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4)
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
受理日期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文件链接(送审稿)
2024年8月26日
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大道38号一栋车间二
广东思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表
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联系电话:0757-88988678注:附件公告资料由建设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提供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技术有N项目名称: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公建项建设单位: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24年6月17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扫描全能王创建扫描全能王创建扫描全能王创建扫描全能王创建H证编号:S1112023011872G(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扫描二维码登录91440101MA9UTDLLXA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副本)备案、许可、监管信息。保科技名称广东思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海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类型有限责任公品人决费、4成立日期2020年09月07日车法定代表人林妙妹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28号510房经营范围专业技术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年003月202317编号:S1112023011872G(1-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91440101MA9UTDLLXA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副本)备案、许可、监管信息。技保科名称广东思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和海品人决费、4类成立日期2020年09月07日型有限责任公车住法定代表人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28号510房林妙妹经营范围专业技术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年003月202303月1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扫描全能王创建扫描全能王创建扫描全能王创建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迁建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谢英明联系方式13929178586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大道38号一栋车间二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大道38号一栋车间二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大道38号一栋车间二地理坐标(112度50分11.735秒,22度57分39.374秒)(112度50分11.735秒,22度57分39.374秒)(112度50分11.735秒,22度57分39.37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2塑料板、管、型材的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与塑料制品业中“53、塑料制品业”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类别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2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无无规划情况无无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无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无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符合性分析表1-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符合性分析表1-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符合性分析表1-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符合性分析表1-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符合性分析表1-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符合性分析表1-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项目文件要求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是否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6194.35km2,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0.13%;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6490.59km2,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5.49%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6194.35km2,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0.13%;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6490.59km2,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5.49%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是是其他符合性分析环境质量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μg/m3),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μg/m3),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根据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结果,常规污染物除臭氧均可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标准;本项目运营后在正常工况下所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是是其他符合性分析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本项目用水为自来水,各生产设备使用电能,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是是其他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项目不属于“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中的禁止措施,且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禁止准入类”是是其他符合性分析2、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佛环[2024]20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2佛山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2、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佛环[2024]20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2佛山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2、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佛环[2024]20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2佛山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2、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佛环[2024]20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2佛山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2、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佛环[2024]20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2佛山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2、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佛环[2024]20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2佛山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项目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23.06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8.51%;一般生态空间面积217.36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5.73%。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是其他符合性分析环境质量底线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国考、省考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不低于85.7%,劣Ⅴ类水体比例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调查现状显示,环境空气质量除臭氧外,SO2、NO2、PM10、PM2.5、CO五项污染物质量浓度均可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调查现状显示,环境空气质量除臭氧外,SO2、NO2、PM10、PM2.5、CO五项污染物质量浓度均可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调查现状显示,环境空气质量除臭氧外,SO2、NO2、PM10、PM2.5、CO五项污染物质量浓度均可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是为0%,市考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黑臭水体。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主要指标达到省下达的目标要求,臭氧污染得到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比例完成省下达任务,地下水饮用水源点位和污染风险监控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根据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本次技改后正常工况下所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强度等目标要求,按省规定年限实现碳达峰。本项目用水均由市政供水,严格控制用水,杜绝浪费;能源主要依托当地电网供电。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不涉及新增土地资源消耗。是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区域布局管控要求。全市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专业电镀、印染等项目进入定点园区集中管理。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C2922塑料板、管、型材的制造,使用的能源为电能,不属于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不使用高VOCs原辅料。是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禁止新增高污染燃料销售点,加强全市高污染燃料监督管理。率先探索建立二氧化碳总量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碳排放达峰。新、改、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污染物区域削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销售,本项目也不属于《广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中列明的两高行业。