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店铺招标采购公告(福建海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4)



2024年9月12日网络竞租武平县岩前镇东方威尼斯店铺

受委托,定于2024年9月12日上午(第一次竞价时间)在权益云交易平台公开竞价招租如下标的(附清单)。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竞租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项目编号:ZZ2024-176)

序号
委托单位
产权单位
经营资产名称
地址
面积(约㎡)
起始价(元/月)
交易保证金(元)
交易服务费(元)
优先权人
租赁期(年)
用途及限制
备注

1
龙岩交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海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方威尼斯2#102店铺  
武平县岩前镇  
54.36
434.88
2100
400

5
用于商业,承租人不得在项目内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如确实因生产经营需储存的必须经有关消防安全部门批准并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承租人对储存及生产安全需承担一切责任:禁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月租金前两年不变,后三年分别为前一年的1.05倍。

备注:
1.竞价方式: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正向多次报价方式,报价时间从2024年9月12日9:00至10:00(限时报价120秒)。
2.竞价资格: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3.承租条件:自行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相关证照、手续等。
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8039820541 钟先生   
报名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监督电话:0597-3081617
报名截止时间:竞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
联系地址: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以权益云交易平台指定的账号为准(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网址:       
 
网络竞价须知
(项目编号:ZZ2024-176)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本次竞价活动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竞价、报名、时间、地点
第一次竞价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至10:00(限时报价120秒),未成交的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
竞价地点: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竞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
三、竞价资格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四、交易保证金
1.竞租人需向本公司缴纳交易保证金,且保证金必须于报名截止日17时前汇到本公司指定账户(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以权益云交易平台指定的账号为准)。注意: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仅限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微信、支付宝,且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2.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人。承租人必须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委托人缴纳不少于最后一年月租金三倍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租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可凭交易保证金凭证向本公司无息退回交易保证金(退回交易保证金时,承租人应提供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供本公司存档)。
3.未报名成功和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
五、竞价手续
1.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法人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办理竞价手续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签署完整的承诺书。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公司办理报名竞价手续。
(2)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缴纳至本公司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相关凭证。
意向竞租人通过本公司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3.权益云竞价流程:
(1)权益云账户注册:竞租人前往权益云官网免费注册;也可用手机通过微信关注并进入“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的【我的】后进行用户注册(按系统提示要求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等基本信息);
(2)报名:在权益云官网或龙岩产权交易网查找项目(手机端通过“权益云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发现】对标的进行查找),进入“申请竞价”,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报名手续,确认完成后,系统提示“竞买申请已提交”;
(3)报价:在权益云官网登录后找到【我报名的项目】(或手机端进入“权益云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找到【我的项目】),点击项目名称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或行权。
4.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注册并登录竞价系统申请竞价,若对竞价流程有疑问应及时咨询本公司业务部门;由于竞租人竞价材料未按时寄达、或者竞价申请未按时提交而导致本公司无法进行资格审核、或者竞价账号未注册或者未激活的,均视为竞租人放弃本次竞价报名。
5.如委托人撤回竞价标的,竞租人已经交纳保证金的,保证金即予无息退还,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且本公司不对竞租人承担任何损失,此是竞租人参与本次竞租的先决条件。竞租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本公司的前述免责内容!
六、竞价程序
1.本次竞价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正向多次报价方式,按价高得确定承租人,未达保留价不成交。意向竞租人申请竞价经本公司审核通过才能进入竞价大厅正式报价。
2.网络报价过程包括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
(1)自由报价为本公司约定之日起至限时报价阶段开始前,在本阶段竞租人可以对竞价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起始价或按设定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2)所有标的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者即为该标的的承租人,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的竞租人即成为该标的的承租人,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
3.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4.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5.竞租成交后,承租人应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交易服务费
