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文招标采购公告(2024)
【环保许可】关于望江县雷池镇新型建材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项目代码:2405-340827-04-01-84229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望江县雷池镇新型建材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文件名称:望环许[2024] 18号关于望江县雷池镇新型建材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批 文 号:望环许〔2024〕18号 发文日期:2024年8月26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556-5799060 传 真:0556-5799018 地 址:望江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望环许〔2024〕18号关于望江县雷池镇新型建材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望江县雷池镇人民政府:你单位报来《望江县雷池镇新型建材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1、原则同意《报告表》所述内容和评价结论。项目代码:2405-340827-04-01-842297,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雷池镇套口村S471省道西侧。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7539.40m2,计容建筑面积24586.68m2,新建生产厂房、仓库、办公楼、门卫室及配套设施,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分别建设两条混凝土生产线、一条水稳搅拌站生产线、一条干粉水泥砂浆生产线,建成后达到年产商品混凝土125万m3(其中25万m3用于生产预制构件)、水稳料30万吨、干粉水泥砂浆15万吨的生产规模。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原材料、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建设该项目。二、你单位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一)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强化“雨污分流”。项目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砂石分离设备+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厂区抑尘及绿化废水全部蒸发损耗,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在厂区建设一座500m3三级沉淀池。(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混凝土、水稳搅拌站、干粉水泥砂浆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厂区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每条生产线的筒仓粉尘和车辆运输扬尘。(1)混凝土生产线搅拌粉尘:搅拌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两条混凝土生产线有组织废气分别由排气筒DA001、排气筒DA002排放。(2)干粉水泥砂浆生产线粉尘:搅拌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由排气筒DA003排放。(3)水稳料搅拌站生产线粉尘:搅拌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由排气筒DA004排放。混凝土生产线、干粉水泥砂浆生产线和水稳料搅拌站生产线均位于封闭的生产车间内,物料输送过程皮带输送装置封闭;各个原料筒仓顶部均自带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4)无组织粉尘防治措施:①骨料仓库封闭,仓库内设置喷雾抑尘装置;②生产区进出口位置设置车辆冲洗区,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运出的产品等封闭运输;③原料进场后储存在仓库,对原料库定期洒水除尘,抑制粉尘产生;④生产环节:生产作业均为密闭式作业,利用雾炮等装置对生产区采取喷雾抑尘措施;⑤对厂区车间、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定时洒水,厂区设置自动喷淋系统,以减少道路扬尘;⑥粉料通过密闭罐车运输,运输车辆车厢密闭或使用篷布等将物料遮盖严密,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和水泥制品制造”标准和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国家对有关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更严格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三)噪声防治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台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选择高效低噪声设备、机械设备减振、车间墙体隔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控制进出厂车辆车速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四)固废防治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布袋除尘器更换下来的废弃布袋、不合格产品、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和砂石分离机产生的废砂石、废机油及废脱模剂包装桶和职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三级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和砂石分离机产生的废砂石等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机油、废脱模剂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厂区应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险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贮存过程中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处置时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转移联单手续。(五)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落实《报告表》要求,做好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中的有关要求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建设。按照污染分区原则,确定污染防渗分区范围,其中,重点防渗区:化粪池、三级沉淀池、危废暂存间;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及其他区域、一般固废暂存间等;简单防渗区:厂区内道路等区域。(六)环境防护距离落实《报告表》要求,以2#厂房外50m、4#厂房外50m设置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或新建居民、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物。(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内的相关要求。(八)总量控制结论颗粒物:0.65t/a。(九)环境风险应急及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各项要求和措施,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和器材,加强演练,严格执行应急报告制度,保障运营过程社会稳定,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运营期间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响应措施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扬尘防治管控要求。(十)强化信息公开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落实相关管理要求,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公布相关环境信息,保障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三、以上意见,请予以落实。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我局报告,并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你单位在运营期应根据项目特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提升污染治理、事故防范能力,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能够得到有效防范。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开展排污申报工作,同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原则要求3个月内完成验收;需要对环保设施进行调试或整改的,验收期限不超过12个月),项目所需其余手续应按照规定办理齐全后,方可投入运营,并向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验收相关信息,接受监督检查。四、其他要求。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按规定配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安庆市望江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8月26日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抄送:县发改委、县自规局、县住建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文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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