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治理工程 磷矿普查招标采购公告(2024)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9日我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传真:0870-3120273、 0870-3124993(镇雄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五一路2号
邮 编:657200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镇环准评〔2024〕27号 白水江桐枰段治理工程.pdf
附件2:镇环准评〔2024〕28号 碗厂磷矿普查项目.pdf

序号文件名称审批文号发文时间1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关于镇雄县白水江桐坪段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镇环准评(2024)27号2024年8月29日2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关于云南省镇雄县碗厂磷矿普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镇环准评(2024)28号2024年8月29日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文件镇环准评〔2024〕27号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关于镇雄县白水江桐坪段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镇雄县水务局:你单位《审批申请》及《镇雄县白水江桐坪段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镇雄县白水江桐坪段河道治理工程位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罗坎镇,项目代码:2209-530627-04-05-567873;工程治理范围为白水江桐坪段,治理段起点为粉壁村坪子电站厂房上游桥,终点为桐坪村边界处交通桥,总长16.5km,治理河段河堤全长7.241km,包括:左岸新建堤防4.179km,右岸新建堤防2.764km,右岸加固堤防0.229km,右岸重建堤防0.068km。起点坐标:E104°40′16.598″、N27°42′12.42″,终点坐标:E104°39′4.53″、N27°46′17.082″;项目总占地面积117520m2(其中永久占地85020m2,临时占地32500m2)。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1-程组成。主体工程为治理河段河堤,辅助工程为施工道路、施工营地;临时工程为施工场地、施工导流、取土场、临时堆土场、弃渣场;公用工程为供水、供电系统;环保工程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置、生态修复等。项目估算总投11599.13万元,估算环保投资23.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2%。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该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保护敏感区,选址适宜。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区域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二、该项目建设必须按照《报告表》中的性质、地点、规模、总投资及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进行;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报告表》作为该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三、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优化施工设计方案,加强施工管理。工程施工分段进行,施工期间河流不断流;部分段采用生态柔性的驳岸型式,堤防护脚采用石笼,尽量减少涉水作业面。强化施工期河道管理,合理组织施工,加强对白水江(凤翥)水质自动站的保护,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暴雨天禁止施工,禁止将施工弃土倾倒进入河流、溶洞等敏感区,并严格按照水保要-2-求完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堆土场、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等进行植被恢复。(二)采取废气管理措施。施工区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定期进行洒水降尘,施工道路及时清扫;露天堆放的材料和临时堆土场覆盖防尘网,减少大风时产生的扬尘;挖出的土石方及时清运,施工车辆密闭运输,及时冲洗。(三)落实废水处理措施。生活污水依托罗坎小学现有设施处理。施工废水、基坑排水、临时堆土场砂石滤水收集至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设置4个沉砂池:小河桥段临时堆土场设置1个1.5m3;五罗段临时堆土场设置1个10m3;加油站起点处堆土场设置1个3m3;加油站终点临时堆土场设置1个11.5m3。(四)强化项目噪声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打桩、振捣、切割等高噪声作业施工尽可能安排在昼间时段,如需夜间施工,须提前向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内进行。加强施工机械维护,尽量降低施工机械噪声。科学安排运输路线,文明驾驶。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五)规范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至罗坎小学垃圾堆放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开挖、河道疏浚出的砂石清运至临时堆土场,用于后期堤防后背回填。项目土石方用于回填,不产生弃方。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由维修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转移处置。(六)成立环境保护管理领导机构,制定环境保护各项-3-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环境保护应急预案;落实环保投资,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杜绝因项目建设而导致的污染纠纷及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七)对《报告表》中未涉及的环境问题评价,在建设过程中出现,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把环境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四、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五、我局委托镇雄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改变,或者项目审批后5年内尚未开工建设,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2024年8月29日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办公室2024年8月29日印发-4-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文件镇环准评〔2024〕28号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关于云南省镇雄县碗厂磷矿普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南云天化聚磷新材料有限公司:你单位《审批申请》及《云南省镇雄县碗厂磷矿普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云南省镇雄县碗厂磷矿普查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碗厂镇,项目代码:2406-530627-89-05-879998;探矿矿种为磷矿;探矿方法为钻探;探矿权区块由25个拐点圈定,磷矿勘探区域坐标:E104°29′11.830″~104°33′06.754″,N27°34′41.042″~27°37′56.080″;图幅号:G48E003010(海子幅)、G48E003011(五德幅);勘查区面积:23.1564km2。项目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组成。主体工程为测量工程、钻探工程、取样、地质编录,公用工程为供水、供电系统;辅助工程为办公生活、危废暂存间、临时道路;环保工程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置、生态修复等。本次环评仅对勘探期进行评价,不涉及后续开采。-1-项目总投资4215.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9.1万元,占总投资的3.77%。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该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保护敏感区,选址适宜。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区域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二、该项目建设必须按照《报告表》中的性质、地点、规模、总投资及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进行;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报告表》作为该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三、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施工管理,减少生态环境影响。本次勘查拟设钻孔不占用地表,不使用林地,无需采伐林木;勘查过程中,勘查单位应加强管理,严禁私自砍伐林木。合理安排勘查作业时间、施工方法;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施工过程中注重对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勘探施工结束后进行钻孔封堵,对探矿活动造成的土壤、植被和地表景观破坏进行恢复。(二)采取废气管理措施。项目设计勘探点位分散,勘探区域大气扩散条件良好,较少量的扬尘在大气扩散作用下直接排放。燃油机械设备产生的污染物经大气扩散。(三)落实废水处理措施。项目钻孔不占用地表,项目-2-钻孔距离河流最近钻孔为ZK0705钻孔,该钻孔距离盐溪河约40m,钻孔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勘查过程中应避免废水排入盐溪河,钻孔废水引入泥浆池,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居民现有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使用,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不外排。本次钻孔深度630m-940m深,钻孔经过浅层地下水层时,采取封堵或套管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四)强化项目噪声管理。项目钻探施工作业安排于白昼进行,夜间禁止勘探;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噪声大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途径环境敏感点时应限速、禁鸣,严禁夜间运输。(五)规范处置固体废物。开挖土石方均用于回填与路基填筑,无弃渣产生;钻孔过程中,各钻孔附近设置泥浆池,将泥浆引入泥浆池中储存,泥浆池容积不小于10m3。勘探作业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自带垃圾袋统一收集,与项目生活办公区产生的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勘查期间,勘查单位设固定办公地点,并设置危废暂存间1间,面积不小于5m2,废机油、废润滑油使用专用废油收集桶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储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勘查过程中,项目泥浆池、危废暂存间等均采取防渗措施,防止发生泄漏渗透,产生土壤污染。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六)成立环境保护管理领导机构,制定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环境保护应急预案;落实环保投资,加-3-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杜绝因项目建设而导致的污染纠纷及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七)对《报告表》中未涉及的环境问题评价,在建设过程中出现,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把环境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四、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五、我局委托镇雄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改变,或者项目审批后5年内尚未开工建设,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2024年8月29日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办公室2024年8月29日印发-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道治理工程 磷矿普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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