本次竞价向承租人收取交易服务费(详见一览表),交易服务费应在成交后三天内付清或从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八、付款方式
租金按季支付,每季预缴一次,即移交之日预缴本期租金,以后每季 5 日前预缴当季的租金。
九、税费承担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服从出租方管理,根据实际需要签订有关管理协议并缴纳有关费用、押金(如水电押金等)。租赁行为及租赁期间应缴交的税费根据国家法规各自承担;物业管理费、商业服务费、空调费、水费、电费、燃气费、水电公摊费、卫生费、电视电话宽带、消防等其它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负责及时缴交。
2.竞租人自行承担参加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资料费等)。
十、风险提示及移交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出租方和承租方中的任何一方可书面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对方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双方按实结算租金,待承租方结清租金和所有水电等费用后,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执行期间,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或土地收储;出租方破产、清算、改制、重组或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及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资产需提前收回的,自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合同终止,承租人应无条件搬出,出租方对承租人不做任何损失补偿或赔偿,双方按实结算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并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同时,承租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将所租赁的场地及出租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交还给出租方,出租方对承租人不做任何损失赔偿。
3.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方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方对租赁标的质量与现状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本租赁物按现状出租,承租前承租人应对该租赁房屋、场地及周边状况进行实地充分查看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排水、消防设施和门、窗、墙面、天棚装修情况进行确认,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如承租人重新装修造成漏水等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租赁期内有关房屋、场地由承租人负责维护、管理部分的一切维修、维护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在租赁到期前承租人不再续租时,由出租人组织验收,在确认现状未被破坏的情况下才移交,否则应由承租人承担维修且应在租赁到期前完成。
6.合同期限内,若承租人单方提前解除本协议,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20%作为违约金,同时,出租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7.凡因承租人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出租人损失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赔偿损失,致使出租人遭受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名誉损失10万元。
8.竞价标的如在交割时遇特殊情况而本公司无力协调的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响正常移交的,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承租人在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缴交履约保证金及第一期的租金后,委托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实物移交手续。通知移交之日,承租人不得要求推迟移交。
十一、违约责任
承租人逾期未与本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未于约定时间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本须知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租金,均属承租人的违约行为,承租人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7日内仍未履行义务的,即视为承租人放弃承租资格,承租人无权要求退还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同时本公司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重新组织竞价或退回委托人。本公司重新组织竞价后,新成交的金额低于原成交金额的,本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原承租人(违约承租人)要求赔偿。
十二、注意事项
1.竞价时以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面积增减不调整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若对竞价标的资料有异议或者需要委托人说明的,应当于竞价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由委托人或本公司在竞价前作出解释说明。
2.承租人对房屋、场地进行如下装修装饰视为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门、地板、墙体、隔段、吊顶、各类管线、水电照明、消防设施、改造后的墙体、新建构筑物及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等。若出现租赁期满,出租方依法、依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承租人擅自终止合同或依法解除合同,该房屋、场地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包括经过出租方同意和未经过出租方同意的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下同)无偿归出租方所有,除出租方要求承租人拆除并恢复原状外,承租人不得擅自拆除或毁坏,否则应向出租方赔偿损坏的财产价值或修复的费用。
3.承租人必须对租赁资产安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5.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他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6.竞租人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竞租人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竞租人对本竞价文件各条款的完全接受;竞租人对于本公司和委托人的免责条款已知悉,并同意接受;并且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租人负责。
十三、特别提示

1.竞价文件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产权交易网(http://www.lycqjy.com/)、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longyan.gov.cn)上发布,请潜在竞租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潜在竞租人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有需要通知事项时,本公司以竞租人报名时载明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未另外注明的以身份证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或语音、短信的方式通知竞租人,即使竞租人不签收或未收到通知,均视为竞租人已收到通知,并以本公司发出通知(通知单日期和邮戳日期为准)后的第二天视为送达之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竞租人成为承租人参照此条款执行。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
承诺书ZZ2024-176.doc
租赁合同范本.doc

