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管 不锈钢管招标采购公告(2024)



黄骅市众朋五金加工厂年产PVC管200吨、不锈钢管15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受理。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查询详情请联系黄骅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专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
电话:0317-5321028(黄骅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专区)
通讯地址:黄骅市迎宾大街与金江路交口东南侧黄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公示日期

黄骅市众朋五金加工厂年产PVC管200吨、不锈钢管150吨项目
黄骅市众朋五金加工厂
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
沧州安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2024年8月30日(3个工作日)

黄骅市众朋五金加工项目--正文8.21(修) (1).doc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黄骅市众朋五金加工厂年产PVC管200吨、不锈钢管150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黄骅市众朋五金加工厂
编制日期: 2024年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黄骅市众朋五金加工厂年产PVC管200吨、不锈钢管150吨项目

项目代码
2407-130993-89-01-928802

建设单位联系人
闫超
联系方式
13363667366

建设地点
河北 省 沧州 市 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2号门3号厂房

地理坐标
东经117°18′10.473″,北纬38°20′30.840″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3311金属结构 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黄经开经发投资备字〔2024〕,85号

总投资(万元)
300
环保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比(%)
6.67%
施工工期
1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15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1、规划文件:《黄骅市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审查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复文号:冀政字[2016]71号。

2、规划文件:《关于同意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扩大规划范围的批复》,审查机关为: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复文号为:冀政字[2017]20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1、规划环评文件:《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评文件审查机关: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冀环评函[2010]594号,审查时间2010年10月7日。

2、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文件:《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于2018年7月19日召开了该报告书审查会并出具审查意见,审查机关: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备案。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与黄骅经济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紧紧围绕建设城市新中心和增强本区综合经济竞争力,不断加大产业培育力度,实现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争取在规划期内,形成以模具、五金制品、专用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塑料制品为主导产业,积极发展石油化工机械、电子电气设备、食品加工、印刷业、港口物流设备制造、风力发电设备制造、冶金设备制造等新型产业的产业体系。

本项目位于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内,位于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本项目为年产PVC管200吨、不锈钢管150吨项目,属于金属与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符合黄骅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中五金制品和塑料制品的产业定位,符合黄骅经济开发区规划。

2、与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符合性

根据《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本项目与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本项目与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项目
内容
本项目符合性分析

用地规划
现有企业和在建项目占地面积为437.14ha,其中居住用地32.84ha,工业用地217.78ha,市政及公用设施用地24.36ha,仓储用地12ha,对外交通用地59.91ha,道路广场用地69.08ha,商业金融用地3.52ha,医疗卫生用地2.2ha,绿地11.45ha,水域4ha。
本项目位于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用地规划。
规划范围
开发位于黄骅市区南部,具体范围为东至规划路,南至朔黄铁路以南,西临神华大街,北至地方铁路,规划面积为6km2。
园区产业定位
以模具、五金制品、专用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塑料制品为主导产业,积极发展石油化工机械、电子电气设备、食品加工、印刷业、港口物流设备制造、风力发电设备制造、

冶金设备制造等新型产业的产业体系。
项目产品为“PVC管200吨、不锈钢管150吨”,属于金属制品和塑料制品制造项目,符合黄骅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中五金制品和塑料制品的产业定位,符合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产业布局。
产业布局
按照模具、五金制品、专用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塑料制品、石油化工机械、电子电气设备、食品加工、印刷业、港口物流设备制造、风力发电设备制造、冶金设备制造等

产业进行布局。
用地性质
按照用地性质进行监视。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用地规划。
基础设施规划
规划环评建议本规划区采暖热源仍采用地热井—地源热泵集中供暖,工业用热仍由自备燃(天然)气锅炉供热。
本项目生产用热由电加热,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用电由园区供电系统供给。项目新增冷却用水。符合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规划。
开发区由黄骅市供水公司提供,水源为引大入港水,原有机井作为备用水源。
开发区内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排入黄骅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计规模为3万m3/d。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处理规模1万m3/d,一期已建成,并运营,处理工艺:粗格栅+调节池+细格栅+沉砂池+A2/O+二沉池+曝气生物滤池+消毒。
开发区已建成天然气供气管网,燃气来自河北盛德燃气有限公司。园区原燃煤锅炉均改造为燃气锅炉。
入区各企业生活垃圾均建有垃圾收集箱。已建成道路两侧共设置680个垃圾收集箱;居住区内设垃圾转运站。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妥善处理不外排,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符合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固废收集处置要求。
综合绿地率2.6%
固废收集处置系统建设
1、入区各企业生活垃圾均建有垃圾收集箱。已建成道路两侧共设置680个垃圾收集箱;2、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回收,危险废物则根据企业自身产生情况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3、黄骅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于2011年 3月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填埋场位于黄骅镇冲寺口村北,距市区7公里,设计处理垃圾能力为300吨/日,服务年限10年。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黄骅经济开发区北汽(黄骅)专用车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SHAPE \* MERGEFORMAT

沧州市市域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图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3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沧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75,PM2.5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82%。其他五项污染因子PM10、SO2、NO2、CO、O3平均浓度分别为75微克/立方米、9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1.2毫克/立方米、179微克/立方米,分别较2022年PM10、NO2、CO、O3上升11.94%、13.33%、9.09%、5.29%,其中SO2、NO2、CO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

根据《2023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我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8dB(A),夜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44.5dB(A),噪声质量等级属于较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均值昼间为65.0dB(A)、夜间53.2dB(A),交通噪声质量等级为好。

根据《2023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沧州市入境断面中南运河第三店断面为Ⅱ类,南运河北街自动站断面为Ⅲ类,八团排干渠伊庄子闸断面为Ⅳ类,青静黄排水渠何老营断面为Ⅳ类,子牙新河阎辛庄断面为Ⅲ类,北排河永红桥断面为Ⅳ类,沧浪渠杨官庄自动站断面为Ⅳ类。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在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内,本项目设备均属于节能型设备,用电量较小,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的项目。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

