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变扩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岩漳平新桥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项目核准的复函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龙岩供电公司:
报来《龙岩漳平新桥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满足漳平市新桥、吾祠、灵地片区负荷增长需要,优化区域网架结构,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2024年一体化电网前期工作计划、前期费用计划的通知》(闽电发展〔2024〕78号),结合《福建闽电电力技术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龙岩漳平新桥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闽电咨可〔2024〕113号),同意建设龙岩漳平新桥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408-350800-04-01-154627),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龙岩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漳平市新桥镇新桥村,110千伏新桥变电站围墙内,无新增建设用地。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1.变电站设计规模3×31.5兆伏安,现状1×31.5兆伏安(1号主变),本期扩建1×31.5兆伏安(2号主变);2.建设相应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1312万元(动态),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63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五、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不动产权证书》(闽2016漳平市不动产权第0000525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变扩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