人:席强13893202300
附件
附件1:
刘家峡镇大庄小学水保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楼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