本项目与黄骅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提出的负面清单对照分析情况见下表。

项目与入园产业负面清单对照分析表

序号

园区准入条件

本项目情况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正)明确禁止建设的项目;

本项目属于允许建设的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明确禁止建设的项目
2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禁止建设的项目;

本项目未列入其明确禁止建设项目中

3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项目》明确禁止建设的项目;

本项目未列入其明确禁止建设项目中

4

不符合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中国家先进水平的企业禁止入园

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国内先进水平

5

开采地下水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

6

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损害人体健康又无治理技术或难治理的产业;

本项目污染物经采取治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不属于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损害人体健康又无治理技术或难治理的产业
7

与产业规划不相符的产业。

本项目符合相关黄骅经济开发区产业规划

8

模具制造

软边结构自行车胎,以棉帘线为骨架材料的普通输送带和以尼龙帘线为骨架材料的普通V带,轮胎、自行车胎、摩托车胎手工刻花硫化模具

本项目不涉及轮胎、车胎等手工刻花硫化模具;不涉及发泡工艺

以氯氟烃(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聚乙烯、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生产

综上,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范围内。

2、与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字[2021]10号)和《关于印发<沧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更新方案>的通知》(沧三线一单协办〔2023〕1号)符合性分析

(一)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分

沧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1)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洋红线区及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等一般生态空间。

(2)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城镇规划区、产业园区、港区和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等。

(3)一般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二)分类管控要求

(1)优先保护单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除有限人为活动外,依法依规禁止其他城镇和建设活动。一般生态空间突出生态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重大引水工程两侧范围严格执行引调水工程等相关法律规定。

(2)重点管控单元。城镇重点管控单元。优化工业布局,有序实施高污染、高排放工业企业整改或搬迁退出;强化交通污染源管控;完善污水治理设施;加快城镇河流水系环境整治;加强工业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控和开发再利用监管。

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严格产业准入,完善园区设施建设,推动设施提标改造;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资源利用效率和地下水开采管控。

农业农村重点管控单元。优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布局,加快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推进农村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控制地下水超采区农业地下水开采。

近岸海域重点管控单元。严格执行海洋油气勘探、开采环境管理;严格海洋岸线开发;强化船舶、港区污染物控制;加强近岸海域及港口码头环境污染风险防控。

一般管控单元。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产业准入、总量控制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管控要求。

SHAPE \* MERGEFORMAT

沧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本项目位于黄骅经济开发区北汽(黄骅)专用车有限公司厂区内,根据沧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可知,项目位于(沧政字[2021]10号)和《关于印发<沧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更新方案>的通知》(沧三线一单协办〔2023〕1号)中重点管控单元区(黄骅经济开发区,编号ZH13098320003)。具体分析如下。

项目与所在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相关政策

维度

管控措施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重点管控单元(黄骅经济开发区,编号ZH13098320003)

空间布局约束

1.园区距离黄骅市城区较近,新建项目应在环评中论证对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2.逐步减少深层地下水开采量,至2025年实现关停地下水,将其作为后备水源

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且项目实施后废气排放减小,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降低。
2、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1.严格执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沧政办字〔2020〕81号文件中关于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要求。

2.规划期内开发区不设集中供热锅炉,开发区供暖采用地热井热源,工业企业用热将全部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

3.水污染物接入污水处理厂或自行处理,确保不外排。加快完善配套管网的建设。
1.本项目PVC生产线上料、混料工序位于密闭间内进行,上料、混料工序与送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入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PVC管生产线挤出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不锈钢管生产线焊接、抛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入与PVC管生产线共用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1.规划区固体废物的外排总量为零,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

2.建立健全企业环保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制度,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3.危险废物的处置应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遵循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为100%。

4.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低于《土地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风险管控值。

1.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不外排。

2.本项目已建立环保管理机构及环境管理制度,污染物经治理后达标排放。

3.本项目危险废物严格按规定暂存、转移。
4.根据黄骅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园区内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满足(GB36600-2018)中风险管控值。

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

1.逐步减少深层地下水开采量,至2025年实现关停地下水,将其作为后备水源。

2.规划期内开发区不设集中供热锅炉,开发区供暖采用地热井热源,工业企业用热将全部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
1.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

2.本项目生产供热采用电能,冬季采暖使用电空调提供
符合

综上,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方案》(沧政字[2021]10号)和关于印发《沧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更新方案》的通知(沧三线一单协办【2023】1号)有关要求。

2、项目产业政策分析

本项目为PVC管、不锈钢管加工项目,属于五金制造和塑料制品制造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生产项目内,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在其负面清单内。项目已在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编号为:黄经开经发投资备字〔2024〕85号,项目代码:2407-130993-89-01-928802。
综上,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3、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项目在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北汽(黄骅)专用车有限公司厂区内,企业厂区东侧为河北金跃方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北汽(黄骅)专用车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西侧为旭华五金制品(黄骅)有限公司,南侧为旭华五金制品(黄骅)有限公司。项目符合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综上,项目选址可行。

4、与“十四五”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沧政字〔2022〕5号),分析本项目建设的符合性如下:
与“十四五”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名称
内容
本项目

相符性

《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产业政策,严把拟建项目准入关,严禁建设不符合政策规划的项目。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煤炭消费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焦化、煤化工、铸造等行业产能置换规定,严禁新增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焦化、煤化工、铸造等行业。

符合

2.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和超低排放。巩固钢铁、焦化、煤电、陶瓷等重点行业排放改造成效,实施工艺全流程深度治理,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推进石灰、铸造、耐火材料等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以工业炉窑污染综合治理为重点,深化工业氮氧化物减排。

本项目废气治理均满足现行环保政策要求,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

符合

3.深化涉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行业企业综合整治。以石化、化工、医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涉V0Cs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台账,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无组织管控、末端治理改造等全流程治理。

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满足排放要求。

符合

4.强化工业废水治理。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推进涉水工业企业入园进区,推动建立工业园区外涉水工业企业清单,园区外企业实施尾水深度治理。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符合