承诺书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人(本公司)承诺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自愿报名参加贵司于2024年9月12日上午举行的房产网络竞价招租(项目编号:ZZ2024-176),收悉该次竞价活动的《网络竞价须知》、《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租赁合同》(格式合同)各壹份,并保证遵守和全面履行该次《网络竞价须知》中的各项条款,若有违反该次《网络竞价须知》条款的行为,竞租人愿被取消竞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竞租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码: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年月日租赁合同范本合同编号:-2024-号出租方:福建海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受产权单位(下称“产权单位”)委托,就乙方租赁甲方/甲方受托管理的房屋、场地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房屋、场地的地址、面积及用途1.租赁资产(下称该房屋、场地):。2.乙方对该租赁房屋、场地及周边状况已实地充分查看和了解。乙方租赁上述房屋、场地后应依法、依规经营。承租人不得在厂房内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如确实因生产经营需储存的必须经有关消防安全部门批准并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承租人对储存及生产安全需承担一切责任;禁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改变本条第三款约定的用途;违反以上约定甲方可在发现后随时解除合同且甲方有权不予返还已收取超出部分的租金及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3.用途:。第二条租赁期限租期年:即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时间、方式1.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为元每平方米,月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整);第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平方米月租金为前两年的1.05倍,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整),第四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平方米月租金为第三年的1.05倍,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整),第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平方米月租金为第四年月租金的1.05倍,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整)。租金按日折算的,以每年365日,每月30日计算。所属期间租金标准(元/月)应缴租金(元/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租金按季度支付。若租赁起始日为自然季季中,则先支付起始日到该自然季季末租金,之后每个自然季季初月份10号前支付每个季度租金,租赁期最后一个季度初月份10号前支付剩余租金。甲方/(产权方)开具完税发票。租金提前交纳的不受限制,但乙方提前交纳租金的不得被认定或推定为甲方认可或同意其继续租赁,也不得要求计息或减免租金;乙方采用现存、转账至甲方账户。甲方账户见第四条第2款。甲方账户发生变动的另行通知。第四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大写:整),乙方在租赁期内无违约行为,在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结清租金、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相关款项和办妥房屋、场地移交手续后,乙方凭收据到甲方住所地办理退款手续。甲方如数退还(不计息)。乙方不得主张以履约保证金冲抵应支付的违约金和其他费用以及应承担的赔偿损失,除非甲方自愿冲抵。2.收款账户乙方应将履约保证金、租金转入甲方如下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第五条装修、改建及维修维护责任1.乙方在租赁期内装修方案应符合消防部门、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要求,按相关规定完善设备设施并自行办理合法手续。装修方案必须报甲方备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费用及施工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消防检查达不到要求,应按要求限时整改,如拒不整改,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房屋、场地使用权,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损失,场地恢复原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对房屋、场地进行如下装修装饰视为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门、地板、墙体、隔段、吊顶、各类管线、水电照明、消防设施、改造后的墙体、新建构筑物及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等。若出现租赁期满,甲方依法、依合同约定解除合同,乙方擅自终止合同或依法解除合同,该房屋、场地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包括经过甲方同意和未经过甲方同意的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下同)无偿归甲方所有,除甲方要求乙方拆除并恢复原状外,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毁坏,否则应向甲方赔偿损坏的财产价值或修复的费用。3.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的,乙方交回房屋、场地时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持房屋、场地完好,不得损坏,如甲方要求对装修部分恢复原状的,乙方应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或解除之日起十日内恢复,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房屋、场地的任何装修折旧费用,合同期满后或承租方中途终止合同,装修改装、设施设备不得拆除,且不得抵租金,也不得要求折现返还。若有打通隔墙,应给予恢复。4.乙方对房屋、场地进行装修、维护、维修时,不得改变房屋、场地的主体结构;不得对房屋的柱、梁、承重墙等处实施钻孔、挖洞等损害或可能损害房屋主体的行为;不得实施损害或可能损害相邻房屋或其他财产的行为。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场地进行改造或扩建装修;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应当自行向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乙方未取得审批手续而擅自改造或扩建装修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改造扩建造价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或解除后改造、装修或扩建部分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要求补偿或赔偿。6.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场地,保证甲方的房屋、场地不受人为损害。如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缮并赔偿由此对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7.维护管理要求(1)本租赁物按现状出租,承租前乙方应对该租赁房屋、场地及周边状况进行实地充分查看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排水、消防设施和门、窗、墙面、天棚装修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如乙方重新装修造成漏水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对房屋、场地内的设施设备应充分履行维护、维修、保养的职责,如乙方对房屋、场地设施设备未尽到维护管理义务而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在整改期限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由甲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据实支付,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地下室房屋、场地不能改变其功能(如用于经营、存储货物等),甲方每发现一次,乙方应支付1000元违约金,在合同内,乙方违约行为不能超过三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3)租赁期内有关房屋、场地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对应维修、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到期前乙方不再续租时,由甲方组织验收,在确认现状未被破坏的情况下才移交,否则应由乙方承担维修且应在租赁到期前完成。第六条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规定,减少废物产生,严禁乱丢垃圾,废弃物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分类,并投入到相应的垃圾桶内,减少对环境的危害。