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暨稳定土生产技术改造 二氧化硫招标采购公告(2024)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370281MA3TWLLX47

建设单位法人:陈思香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冲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8561814666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马家庄村南、烟沪线和营匡路交叉口东北侧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一期) 暨稳定土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54-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

中心坐标:经度: 纬度: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胶州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3-12-04

环评审批文号:青环审(胶州)〔2023〕204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0281MA3TWLLX47001Y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20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0.0

运营单位名称 :山东鑫绿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山东鑫绿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山东鑫绿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山东鑫绿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 :山东鑫绿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370725MA94HQ5Q5T

竣工时间 :2024-06-09

调试起始时间 :

调试结束时间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4-06-09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7-07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40609ME1kr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据胶环审〔2022〕200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关于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8.18)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据胶环审〔2022〕200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关于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8.18)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变动情况及原因 :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投料搅拌粉尘通过1套脉冲反吹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据胶环审〔2022〕200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关于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8.18)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据胶环审〔2022〕200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关于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8.18)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据胶环审〔2022〕200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关于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8.18)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据胶环审〔2022〕200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关于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8.18)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据胶环审〔2022〕200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关于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8.18)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据胶环审〔2022〕200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关于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8.18)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据胶环审〔2022〕200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关于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8.18)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据胶环审〔2022〕200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关于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8.18)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COD(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氨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总磷(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总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气量 (万立方米/年)
2306.4
2306.4
0.0
0.0
0.0
4612.8
2306.4

二氧化硫(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氮氧化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颗粒物(吨/年)
0.036
0.036
0.0
0.0
0.0
0.072
0.036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上料输送带密闭+脉冲反吹式袋式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P1排放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达标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根据胶环审〔2022〕200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关于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8.18)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根据胶环审〔2022〕200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关于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8.18)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根据胶环审〔2022〕200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关于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8.18)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根据胶环审〔2022〕200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关于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8.18)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根据胶环审〔2022〕200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关于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8.18)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根据胶环审〔2022〕200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关于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8.18)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根据胶环审〔2022〕200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关于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8.18)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根据胶环审〔2022〕200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关于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8.18)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根据胶环审〔2022〕200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关于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8.18)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根据胶环审〔2022〕200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关于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8.18)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根据胶环审〔2022〕200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关于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8.18)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根据胶环审〔2022〕200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关于青岛龙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8.18)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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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暨稳定土生产技术改造 二氧化硫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