5.加强空间布局管控。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要求纳入相关规划。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
符合

6.强化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本项目加强防渗措施,强化企业土壤污染风险防控,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符合

7.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等过程监管,严防危险废物超期超量贮存,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与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利用处置转移联单管理,督导企业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相关信息。

本项目危险废物均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内,本项目建成后严格执行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利用处置转移联单管理。
符合

综上,本项目符合《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相关要求。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工程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租赁黄骅市华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转租北汽(黄骅)专用车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0平米,建成后年产PVC管200吨、不锈钢管150吨。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如下表。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

名称

工程内容

主体工程

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设PVC管生产线和不锈钢管生产线,建成后年产PVC管200吨、不锈钢管150吨。
辅助工程

成品暂存区位于生产车间中部偏右、原料暂存区位于生产车间南部、办公区位于生产车间北部
公用工程

供水:由园区供水系统提供

供电:由园区供电系统提供

供热:生产供热采用电能,冬季采暖使用电空调提供。
储运工程
产品和原材料均采用汽车运输。
环保工程
废气

PVC生产线上料、混料工序位于密闭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送料工序经集气罩收集后送料送入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PVC管生产线挤出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不锈钢管生产线焊接和抛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入与PVC管生产线共用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

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骅美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噪声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
固废

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PVC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废金属屑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废布袋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主要产品及产能

本项目建成后,年产PVC管200吨、不锈钢管150吨。

3、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座)

型号/规格

1
PVC管道挤出机

1

非标

2
螺旋上料机

2
2.2kw

3
混料机

1

SRL-Z

4
进料斗

1

1.5kw

5
真空冷却水箱

1

非标

6
PVC管道牵引机

1

非标

7
PVC无尘切割锯

1

非标

8
焊管机

1

卷焊一体机(氩弧无焊材)

9
抛光机

1

非标

10
天吊
1

3T

4、主要原辅材料与能源消耗

项目主要原辅料情况见下表:
本项目原辅料情况一览表

名称

拟建工程
单位

备注
PVC管

PVC粉
100
t/a
原包料、袋装
钙粉
100
t/a
原包料、袋装
稳定剂
CPE
0.4
t/a
辅料、袋装
硬脂酸
0.4
t/a
辅料、袋装
钛白粉
0.4
t/a
辅料、袋装
石蜡
0.4
t/a
辅料、袋装
不锈钢管
带钢
150
t/a
/
润滑油
0.1
t/a
桶装

氩气
80
L/a
8L/瓶,年用10瓶
能源消耗

10
万kW·h/a
/

60
m3/a
/
CPE:氯化聚乙烯(CPE)为饱和,外观为白色粉末,无毒无味,具有优良的、耐臭氧、耐及耐老化性能,具有良好的、及着色性能。
硬脂酸:硬脂酸为带有光泽的白色柔软小片,即十八烷酸,由油脂水解生产,主要用于生产硬脂酸盐。熔点为69.6℃,是构成动、植物油脂的一种主要成分,微溶于冷水,溶于酒精、丙酮,易溶于苯、氯仿、乙醚、四氯化碳、二硫化碳、醋酸戊酯和甲苯等。无毒。广泛应用于PVC塑料管材、板材、型材、薄膜的制造。是PVC热稳定剂,具有很好的润滑性和较好的光、热稳定作用。在塑料PVC管中,硬脂酸有助于防止加工过程中的"焦化"。

钛白粉:是一种重要的颜料,主要成分为。在塑料中加入钛白粉,可以提高塑料制品的耐热性、、耐候性,使塑料制品的性能得到改善,增强制品的机械强度,延长使用寿命。

石蜡:石蜡是从石油、或其他沥青的某些馏出物中提取出来的一种混合物,主要成分是固体烷烃,无臭无味,为白色或淡黄色半透明固体。在PVC管的制作中起到内部润滑作用,与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等树脂相溶性好的特点,可作为其在挤出、压延、注射加工中的润滑剂。可提高加工效率,防止和克服薄膜、管材、片材粘结,提高成品的平滑度和光泽度,改善成品外观。
氩气:氩气是一种无色、无味的单原子气体,氩气的密度是空气的1.4倍,是氦气的10倍。氩气是一种,在常温下与其他物质均不起化学反应,在高温下也不溶于中,在焊接有色金属时更能显示其优越性。可用于灯泡充气和对不锈钢、镁、铝等的电弧焊接,即“”
5、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给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1部分:居民生活》(DB13/T5450.1-2021)中农村居民用水定额按20m3/人·年计,本项目劳动定员6人,项目年工作300天,则职工生活用水量为0.12m3/d(36m3/a)

本项目生产用水为循环冷却水,循环量为1m3/h,定期补充新鲜水,补充量为0.08m3/d(24m3/a)。

综上所述,全厂新鲜水用量为0.2m3/d(60m3/a),由由园区供水系统提供,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排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096m3/d。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骅美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水平衡图(单位m3/d)
(2)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园区供电系统提供,用电量为10×104kW·h/a。

(3)供热

生产供热采用电能,冬季采暖使用电空调提供。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企业劳动定员6人,年工作时间300天,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

7、厂区平面布置

车间北侧为大门,入门后生产车间西侧为焊管区,中部为PVC管生产线,生产车间中东部为成品暂存区,生产车间东侧为抛光区,生产车间南侧为原料暂存区。项目具体平面布置见附图。




















运营期工艺流程

PVC管生产工艺流程图

不锈钢管生产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1)PVC管生产工艺:

①上料:将原料PVC粉、钙粉及稳定剂、CPE、钛白粉、硬脂酸、石蜡等辅料,人工投料到螺旋上料机,此工序位于密闭间内进行产生上料废气G1、废包装袋S1和噪声N。
②混料:经螺旋上料机上料至混料机,进行混料,此工序位于密闭间内进行产生混料废气G2和噪声N;

③送料:经过混合的粉料经螺旋上料机送料至挤出机上方进料斗,此工序产生送料废气G3和噪声N;

