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我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进行公示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98434355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危险废物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