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熔保一体炉招标采购公告(2024)
20240010445东莞市巨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熔保一体炉项目
受理号(号)
20240010445
项目名称
东莞市巨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熔保一体炉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江城东路31号
建设单位
东莞市巨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清慧综合环保咨询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东莞市巨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江城东路31号,主要从事手机配件、车载、平板、笔记本电脑、工控显示屏支撑架、汽车配件的加工生产。企业现由于生产发展需要,进行扩建,具体内容如下: 改扩建前,每台压铸机均由人工投料到配套的熔炉中熔化,扩建后增加两台熔保一体炉,统一投料到熔保一体炉中熔融后再分配到各个压铸机配套的熔炉中,达到便于生产操作,优化生产工艺,节省人力的目的;项目扩建后优化车间规划布局,增加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将原位于10号楼第1F的压铸、熔化车间设置在新增的栋厂房,同时新增的2台熔保一体炉也设置在新厂房,并将原有的部分机制加工设备CNC设置在10号楼第1F,即将原有的压铸、熔化车间改为机制加工车间;项目扩建后经营范围、员工人数、生产工艺、产品产量等均保持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熔炉熔化、压铸、天然气燃烧工序产生的SO2、NOx、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 1“金属熔炼(化)中的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它熔炼(化)炉、保温炉”、“浇注”和“燃气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因此,项目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前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因此,项目废水经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使得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公示时间
2024-08-21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高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88878007
通讯地址
东莞市高埗镇高龙中路1号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扩建熔保一体炉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