④进入进料斗的混合粉料进挤出机,通过电加热至熔融状态(加热温度180-200℃),通过挤出机头挤出成型,得到PVC管,此工序产生有机废气G4、噪声N和废边角料S2;

⑤挤出后的PVC管进入真空水冷机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W1循环使用不外排;

⑥冷却后的PVC管进入无尘切割机,根据工艺尺寸,切割成设计规格尺寸的成品PVC管,此工序产生噪声N和废边角料S3。

(2)不锈钢管生产工艺:

①卷管:原料带钢直接进入焊管机,先进行卷管,此工序产生噪声N;

②焊接:卷管后由焊管机氩弧焊枪进行焊接,得到不锈钢管,此工序产生焊接废气G5、噪声N;

③抛光:毛坯不锈钢管由抛光机进行表面抛光,本项目使用海绵抛光盘,其不会留下旋纹,能有效去除表面的瑕疵,得到成品不锈钢管,此工序产生抛光废气G6、噪声N和废金属屑S4。

项目产污节点及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别

编号

排污节点

主要污染物

产生特征

治理措施

废气

G1
上料

颗粒物
间歇
上料和混料工序位于密闭间内进行,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入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G2
混料
颗粒物
G3
送料

颗粒物
G4
加热挤出
非甲烷总烃、氯乙烯、臭气浓度
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G5
焊接
颗粒物
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入PVC管生产线共用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G6
抛光
颗粒物
废水

W1
循环冷却水
SS
间歇
循环使用不外排
W2
生活污水
pH、COD、BOD5、SS、氨氮
间歇
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骅美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噪声

N

生产设备、环保设备风机

等效连续A声级

连续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

固废

S1

上料
废包装袋

间歇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S2

加热挤出
PVC废边角料
间歇

S3

无尘切割
PVC废边角料
间歇
S4
抛光
废金属屑
间歇
S5
布袋除尘器
废布袋
间歇
S6
除尘灰

间歇
S7
设备维护
废润滑油
间歇
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S8
废润滑油桶
间歇
S9
环保设备

废活性炭
间歇

S10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间歇
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租赁黄骅市华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转租北汽(黄骅)专用车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无现有工程遗留环境问题。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一、环境空气

根据2023年度《沧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沧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见下表: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μg/m3
标准值

μg/m3
占标率

%

达标

情况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44
35

126
不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75
70

107
不达标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9
60

15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34
40

85
达标
CO
24小时平均第95位百分位数

1200
4000

30
达标
O3
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

179
160

112
不达标
沧州市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PM2.5、PM10、O3平均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其他因子均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所在地黄骅市根据《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要求,实施臭氧精准防控体系构建行动,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2、特征污染物情况
(1)本项目特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SP,非甲烷总烃、TSP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引用《河北昌骅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监测数据,引用的监测点位位于厂区北部的华馨家园,距本项目2950m,监测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的要求。

大气监测布点情况见下表。
监测点位一览表

监测点名称

监测因子

监测时段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华馨家园

非甲烷总烃

1小时平均

北部

2950
TSP

日平均值

(2)监测结果及评价

区域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见下表。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

监测

点位

污染物

平均

时间

评价标准(mg/m3)

监测浓度范围

(mg/m3)

最大浓度占标率(%)

超标率(%)

达标

情况

华馨家园
非甲烷

总烃

1小时平均

2.0

0.36~0.61
30.5
0

达标

TSP

日平

均值

0.3

0.115~0.138
46
0

达标

非甲烷总烃小时平均浓度0.36~0.61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为30.5%,满足《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

TSP日平均值浓度0.115~0.138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为46%,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要求。
二、地表水环境

根据2023年度《沧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沧州市18个国省考断面水质再次实现全面“消V”目标,达标率保持100%。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0%。具体为:Ⅱ类断面1个,为大浪淀水库;Ⅲ类断面8个,为子牙河小王庄、滏阳河西贾庄桥、南排河朱庄闸、子牙新河阎辛庄、漳卫新河小泊头桥、南运河北街自动站、小白河后赵各庄西桥、宣惠河大口河口;Ⅳ类断面9个,为青静黄排水渠何老营、八团排干渠伊庄子闸、北排河永红桥、沧浪渠杨官庄自动站、石碑河李家堡桥、廖家洼河四埝村桥、任文干渠阎家坞、黑龙港河东港拦河闸、南大港湿地入口

三、声环境

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四、生态环境

项目企业用地范围内均已硬化,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五、电磁辐射

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对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

六、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区内建设,对厂房内实施防渗处理,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且企业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因此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项目

保护目标

大气环境

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敏感目标

声环境

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地下水环境

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生态环境

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1、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同时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排放标准;颗粒物废气排放同时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它)的二级排放标准;氯乙烯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同时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排放标准。
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同时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中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氯乙烯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限值要求。
项目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2、生活污水排放同时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黄骅美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按照《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进行管理。
4、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废气排放标准

环境要素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废气






非甲烷

总烃
排放浓度:60mg/m3

最低去除效率 90%
同时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排放标准
臭气浓度
≦200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氯乙烯
15m高排气筒,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6mg/m3
排放速率:0.77kg/h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限值要求
颗粒物
排放浓度:

20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
同时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它)的二级排放标准






非甲烷总烃

厂界处非甲烷总烃企业边界浓度限值:2.0mg/m3
同时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 -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排放标准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排放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mg/m3
同时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氯乙烯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6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限值要求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2、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黄骅美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环境要素

标准值

标准来源

生活污水
pH:6.0-9.0

COD:500mg/L

BOD5:300mg/L

SS:400mg/L

氨氮:-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COD:500mg/L

BOD5:300mg/L

SS:400mg/L

氨氮:45mg/L
黄骅美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pH:6.0-9.0

COD:500mg/L

BOD5:300mg/L

SS:400mg/L

氨氮:45mg/L
本项目执行标准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按照《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进行管理。