2.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该安全生产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乙方应自行承担占有使用租赁物的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依据本合同对乙方使用租赁物的行为进行的任何监督和管理,都不导致甲方对乙方行为后果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如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第七条公共部位及设施的使用及费用的分摊乙方应爱护公共部位及设施,如造成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公共水电费分摊、自用电、自用水、卫生保洁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费用等)由乙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或相关单位的标准自行缴纳。第八条物业管理乙方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应服从物业公司的管理,按规定交缴有关费用。乙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向有关单位据实缴纳,如因乙方未及时缴纳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九条特别约定1.关于转租、分租租赁资产原则上不允许转租、分租。涉及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对转租、分租合同内容及最终承租方进行审查,并经甲方批准同意后乙方才可进行转租、分租:(1)承租资产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承租方自用建筑面积超80%(含)后仍有少量空置面积情形的;(2)特殊情况确需转租、分租的。2.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在合同租赁期内无任何违约行为,且甲方不改变房屋、场地用途继续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必须经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租的,请乙方按照招租通知参与投标,依据招租通知行使优先承租权)。但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存在拖欠费用情况的(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等),或是与我司产生过诉讼、被我司列为诚信C级的租户,合同到期后,将无权参加该房屋、场地的竞租活动。未按期参加甲方对该房屋的竞租活动的,不得享有优先承租权。3.因签订、履行本合同第三人代表乙方与甲方接洽、商谈、处理事务的,应当向甲方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4.甲方根据乙方履约的诚信程度,向有关诚信采集机构提供乙方的诚信资料或评价的行为不视为对乙方造成侵权。5.因乙方违约及乙方原因导致的纠纷,乙方除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关的违约及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期待利益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处理纠纷发生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评估费、律师费等)。第十条房屋、场地抵押如甲方需将该房屋、场地进行银行抵押,乙方应配合甲方出具一切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放弃相关权利的承诺函),如因乙方原因(如拒绝提供银行要求的书面文书等)造成甲方无法办理房屋抵押手续和取得银行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自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自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以甲方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额度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利息)。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房屋、场地,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交房屋、场地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租期内第一个月租金标准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合同期限内,若乙方单方提前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2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3.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场地,且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1)利用承租的房屋、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2)拖欠租金超过壹个月;(3)擅自搭建、拆改结构或改变房屋、场地使用功能或改变承租用途;(4)拖欠租赁期所发生的水、电、物业费超过壹个月;(5)故意损坏租赁标的物;(6)乙方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者经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乙方未能在十日内改正的。4.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或逾期支付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卫生费、水电费、物业服务费等,下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租金或其他应付款项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付清租金之日止,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租金或其他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卫生费、水电费、物业服务费等)连续达30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应付租金或其他应付款项。5.租赁期内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场地结构(改变房屋、场地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对房屋的柱、梁、承重墙等实施钻孔、挖洞等损害或可能损害房屋主体结构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场地,乙方应赔偿因房屋、场地结构毁坏造成的损失(具体损失以甲方自行聘请的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结果为准),赔偿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抵扣不足部分据实赔偿。第十二条免责条款1.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场地毁坏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承租期间,因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政府收储、甲方出现企业改制、重组及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等情形导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场地,并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乙方对该情况应该予以充分理解,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甲方表示异议或提出权利诉求。第十三条合同终止1.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终止。2.租赁期满合同终止或甲方依法、依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在合同期满终止或合同解除的次日起三日内将房屋、场地和设施交还给甲方,移交前乙方需要对房屋进行必要的打扫、清理,保证房屋整洁。移交时甲、乙双方现场验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交付钥匙结清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等费用后才算完成移交义务。乙方应于前述移交之日前将属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或资产搬离,移交之日仍未搬离的物品或资产,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可将乙方财产腾出或自由处置,收回房屋、场地和设施,甲方不予补偿和不予赔偿,相应处置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乙方移交时不得损坏房屋、场地内外的固定设施、设备,保证水、电系统和计量的正常使用。乙方以租赁物作为公司等经营实体工商注册地址。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7日内,乙方须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及其它注册地址迁出手续。