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生产和供应招标采购公告(2024)



文号

索引号
11410403MB0N459981/2024-00066
关键词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卫东分局
关于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我局对下列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5-3992692(卫东区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
邮      编:467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平顶山市天宝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平环卫审[2024]7号
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关于平顶山市天宝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卫东分局平环卫审(2024)7号关于平顶山市天宝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平顶山市天宝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376945997XC)关于《平顶山市天宝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区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4年8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热力生产和供应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