4、项目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环境要素

项目

标准

标准来源

运营期噪声
昼间

6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夜间

55
施工期噪声
昼间

70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夜间

55












根据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种类及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的规定核算,本次评价建议以污染物达标排放量作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骅美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项目建成后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氨氮:0t/a。
本项目不产生SO2、NOX,因此,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SO2为0t/a,NOX为0t/a。
DA002引风机最大设计风量是5000m3/h,DA001引风机最大设计风量是5000m3/h,根据排放标准和排放废气量核算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DA001:颗粒物=20mg/m3×5000m3/h×2400h/a×10-9=0.24t/a
DA002:非甲烷总烃=60mg/m3×5000m3/h×2400h/a×10-9=0.72t/a
综上,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颗粒物:0.24t/a,非甲烷总烃:0.72t/a。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本项目租赁黄骅市华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转租北汽(黄骅)专用车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无原有环境问题。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设备装卸碰撞噪声和机械设备调试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人为噪声,并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等有效措施,使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在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少量粉尘通过采取洒水措施抑尘,施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外运综合利用
























一、废气
1、DA001排气筒
(1)上料、混料、送料

PVC管生产线上料、混料工序产生的废气位于密闭间内进行,上料、混料、送料废气由各自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生态环境部《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行业系数表,配料-混合产污系数为6千克/吨-产品,年产PVC管200吨,上料、混料、送料工序颗粒物产生量为1.2t/a,收集效率以90%计,去除效率以95%计。

(2)焊接
本项目不锈钢管制作使用焊管机(卷焊一体机),焊接工序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PVC管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使用焊接工艺为钨级氩弧焊,无需使用焊材,焊接过程仅熔合不锈钢棺材金属做焊接,本项目需要做焊接的不锈钢管约为原材料钢带的5%,因此熔合焊接接口的不锈钢约为7.5t/a,颗粒物产生量约为熔合焊接不锈钢材料的10%,因此颗粒物产生量为0.75t/a,收集效率以90%计,去除效率以95%计。
(3)抛光

本项目抛光工序,产生抛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PVC管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生态环境部《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打磨工序产污系数为2.19千克/吨-原料,不锈钢管年使用用量为150t/a,颗粒物产生量为0.329t/a,收集效率以90%计,去除效率以95%计。
DA001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污染物

气量

(m3/h)

产生量

收集效率%

工作时间(h/a)
收集产生情况

处理效率(%)

排放情况

排放方式
t/a

t/a

mg/m3
kg/h
t/a

mg/m3
kg/h

颗粒物
5000

2.279
90
2400
2.051
170.925
0.855
95
0.103
8.546
0.0427
15m排气筒

DA001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
编号

污染

因子
排气筒(m)
排气量(m3/h)
烟气出口温度(℃)
坐标
高度
内径
DA001
颗粒物
15
0.3
5000
20
117.302722125°E
38.342776092°N
综上所述,本项目DA001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为8.546mg/m3,有组织排放速率为0.0427kg/h,颗粒物废气排放同时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它)的二级排放标准。

2、DA002排气筒
(1)加热挤出

项目生产原料为PVC粉料和其他助剂,生产过程需要将其加热成型。此过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922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行业”产污系数,原辅材料在挤出过程挥发性有机物的产污系数为1.5kg/t-产品。则本项目年产生PVC管200t,因此,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3t/a,本项目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处置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以90%计,去除效率以90%计。

PVC挤出和注塑过程中氯乙烯废气源强参考《气相色谱-质谱法分析聚氯乙烯加热分解产物》(中国卫生检验杂志 2008年4月 第18卷 第4期)中数据,本项目挤出工序加热温度约为160℃~190℃,因此参考190℃时氯乙烯的产生源强,《气相色谱-质谱法分析聚氯乙烯加热分解产物》表2不同温度条件下的热解产物的种类和浓度。

PVC在190℃时氯乙烯的产污系数:氯乙烯浓度为18.23mg/m3,250ml气体中氯乙烯质量为18.23mg/m3×250×106=4.5575×10-3mg,即25g聚氯乙烯产生氯乙烯4.5575×10-3mg。折算1t聚氯乙烯加热至190℃时,分解出的氯乙烯的量为0.1823g,从而得到聚氯乙烯加热到190℃时,氯乙烯的产污系数为0.1823g/t-原料。

因此,本项目氯乙烯产生量为1.823×10-5t/a。
本项目挤出工序生产原料为PVC和钙粉,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异味以臭气浓度计,本项目臭气浓度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置后经1跟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臭气浓度源强类比《天津创信课自行车配件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DC03076700)中检测数据,类比条件见下表。
臭气浓度类比项目与本项目对比表

类别

类比项目

本项目

可比性

原料种类

PVC(170吨)
PVC(100吨)、钙粉(100吨)
具有可类比性
废气收集方式

集气罩

集气罩

具有可类比性
废气处理方式

活性炭吸附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具有可类比性
产污环节

注塑

注塑

具有可类比性
排气筒高度

15m

15m

具有可类比性
有组织臭气浓度最大值

<229(无量纲)

类比<2000(无量纲)

具有可类比性

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值

<13(无量纲)

类比<20(无量纲)

DA002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污染物

气量

(m3/h)

产生量

收集效率%

工作时间(h/a)
收集产生情况

处理效率(%)

排放情况

排放方式
t/a

t/a

mg/m3
kg/h
t/a

mg/m3
kg/h

非甲烷总烃
5000

0.3
90
2400
0.27
22.5
0.1125
90
0.027
2.25
0.01125
15m排气筒

氯乙烯
1.823×10-5
1.64×10-5
1.367×10-3
6.837×10-6
1.64×10-6
1.367×10-4
6.837×10-7
臭气浓度
<2000(无量纲)
<2000(无量纲)
<2000(无量纲)
DA002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
编号

污染

因子
排气筒(m)
排气量(m3/h)
烟气出口温度(℃)
坐标
高度
内径
DA002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氯乙烯
15
0.3
5000
20
117.303033261°E
38.342097549°N
综上所述,本项目DA002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为2.25mg/m3,有组织排放速率为0.01125kg/h,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排放标准;有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氯乙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的二级限值要求。本项目排放废气均满足相应标准,且排放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见下表: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

