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硫招标采购公告(2024)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东莞市凌卓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4419003151377491
建设单位法人:卓荣强
建设单位联系人:卓荣强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8688830044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民营路6号一楼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东莞市凌卓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项目代码: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3-C3393-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民营路6号一楼
中心坐标:经度:113.7945 纬度: 22.79329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4-05-08
环评审批文号:东环建〔2024〕2324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19003151377491001Y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2024-06-01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10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20.0
运营单位名称 :东莞市凌卓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3151377491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东莞市凌卓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4419003151377491
验收监测单位 :广东浩捷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MA4UNL5733
竣工时间 :2024-06-04
调试起始时间 :2024-06-05
调试结束时间 :2024-09-05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4-07-18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8-17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新建
实际建设情况 :新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小型
实际建设情况 :小型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锈钢粉末-混料-注射成型-破碎-脱脂-烧结-整形-喷砂-品检
实际建设情况 :不锈钢粉末-混料-注射成型-破碎-脱脂-烧结-整形-喷砂-品检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使用高VOCs 含量原辅材料。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广东省《固定污 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2)注射成型、脱脂、烧结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 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两者中的较严值, 无组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排放限值,同时 满足《关于贯彻落实
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达到《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其他炉窑排放限 值。臭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混料、破碎、喷砂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浓度限值。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 冷却水、水喷淋装置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 时 段 三 级 标 准 和 《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 (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 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实际建设情况 :(1)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排风,项目混料、破碎、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注射成型、脱脂、烧结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颗粒物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两者中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关于贯彻落实
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达到《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其他炉窑排放限值。臭气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3)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1)项目不排放生产性废水。冷却用水、水喷淋装置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长安和长安新区合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实际建设情况 :无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COD(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氨氮(吨/年)
0.0
0.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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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0.0
not
总磷(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总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二氧化硫(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氮氧化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颗粒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
0.0297
0.4897
0.0
0.0
0.03
0.03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集气罩、排气筒、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两者中的较严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关于贯彻落实
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排放限值的要求
已建成
已监测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低噪音设备、实体墙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类标准
已建成
已监测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二氧化硫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