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招标采购公告(科学城(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



穗港智造(广州)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
围观数:

转让底价:¥ 12,019.074000万元

项目编号: G32024GD0000118
保证金: 36,057,222.00 元
企业性质: 国资
支付方式:
转让方:科学城(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4-09-02 至 2024-09-29

提示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穗港智造(广州)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黄埔区宝石路31号
所在地区
440000 - 440100

法定代表人
何俊勤
成立时间
2019-06-25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0000 (人民币)
企业类型
A19002

经济类型
A05002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1MA5CTMTA1M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房屋拆迁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地产咨询;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柜台、摊位出租;房地产开发经营

职工人数
18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
3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大)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广州高新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40

2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

3
科学城(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827.219312
839.995978
629.95376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79409.447410
142271.957696
37137.489714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06-30
4.786151
-147.711666
-147.711666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81510.557249
144520.779201
36989.778048

备注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35,00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30,000万元,实缴出资10,500万元,出资期限至2050年6月30日,其他股东出资情况详见交易机构备查文件。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30%股权对应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 2.特别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4)第2-0774号)、审计报告(XYZH/2024GZAA8B0354号)及法律意见书(达康法意子【2024】第2645号)。 3.标的企业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5.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本公告所有披露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转让底价等)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1501441799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产权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含)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项目进入网络竞价。通过网络竞价方式从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中确定最终报价人,由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
6.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6.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6.2产权交易机构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3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资产评估基准日次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次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及股东依法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9.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10.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企业职工安置。产权转让后,标的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11.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12.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合作机构信息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科学城(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黄埔区开达路101号自编2号楼401

法定代表人
牛安达
注册资本(万元)
60380.0

经济类型
A05002
企业类型
A19002

所属行业
L72 /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1MA9W538Q1B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区县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440000 440100 440112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24-07-12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发展集团参与“一园一区”平台公司解包还原的决议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意向受让方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且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须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内容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与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签署成交文件。 2.该成交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3.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保证金保证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产权交易机构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股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