排放形式

名称

排放量(t/a)
排放速率(kg/h)

持续时间(h/a)

无组织排放

非甲烷总烃
0.03
0.0125
2400
颗粒物
0.2279
0.095
氯乙烯
1.823×10-6
7.596×10-7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本项目实施后,非甲烷总烃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排放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氯乙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4、非正常工况分析
对照导则要求,本项目环保设备发生故障,排放时间不超过1h,处理效率为0。因此发生非正常工况的持续时间最多为1h,预计发生频次不超过1次/年(以1次/年计),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影响。经计算,在非正常工况下,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项目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一览表

非正常工况
发生

频次

排放浓度mg/m3
持续时间

措施

因设备故障、检修等原因致使废气治理设施处理效率降低,生产工艺废气处理效率降低为0计

≤1次/年

DA001
颗粒物
170.925
≤1h

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和检查

DA002
非甲烷总烃
22.5
氯乙烯
1.367×10-3
臭气浓度
≦2000(无量纲)
非正常工况控制措施:

①建设单位应加强日常的环保管理,密切关注废气处理装置的运行情况。在项目运营期间,建设单位应保持设备净化能力和净化容量,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行,将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②加强对环保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委派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一旦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生产线的生产,待维修后,重新开启,非正常排放可控制在1小时内。
5、措施可行性及其影响分析

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处理措施“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为可行技术,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应及时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对废气良好的去除效果。
6、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及本项目特点和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提出如下监测要求:
项目废气监测计划一览表

污染类型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备注

废气

排气筒(DA001)
颗粒物

1次/年
/

排气筒(DA002)
非甲烷总烃
1次/半年
环保设备进口,DA002排气筒出口
臭气浓度、氯乙烯
1次/年
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
1次/年
/

厂界处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氯乙烯
1次/年
/

二、废水

(1)生产废水

设备冷却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各污染物浓度为COD:250mg/L,BOD5:120mg/L,SS:120mg/L,氨氮:40mg/L,pH:7(无量纲),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黄骅美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标准,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骅美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项目废水排放情况一览表

产排污环节
废水排放量(m3/a)
污染物

种类
污染物排放浓度
污染物排放量
排放方式
排放去向

生活

污水
28.8
pH

COD

BOD5
SS

氨氮

pH:6.0~9.0

COD:250mg/L

BOD5:120mg/L

SS:120mg/L

氨氮:40mg/L

pH:-

COD:0.0072t/a

BOD5:0.003456t/a

SS:0.003456t/a

氨氮:0.001152t/a
间接

排放

黄骅美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废水

类别

污染物种类

排放

去向

排放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排放口

类型

生活

污水
pH

COD

BOD5
SS

氨氮

黄骅美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稳定

化粪池

DW001



生活污水总排口

综上所述,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黄骅美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3、黄骅美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依托可行性分析

黄骅美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西南部,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沉淀池+A2/O+二沉池+消毒”工艺,处理能力为10000m3/d,目前实际收水量约为9000m3/d,剩余处理能力为1000m3/d,尾水排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排放标准以及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除Ⅴ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
本项目生活废水排水量为28.8m3/d,排水量较小,相对于黄骅美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现有的处理能力余量占比很小,项目排放的生活废水水质较为简单,不会影响黄骅美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因此黄骅美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排水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生活废水排放不会对黄骅美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正常运行造成影响,依托可行。

综上,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措施可行。
三、噪声

(1)噪声源强及降噪措施

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项目新增主要产噪设备相关情况见下表:

项目新增声源及措施和降噪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产噪设备噪声级dB(A)

降噪措施

隔声量dB(A)
持续时间

PVC管道挤出机
1
80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
25

2400小时

螺旋上料机
2
70
混料机
1
70
进料斗
1
60

PVC管道牵引机
1
65

PVC无尘切割锯
1
80
焊管机
1
80
抛光机
1
80
天吊
1
75
环保设备风机
2
80
采购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基础、隔声罩
20
2400小时
(2)噪声预测

室内声源:
某个室内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Loct,1——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Lw oct——某个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r1——室内某个声源与靠近围护结构处的距离;

R——房间常数,Q为方向因子。

所有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总倍频带声压级:

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室外声级
和透声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等效声源第i个倍频带的声功率级


式中:S为透声面积,m2。

由上述各式可计算出周围声环境因该项目设备新增加的声级值,预测模式如下:

式中:
——预测点总声压级,dB(A);

n——室外声源个数;

T——计算等效声级时间。

预测设备厂界噪声贡献值见下表。

噪声预测结果与评价表 单位:dB(A)
序号

预测点名称
贡献值
评价标准

昼间
昼间
1
东厂界
63
65
2
南厂界
31.0
65
3
西厂界
60.2
65
4
北厂界
37.1
65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噪声控制减缓措施后,经预测,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1301-2023)及本项目排放噪声特点,建议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噪声监测计划一览表

污染类型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噪声

厂界外1米

等效A声级

1次/季度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上料工序,拆包产生废包装袋,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一般固体废物废物种类:SW17可再生类废物,行业来源: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900-003-S17,产生量为0.5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加热挤出和无尘切割工序产生,PVC边角料,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一般固体废物废物种类:SW17可再生类废物,行业来源: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900-003-S17,产生量为1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抛光工序产生废金属屑,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一般固体废物废物种类:SW17可再生类废物,行业来源: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900-001-S17,产生量为1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一般固体废物废物种类:SW17可再生类废物,行业来源: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900-099-S17,产生量为1.949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废布袋,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一般固体废物废物种类:SW17可再生类废物,行业来源: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900-099-S17,产生量为0.1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项目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行从产生、收集、运输、贮存直至最终处理实行全过程管理。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用于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对地面进行一般防渗处理,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并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中的有关规定。

自行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设施信息表
自行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设施信息表