是附件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91440608MA7H4MOM7X(副本)(副本号:1-1)名称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22年02月28日法定代表人谢英明住所佛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大道38号一栋车间二(住所申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2023年11月02日营业执照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91440608MA7H4MOM7X(副本)(副本号:1-1)名称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22年02月28日法定代表人谢英明所佛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大道住所佛38号一栋车间二(住所申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20231102年月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http://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附件2新建项目环评批复-佛明环(荷)审[2022]11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佛明环(荷)审[2022]11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的由佛山市叶绿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等条文,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拟建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蓬山路29号之一,主要从事塑料板和塑料镜的生产与销售,建设规模为年产塑料板70万张和塑料镜50万张。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二、你公司应按照报告表的内容组织实施,相关污染物排放按以下标准执行:(一)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二)破碎工序的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物料储存、转移、输送等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特殊排放限值。(三)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废润滑油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要求;残次品和边角料、废包装袋等固体废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生活垃圾应符合《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的要求。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与原项目一致,具体如下:废气:非甲烷总烃为0.18吨/年(有组织排放)四、项目的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本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工程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并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9月15日抄送:荷城街道经济发展办、荷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佛山市叶绿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附件3排污登记回执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440608MA7H4MOM7X001X排污单位名称: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蓬山路29号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8MA7H4MOM7X登记类型:口首次口延续变更登记日期:2023年04月12日有效期:2023年04月12日至2028年04月11日注事项:一一)你单位应当道守生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法行生志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采取拮防泊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二)你单位对排污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性和完整性负责、法接受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和社会公众监督。(三)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内,你单位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去向、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施等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变更登记,(四)你单位若因关闭等国不再排污,应及时注销污登记表。(五)你单位固生产模扩大。物排放量增加等情况清要中排污许可证的,按规定及时提交排许可证中请表,并同时注销排污登记表。(六)若你单位在有效期法后续生产运营,应于有效期前二十日内进行延续登记多资,请关注“中国挂污许可”官方公众信号附件4一期工程验收意见伟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2年12月17日,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的批复等要求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踏勘了项目现场,查看了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名称: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单位: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蓬山路29号之一(中心地理坐标:E112度49分32.75秒,N22度58分41.92秒)项目性质:新建环评建设规模: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选址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蓬山路29号之一,项目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板和塑料镜生产与销售,建设规模为年产塑料板70万件和塑料镜50万张。目前实际建成规模: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蓬山路29号之一,项目占地面积2100m,建筑面积2100m,项目实际总投资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从事塑料板和塑料镜制造,年产塑料板35万件。项目分期建设,本次只进行一期工程建设。塑料板的生产工艺包括:投料、挤出、三辊压光、牵引、冷却、分切、破碎、打包入库。生产设备见表1-1。表1-1项目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环评批复数量实际数量是否与环评一致备注1挤出生产线5台2台少于含挤出、压光、牵引、冷却、分切工序2真空镀膜机3台0台少于真空镀膜工序3破碎机2台1台少于破碎工序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名:羊小W2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4冷水塔1台1台一致冷却工序5空压机1台1台一致辅助设备本项目共有员工12人,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时间约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22年4月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委托佛山市叶绿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9月15日取得了《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明环(荷)审(2022)11号)。2022年9月28日,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40608MA7H4MOM7X00IX。2022年10月委托中鹏检测(深圳)有限公司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三)验收范围根据佛山市叶绿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编制的《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明环(荷)审(2022)11号)的相关内容进行现场查勘,针对项目的生产规模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验收。二、工程变动情况项目的实际生产设备中,挤出生产线少3台,真空镀膜机少3台,破碎机少1台,其他生产设备与环评一致:项目现不生产塑料镜,生产工艺少于环评;项目分期建设,本次只进行一期工程建设,实际产品产量少于环评,不属于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纳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二)废气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引入高15m排气筒G1高空排放,未经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名:V状小32p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放。(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本项目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来降低项目的噪声值。(四)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1、项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2、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包装,边角料收集破碎后厂内回用,废包装收集后外卖给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3、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含油废抹布,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回收处置。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中鹏检测(深圳)有限公司2022年10月编制了《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ZP/BG-C0928Ak)。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期间正常生产作业,满足验收监测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一)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二)废气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项目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名:状等4营033现315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三)厂界噪声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四)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1、项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2、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包装,边角料收集破碎后厂内回用,废包装收集后外卖给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3、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含油废抹布,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回收处置。(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监测报告,已建成工程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为0.0696吨/年。环评批复中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非甲烷总烃0.18吨/年。验收监测时统计的非甲烷总烃的年排放量小于环评中的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主要进行设备安装和简单装修,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调查情况,项目营运期污染物达标排放,未对周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六、验收结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要求,项目分期建设,本次只进行一期工程建设,无重大变化。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及监测期间各工序正常运行,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按要求完成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正常运行。验收监测报告显示所测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对照环保验收要求,验收工作组通过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七、后续要求1、按照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解决措施,切实承担好保护环境的主体责任。2、固体废物做到依法合规处置。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名:等wr3动415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3、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确保环境安全。4、完善环保管理人员设置,针对各环保岗位制定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并做好环境保护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八、验收工作组成员信息验收工作组成员信息详见验收现场签到表。佛山市塑林新材料技术有限-2022年12月17日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名:等小w72现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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