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酿啤酒生产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关于2024年8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1日我局审批中心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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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烟台老东莱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精酿啤酒生产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龙环审〔2024〕3号
2024-8-21

附件:1.龙环审[2024]3号.pdf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公用笺龙环审(2024)3号关于对烟台老东莱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精酿啤酒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烟台老东莱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委托烟台欣森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烟台老东莱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精酿啤酒生产建设项目》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烟台老东莱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精酿啤酒生产建设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东江街道星宇路与绿杰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1#车间,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占地总面积48295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年产精酿啤酒70000千升,新建酿造车间、包装车间、动力车间、质检车间、配套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等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4-370681-04-01-86487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符合山东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在严格落实各项有效的污染治理、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满足达标排放等环境管理要求。环境风险可防可控: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建设。二、项目在建设和管理中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强化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妥善处理施工垃圾、施工废水,控制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减轻施工产生的环境影响。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治理设施,加强废气污染控制措施运行管理。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天然气锅炉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林格曼黑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废气需满足《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臭气浓度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3.全厂实行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出入雨水管网;项目啤酒生产废水包括CIP清洗废水、灌装清洗废水、实验室化验废水、CO2洗气废水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一同汇集至厂区污水总排口,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龙口市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21-2005)预处理-2-标准前提下,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口市污水处理厂处理。4.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在各个环节的具体管控措施。6.完善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环境监测计划,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及预警措施,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试生产前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定期开展环境事故应急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置及防范能力,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法排污。7.项目已取得《烟台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编号为LKZL2023年)47号。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颗粒物0.445t/a、二氧化硫0.64t/a、氮氧化物3.02t/a以内。8.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根据有关要求安装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9.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10.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11.环境影响报告中确定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要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一并落实到位。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生产。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若在该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情形,你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并报我局备案。五、本意见仅针对环境影响提出相关要求,涉及立项、土地、规划、海洋、城建、排水、消防、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应符—4一合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六、请烟台市龙口环境执法大队三中队负责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2024年8月21日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2024年8月21日印发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精酿啤酒生产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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