名称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
编号

001

类型

(自行贮存设施

(自行利用/处置设施
位置

东经117.302985128°
北纬38.341531638°
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仅贮存设施填报)

(是

□否
自行利用/处置方式

/

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能力

10t

面积(仅贮存设施填报)

10m2
自行贮存/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本信息

序号

名称

代码

类别

物理性状

产生环节

备注

1

废包装袋
900-003-S17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上料
暂存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2
PVC边角料
900-003-S17
加热挤出、无尘切割
3
废金属屑
900-001-S17
抛光
4
布袋除尘器除尘灰
900-099-S17
布袋除尘器
5
布袋除尘器废布袋
900-099-S17
2、危险废物
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废活性炭,产生量及更换周期计算如下:

据以下公式可计算出每年所需要的活性炭总量:

式中,T—活性炭量,t/a。

M—活性炭吸附的有机废气总量,t/a。

f—活性炭吸附量,kg/t。本项目取300kg/t。

活性炭吸附的有机废气量为0.243t/a,则活性炭吸附装置需活性炭量为0.81t/a。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装填量共为1t,为了保证废气治理设施的处理效率,建议每年更换1次,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1.243t/a。废活性炭危险废物类别:HW49其他废物,行业来源: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900-039-49,危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05t/a,为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为900-217-08;收集至危废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桶,产生量为0.01t/a,为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为900-041-49;收集至危废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危废类别

危废代码

产生量t/a

产生工序及装置

形态

有害

成分

储存方式
产废

周期

危废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活

性炭
HW49
900-039-49
1.243
活性炭吸附装置

有机废气等
密封袋装
1年
T
专用容器储存,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2
废润滑油
HW08
900-217-08
0.05
设备维护

矿物油
密封桶
1年
T,I
3

废润滑油桶
HW49
900-041-49
0.01
设备维护

矿物油
密封袋装
1年
T/In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见下表。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序号

贮存场所名称

危险废物

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位置

占地

面积

危险

特性
贮存

能力
贮存周期
1

危废暂存间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车间东南角
5m2
T
10t
一年
2

废润滑油
HW08
900-217-08
T,I
3

废润滑油桶
HW49
900-041-49
T/In
企业建设危废暂存间1座,危险废物在厂区贮存时,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河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冀政办字〔2021〕83号)相关内容,本评价要求:

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废置于专用危废暂存间,防止风吹雨淋和日晒。危废暂存间设立危险废物警示标志,由专人进行管理,做好记录和台账管理,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等信息。

危废暂存间标识要求见下表: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分区、标志、标签示例

场合

样式

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

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宜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如1.5 mm~2mm冷轧钢板),并做搪瓷处理或贴膜处理。一般不宜使用遇水变形、变质或易燃的材料。柱式标志牌的立柱可采用38×4无缝钢管或其他坚固耐用的材料,并经过防腐处理。

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的图形和文字应清晰、完整,保证在足够的观察距离条件下也不影响阅读。三角形警告性图形与其他信息间宜加黑色分界线区分,分界线的宽度宜不小于3mm。

3、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标志牌和立柱无明显变形。标志牌表面无气泡,膜或搪瓷无脱落。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没有明显缺损。

4、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可采用横版或竖版的形式,标志制作应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要求的样式。

危险废物

分区标志

1、背景色应采用黄色,RGB颜色值为(255,255, 0)。废物种类信息应采用醒目的橘黄色,RGB颜色值为(255,150,0)。字体颜色为黑色,RGB 颜色值为(0,0,0)。

2、的字体宜采用黑体字,其中“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字样应加粗放大并居中显示。

3、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尺寸宜根据对应的观察距离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表2中的要求设置。

4、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衬底宜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并具有耐用性和防水性。废物贮存种类信息等可采用印刷纸张、不粘胶材质或塑料卡片等,以便固定在衬底上。

5、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图形和文字应清晰、完整,保证在足够的观察距离条件下不影响阅读。“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字样与其他信息宜加黑色分界线区分,分界线的宽度不小于2 mm。
危险废物标签

1、危险废物标签的背景色应采用醒目的橘黄色,RGB颜色值为(255,150,0)。标签边框和字体颜色为黑色,RGB颜色值为(0,0,0)。

2、标签字体宜采用黑体字,其中“危险废物”字样应加粗放大。

3、危险废物标签的尺寸宜根据容器或包装物的容积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表1中的要求设置。

4、危险废物标签所选用的材质宜具有一定的耐用性和防水性。标签可采用不干胶印刷品,或印刷品外加防水塑料袋或塑封等。

5、危险废物标签印刷的油墨应均匀,图案和文字应清晰、完整。危险废物标签的文字边缘宜加黑色边框,边框宽度不小于1 mm,边框外宜留不小于3 mm的空白。
②危废暂存间内不同的危险废物分开存放,并设置隔离间隔段。贮存间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

③危废暂存间地面底部做基础防渗,进行硬化,并涂防火花、防腐防渗层,使渗透系数低于1×10-10cm/s;或达到同等防渗效果的其他符合要求的措施。

④对装有危废的容器进行定期检查,容器泄漏损坏时必须立即处理,并将危废装入完好容器内。

⑤危险废物的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

3、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6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天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9t/a,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

按分区防控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生产车间、仓库、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措施,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措施,防渗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项目采取以上这些防渗措施有效阻隔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途径。

为了确保防渗措施的防渗效果,企业应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使防渗措施达到应有的防渗效果。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六、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对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进行临界量判定。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表

序号

危险物质名称
CAS号
储存位置

最大存在总量qn/t
临界量Qn/t
该种危险物质Q值
1
废活性炭
/
危废间
1.243
50
0.02486
2
润滑油
/
原料暂存区
0.1
2500
0.00004
3
废润滑油
/
危废间

0.05
2500
0.00002
4
废润滑油桶
/
危废间

0.1
50
0.002
项目总 Q 值∑
0.02512
经判定,Q=0.02512<1。因此,本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不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明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和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并提出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及防范情况见下表:
项目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表

