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灌带生产线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金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金昌禹润节水科技有限公司滴灌带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金昌市生态环境局文件金环发〔2024〕307号金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金昌禹润节水科技有限公司滴灌带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金昌禹润节水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报批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申请》及由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收悉,经金昌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做出了《项目技术评估报告》(金环评估书发〔2024〕18号),经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研究,现批复如下:—1—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永昌县水源镇西大滩金武公路14号,租用甘肃恒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场地和已建厂房,拟建年产再生颗粒5010.75吨,全部用于本厂滴灌带生产,年产滴灌带6000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为1300m2再生造粒车间,布置废旧滴灌带破碎、清洗生产线1条,再生造粒生产线1条,1300m2滴灌带生产车间,布置滴灌带生产线3条;储运工程包括1000m2废旧滴灌带堆棚、1500m2库房;辅助工程包括办公用房、冷却水池、三级沉淀池;公用工程包括供、排水、供电、供热工程等;环保工程包括10m2危废贮存间以及其它废气、废水、固废污染治理设施。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6万元,占总投资的2.13%。该项目在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永发改审字〔2024〕118号)。项目实施可能对大气、土壤、地下水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控制,在保证环保资金及时、足额投入,确保“三废”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下,综合考虑,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建设期间需做好以下工作:(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树立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改善理念,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选用—2—优质装备,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和节水措施,从源头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二)加强建设过程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建设方案及工程布置,实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应采取施工区域围挡、裸露土地覆盖、施工道路硬化、渣土车辆封闭、清洗等措施,有效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物料应覆盖运输及堆置,施工工地出入口设洗车台,在清洗场地四周设截排水沟及隔油沉淀池,清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利用现有厂区水冲厕所,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暂存,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后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厂区绿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废料采取封闭运输措施,及时清运至建设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即产即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置。三、减缓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造粒热熔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采取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滴灌带热熔挤出工序产生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公用一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机废气及颗粒物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的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食堂排放限值后通过烟道排放。—3—加强无组织废气的管控,严格落实《报告书》确定的各环节无组织废气处理措施,采用全封闭车间并定期洒水,加强车间通风,采用湿法破碎并辅以水喷雾;成品应封闭堆存,废旧滴灌带应堆存于堆棚内,其他物料不得在厂区内随意堆放,堆棚需满足《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64-2022)要求,有防雨、防扬散、防渗漏等措施。生产厂区及运输道路应硬化、运输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降尘;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封闭,减少恶臭的产生。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中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二)做好水污染防治。破碎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造粒冷却用水经过冷却循环水池冷却后回用于冷却工序;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本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书》要求做好地下水防治措施,做好分区防渗工作,项目场地下游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井。(三)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危险废物、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应严格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建设危废贮存库(面积为10m2),废活性炭、水池油污、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4—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贮存,捡拾出的泥沙土石块拉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沉淀池污泥经在晾晒池自然干化后外运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理,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回用于造粒工序,废过滤网片在厂房暂存,定期交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四)严格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建筑隔音、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五)加强风险事故防范。应高度重视和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合理布局重大环境风险源,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危险废物分区域储存、设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器,生产区、贮存区应按规定要求设置灭火系统以及消防水灭火系统,建立健全有毒气体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项目建成后应及时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区域联动机制,积极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六)健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应建立原料、危险废物等管理台账,加强危险废物企业内部产生和收集、贮存和转移的管理。严格按照《废塑料回收技术规范》提出的回收要求、包装和运输要求、储存要求进行严格控制,对于明确不能回收利用的废旧塑料种类,建设单位应禁止收购。企业加强监管监控,建立健全的安全环境管理制度,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排污单位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HJ1122-2020)要求全面—5—制定并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并做好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四、环境保护相关责任和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生产前须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投入生产。项目运营中,若发现环评文件未可预见污染排放、不良环境影响等情形时,业主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项目审批生态环境部门如实汇报。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开展该项目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金昌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21日抄送:甘肃省金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永昌分局、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昌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4年8月21日印—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滴灌带生产线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