并在办理搬迁退房手续时提交相关地址变更手续证明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于合同解除或终止7日后至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注册地址租赁合同已终止的声明,无须乙方同意亦无须通知乙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此申明做出的行政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逾期交还房屋、场地及设施,乙方应按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时或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房屋、场地占用费,直至乙方腾出财产之日止。第十四条送达条款本条款是独立存在的有关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不因合同无效而无效;本合同履行中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均可以通过合同首部或尾部中载明的地址、联系电话、微信、电子邮箱、手机号码进行;前述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因各方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至日,电子邮件、微信、手机短信送达的,以邮件、微信、手机短信显示发送成功之日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为送达之日;人民法院或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被告未能收到邮寄送达的文书,也应当视为送达;进入司法程序或仲裁后,如当事人应诉并直接向法院或约定的仲裁机构提交的送达地址确认书确认地址、联系电话与本合同确认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一致的,则以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确认的送达地址为准。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如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物业服务费等各项费用,经甲方两次催缴后仍未能支付的,甲方有权提起诉讼,同时因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七条甲方、乙方双方均已充分了解并知悉本合同附件的内容,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安全生产协议书2.承租户安全教育告知书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1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店面《租赁合同》制定本安全责任书,明确甲、乙双方在安全工作中的权利义务,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对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赁押金作为乙方违反安全责任的处罚金;2、甲方有权经常对乙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违法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二、乙方责任:1、根据《安全消防责任制实施办法》,乙方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负责承租区域内消防设施的配置、检查、维修、更换,并摆放在明显位置,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每月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甲方书面发出《消防安全日常检查表》中整改要求所列问题,乙方须在整改期及时按要求整改;对检查中提出的消防等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如拒不整改,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所造成损失从租赁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同时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四懂四会”(即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乙方因火灾或其他原因损害承租的房屋或相邻的其他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人工费、差旅费等)。此外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的其他约定承担责任。造成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2、租赁期间,乙方应承担安全、卫生责任,做好防盗、防毒、防事故等工作,自觉服从甲方和环保等相关部门监督检查。严禁乙方在承租甲方的物业内使用、存储及出售有关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及有放射性等的危险物品,禁止从事违法行为。3、乙方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确保安全用电。4、乙方必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各个安全标示必须到位。严禁在走道、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5、乙方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经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6、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造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遗失、损坏,按照原价赔偿。7、乙方应做好防台风、防汛、防火、防坠落、防盗、防破坏等各相关安全工作。8、乙方不得将所租赁房产擅自另作他用,改变其用途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三、违约责任1、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致使甲方遭受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名誉损失10万元。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及相关安全法规,乙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造成第三人及甲方损失的(具体损失以甲方自行选定的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结果为准),由乙方据实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其他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2.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202年月日附件2承租户安全教育告知书承租户: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一)不能擅自更改消防设施(通风烟道、喷淋设施、报警系统),非紧急情况下不得擅自开启消防栓、消防柜;(二)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拆改管道和设施,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三)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经我司同意,不得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破坏房屋主体承重构件(如柱子、梁和板等);(四)不得擅自改造利用非上人屋面,采用影响供暖、供气、供水、排水、供电设施维修及正常使用的装修措施;(五)必须在执照许可范围内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使用的燃气电力设施等必须符合有关行政部门的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六)应在门面出入口、通道及重要部位设置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并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和保养,以便发现为题及时处置;(七)应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八)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九)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电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十)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十一)发现火灾速打报警电话119,了解火场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围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十二)公司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提出隐患整改要求,要及时限期整改,确保安全无事故发生。甲方:乙方: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时间:202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店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