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用评价监管试点方案社会风险评估 环境信用评价监管试点方案招标采购公告(2024)


杭州市深化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环境信用评价监管试点方案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的有关规定,为征求公众对该决策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杭州市深化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环境信用评价监管试点方案社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评估事项名称:杭州市深化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环境信用评价监管试点方案
项目简介:《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杭环发〔2019〕35号)试行期限为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目前已超过试行期限。为贯彻落实新出台的规章政策及完成年度专项整治任务的需要,对原《工作方案(试行)》结合杭州市实际进行迭代升级,深化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环境信用评价改革试点,弥补省内空白,打造更加完善、切实有效的V2.0版。
二、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1、评估拟按照有关规定广泛开展民意调查,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等程序,并对该项决策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2、负面舆论传播引起的风险
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答民众疑惑。加强正面宣传,通过现场走访、公示公告、网络论坛等多种途径听取民众意见,逐个或集中回答民众关心的问题。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主要为杭州市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政策实施后的相关政府部门。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邮箱与评估单位、责任主体联系,提出对杭州市深化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环境信用评价监管试点方案社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评估主体及评估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
现场调查表及电子调查表:均可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领取,如有疑问可致电评估单位。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6日)。
六、 评估主体及评估单位
评估主体: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艾飞虎联系电话:0571-87238526
评估单位:浙江创平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斌超联系电话:16619766608
邮箱:544129568@qq.com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创平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8月29日
20240827杭州市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环境信用评价监管试点方案_编制说明.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信用评价监管试点方案社会风险评估 环境信用评价监管试点方案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