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招标采购公告(最高人民法院2024)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天津市河北区中山北路与华新大街交口东南侧鼎盛大厦1.2.3-201不动产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0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3,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天津市河北区中山北路与华新大街交口东南侧鼎盛大厦1.2.3-201不动产。

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面积为458.4平方米(未分摊)、使用(承包)期限为2005年6月21日至2055年6月20日。
房屋建筑面积为3499.45平方米,总层数为6层、所在层为2层、规划用途为非居住,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特别提示:一、上述房地产物业由天津成志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被执行人天津市宏业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将鼎盛大厦写字楼部分整体租赁给天津成志物业管理公司,将鼎盛大厦一号楼、裙房委托给天津佰锐琪商贸有限公司租赁策划及出租代理,委托、经营、租赁合同中租赁时间、租赁金额等相关内容详见附件。天津成志物业管理公司与天津佰锐琪商贸有限公司将部分房产对外转租,详情以现状为准。评估报告中载明上述不动产在价值时点2023年9月12日为宏业广场第2层,部分出租使用,部分空置,房屋以实际现状为准。二、买受人需认可上述房地产的客观实际情况,慎重考虑可能因上述可能存在的被占用不能及时交付等风险;法院以现状拍卖,买受人须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拍卖标的物以交付时的情况为准,标的物转移登记(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三、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职能单位自行查询。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回复函仅供参考,最终以办理登记过户时实际发生的应缴纳税费额为准。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拍组收(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联系电话:022-27506247)。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起拍价为31,800,000元,保证金为6,359,000元,增价幅度为158,000元。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本院已委托北京尚典辅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尚典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16622081706。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六、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账号:02190401040017063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辅拍机构咨询电话:16622081706(尚典辅助)执行法官电话:022-2750669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监督电话:022-27273705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8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