危险物质

润滑油
废润滑油
废润滑油桶

废活性炭

危险特性

毒性、易燃

毒性、可燃
毒性、可燃
毒性、可燃
风险源

润滑油、注塑机

废润滑油
废润滑油桶

废活性炭袋

危险单元

仓库区、生产区
危废间
危废间

危废间

危险物质分布

仓库区、生产区
危废间
危废间

危废间

环境影响途径

润滑油储存量小,泄漏后及时进行收集,不会流出厂区;若发生火灾事故产生的伴生/次生污染物可能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废润滑油泄漏处置不当可能渗入地下影响地下水;若发生火灾事故产生的伴生/次生污染物可能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废润滑油桶中的少量残油遇烟火、高温等火源发生火灾,产生伴生次生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一氧化碳等,影响大气环境
废活性炭储存不当导致泄漏,已经吸附的废气脱附可能影响大气环境;若发生火灾事故产生的伴生/次生污染物可能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风险防范措施

使用润滑油时规范操作、分区存放,加强设备保养,保持足够安全间距;厂区内非生产必须情况下严禁烟火、高温等火源,配置灭火器材等应急物资,若发生火灾事故及时采用灭火器材灭火,火灾不可控时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

废润滑油采用专用包装妥善收集暂存,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过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若一旦发生泄漏,应及时进行收集处置并置于符合要求的包装袋内;危废间内严禁烟火、高温等火源,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
废润滑油桶采用专用包装袋妥善收集暂存,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过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若一旦发生泄漏,应及时进行收集处置并置于符合要求的包装袋内;危废间内严禁烟火、高温等火源,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
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包装袋妥善收集暂存,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过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若一旦发生泄漏,应及时进行收集处置并置于符合要求的包装袋内;危废间内严禁烟火、高温等火源,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
本项目的废活性炭、润滑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发生火灾事故引发伴生/次生CO、烟尘等废气污染物排放,影响大气环境,厂区内非生产必须情况下严禁烟火、高温等火源温,配备灭火器等灭火器材和应急物资,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项目在厂区内废活性炭、润滑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的暂存量较小,通常不会引发较大火灾事故,一旦火灾不可控,应请求消防部门支援并上报有关部门,如产生消防废水,应采取设置围堰方式防止消防废水流出厂区,并对消防废水进行妥善处置后排入污水处理厂或罐车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必要时请求应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采取区域联动措施。
企业应按管理要求,必要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

七、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1)监测点位标志牌设置要求

①标志牌应设置在距污染物监测点位较近且醒目处,并能长久保留。

②环保图形标志必须符合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

③提示标志牌:底和立柱为绿色,图案、边框、支架和文字为白色。

④标志牌内容:排放口标志名称、单位名称、编号、污染物种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监制。

⑤标志字型:黑体字。

⑥标志牌尺寸:平面固定式标志牌外形尺寸480×300mm;立式固定式标志牌外形尺寸420×420mm。

⑦标志牌材料:标志牌采用1.5~2mm冷轧钢板,表面采用搪瓷或者反光贴膜。
SHAPE \* MERGEFORMAT

八、环境管理

为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处理好发展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更好地监控工程环保设施的运行,及时掌握和了解污染治理和控制措施的效果和厂址周围地区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制定环境管理与监测实施计划。

环境管理内容:

(1)根据国家环保政策、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制定该项目运行期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各种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2)负责该项目内所有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保障各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对环保设施的改进提出积极的建议;

(3)负责该项目运行期环境监测工作,及时掌握该项目污染状况,整理监测数据,建立污染源档案;

(4)该项目运行期的环境管理由安全生产环保科承担;负责该项目内所有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保障各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对环保设施的改进提出积极的建议;

⑤负责对职工进行环保宣传教育工作,以及检查、监督各单位环保制度的执行情况;

⑥建立健全环境档案管理与保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技术改进及运行资料、污染源调查技术档案、环境监测及评价资料、项目平面图等。

⑦按标准设置污染标识,做到各排污口(源)的环保标志明显,便于企业管理和公众监督。

⑧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定期开展监测;

⑨监测中发现超标排放或其它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企业环保管理部门查找原因、解决处理,遇有特殊情况时应随时监测。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排气筒(DA001)
颗粒物
密闭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排放浓度:

20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
同时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它)的二级排放标准

排气筒(DA002)
非甲烷总烃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处置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排放浓度:60mg/m3

最低去除效率 90%
同时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排放标准

氯乙烯

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6mg/m3
排放速率:0.77kg/h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臭气浓度

≦200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无组织排放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同时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非甲烷总烃

厂界处非甲烷总烃企业边界浓度限值:2.0mg/m3
同时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 -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排放标准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排放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

氯乙烯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6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地表水环境
设备冷却水
SS
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
/
/

生活污水
pH

COD

BOD5

SS

氨氮
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骅美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pH:6.0-9.0

COD:500mg/L

BOD5:300mg/L

SS:400mg/L

氨氮:45mg/L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黄骅美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声环境
厂界
等效A声级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电磁

辐射
/
/
/
/

固体废物
上料
废包装袋
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加热挤出、无尘切割
PVC边角料

抛光
废金属屑

布袋除尘器
布袋除尘器除尘灰

布袋除尘器废布袋

活性炭吸附装置
废活性炭
收集后由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设备维护
废润滑油

废润滑油桶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按分区防控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厂区内危废间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生产车间、仓库、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措施,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措施,防渗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项目采取以上这些防渗措施有效阻隔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途径。

为了确保防渗措施的防渗效果,企业应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使防渗措施达到应有的防渗效果。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针对危险单元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及人体造成的危害。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规定进行修订。通过采取以上的防范措施,项目风险程度可以降到最低,达到人群可以接受的水平。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1115—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等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和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按排污许可相关要求进行排污,遵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六、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和河北省产业政策,符合项目所在地的规划及“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沧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项目采取相应污染物治理措施后,外排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满足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可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PVC管 不锈钢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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