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苍南县公安局关于认领暂扣款款项的公告
根据温公审计(2024)13号文件的内容要求,苍南县公安局对龙港撤镇设市后的相关涉案暂扣款项进行梳理。现将暂扣款款项清单予以公布,请相关当事人见此公告后,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苍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办理认领手续。公告六个月后,仍无人认领的,将依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按无主财物暂予以上缴国库。联系人:钱警官 0577-68710183。
特此公告。
附件:暂扣款登记表.xlsx
苍南县公安局
2024年8月26日
苍南县公安局行政执法预收(暂扣)款日记登记表
苍南县公安局行政执法预收(暂扣)款日记登记表
苍南县公安局行政执法预收(暂扣)款日记登记表
苍南县公安局行政执法预收(暂扣)款日记登记表
苍南县公安局行政执法预收(暂扣)款日记登记表
苍南县公安局行政执法预收(暂扣)款日记登记表
苍南县公安局行政执法预收(暂扣)款日记登记表
序号
交款时间
交款人
案 由
项目
金额
经办单位
1
2017-03-23 00:00:00
姜勇勇
盗窃
暂扣款
5732
龙港分局
2
2017-10-23 00:00:00
冯思新
盗窃
暂扣款
30000
龙港巴曹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